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通富微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8-02-27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富微电
股票代码:0021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康信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六号办公楼 556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2 号金泽大厦东座 8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8 年 2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格式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约定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 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 ....................................................... 8
   二、股份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9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 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一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康信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通富微电、上市公司、 指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
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康信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六号办公楼
                     55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达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孙健芳
派代表
认缴出资额           53,4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FW615F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
                     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7 年 11 月 26 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2 号金泽大厦东座 8 层
                                   合伙人
1                    信达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西藏珠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孙健芳    女                   中国     北京             否
                  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康信斌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分享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的目的而进行的财务性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加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本次权益变动为
协议转让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57,685,2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二、股份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合同当事人
   卖方: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
   买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康信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转让合同签署时间
   2018 年 2 月 26 日。
   (三)股份转让数量及比例
   卖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57,685,229 股普通股股票转让给买方,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
   (四)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款额为人民币 9.20 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530,704,106.80 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叁仟零柒拾万肆仟壹佰零陆元捌角)。
   (五)付款安排
   买方应于《股份转让合同》生效日的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向卖方指定的卖方银行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5%即人民币 26,535,205.34 元
(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伍拾叁万伍仟贰佰零伍元叁角肆分)作为预付款。买方
应自卖方向其通知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申请出具的确认意见书并
提供该确认意见书之扫描件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卖方
指定的卖方银行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95%即人民币 504,168,901.46 元(大
写:人民币伍亿零肆佰壹拾陆万捌仟玖佰零壹元肆角陆分),作为股份转让价款
的余额。
   (六)生效时间
   《股份转让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的公司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增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 6 个月
内没有其他买卖通富微电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康信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孙健芳


                                           签署日期:2018 年 2 月 26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4、本报告书所提及的《股份转让合同》。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蒋澍、丁燕

联系电话:0513-85058919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 288 号
(此页无正文,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康信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孙健芳

                                                日期:2018 年 2 月 26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上市公司所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
称                                   在地

股票简称     通富微电                股票代码      00215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康信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大道商务中心十六号办公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伙)                                楼 556 室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有   □    无   ■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
式(可多选)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披 露 前 股票种类: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0
占上市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持股比例:0%
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普通股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57,685,229 股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5.00%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增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增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负债,未解除
公 司 为 其 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不适用□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