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8-34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 和议案 6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 6、议案 7、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源大酒店 C 座 16 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启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3,846,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79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3,731,60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703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3.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3,974,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83%。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23,736,4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23,736,4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23,736,4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23,736,4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523,736,4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3,736,4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864,5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8%;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3,736,4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864,5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8%;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 2018 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3,736,4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启富先生、陈泽吕先生在表决此项 议案时予以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43,991,9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5%;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5%;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864,5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8%;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3,846,0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974,1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23,846,0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974,1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3,736,4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864,5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8%;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 2017 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独 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