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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富微电: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30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要求,作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认真地
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 2018 年上半年当期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均有真
实交易背景,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余额合理、正常,
符合公司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
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能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1)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开基金”)以人民币现金 1.56 亿元对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南通通富微

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通富”)进行增资,南通中奥苏通生态园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就该笔投资资金为公司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上述

担保提供反担保。

    (2)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下属

控制企业 2017 年与银行签署授信协议、公司为下属控制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下属控制企业南通通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 10 亿元人民币,用于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配套

融资及补充运营资金等。2017 年,公司为南通通富提供最高 2 亿元的固定资产

专项借款担保,担保期限 2017 年 5 月 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26,639.96 万元,除此之外,公

司没有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
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卫         陈学斌          刘志耕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