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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邦科技: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17-11-15  

						股票简称:正邦科技       股票代码:002157.SZ     公告编号:2017-15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联席主承销商(依首字母排序)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       (北京市西城区       (北京市朝阳区安

    区北京西路 88 号)       金融大街 8 号)      立路 66 号 4 号楼)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7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99 号文批准,并采用分期发行
方式,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度为 5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本期债券债券名称: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本期债券代码:112612。

    2、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不超过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本期债
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
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
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公司承诺若届
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
券回售给本公司。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因公司经
营与收益等情况的变化导致的投资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5、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 2017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
为 695,073.59 万元,最近一期合并口径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11%和
56.29%;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的平均数为 48,870.20 万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平均数为 47,937.81 万元。本期债券预期票面
利率区间为 4.70%-5.70%,根据该询价区间上限 5.70%,按照发行总额 10 亿元
测算,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8.41 倍,不少于本期债券
一年利息的 1.5 倍。

    6、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
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附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深圳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70%-5.7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
进行簿记建档,并根据簿记建档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T 日)在《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1、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
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申
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江西正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 》,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的 相 关 资 料 , 投 资 者 亦 可 到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
报 》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发行
                       指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157
人、正邦科技

董事会                 指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控股股东               指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林印孙先生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向合格投资者
本次债券               指
                            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含 17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发行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
本期债券               指
                            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指
                            月

报告期末、近三年及一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指
期末                        月末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
募集说明书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摘要》

公司章程               指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
人、簿记管理人、平安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承销本次债券牵头主承销商和/或联席主承
承销商、主承销商       指
                            销商的一家或者多家

发行人律师、律师、律
                       指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
师、会计师事务所、审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机构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
                       指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构、大公国际

担保人、高新投         指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全额无条件的不
《担保函》             指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函。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
                       指
则》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发行人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资金专项
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
                       指   账户监管协议》及发行人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议、监管协议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签订
                            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债券信用评级报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
告》、信用评级报告、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评级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交易日                 指   深交所的营业日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4、债券代码:112612。
    5、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含 17 亿元),
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其中基础发
行额度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6、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
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9、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投资者有权在发行人公告调整
票面利率后,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
值回售给发行人。
    10、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
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并接受上述调整。
    11、还本付息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1 月 17 日,
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0 年
每年的 11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2 年 11 月 17 日,若债券持
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16、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
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止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
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债券担保:深圳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本期债券发行人于监管银行处开设专项资金账户,
用于存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为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
    20、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拟用于偿还公
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22、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3、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情
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
    24、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
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
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
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
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
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配售结果。
    25、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
配售。
    26、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9、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0、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
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1、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
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部门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11 月 15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11 月 16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11 月 17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6: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
   (11 月 20 日)
                         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11 月 21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簿记建档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70%-5.7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簿记建档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T-1日),参与簿记
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11月16日(T-1日)14:00-16:00将《网下申购申
请表》(见附表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簿记建档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表一《网下申购申请
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簿记建档预设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
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超过 1,000 万元的需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
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
所有标位叠加量;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
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7 年 11 月 16 日(T-1 日)14:00-16:00
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联系人:聂磊、孙达飞;联
系     电      话   :    010-56800348/56800349     ;     传    真    :
010-66010256/66011759/66018703/66010359。如遇无法传真,可在规定时间内
发送邮件至 sundafei582@pingan.com.cn。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对申购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未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同意不可撤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
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11月17日(T日)在《证券时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
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网下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仅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发行,基础发行额度为5亿元,可超额
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7 年 11 月 17 日(T
日)、2017 年 11 月 20 日(T+1 日)每日(上午 9:00-17:00)。如遇重大突发
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7年11月1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申购申请表》、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进行申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
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申购量超过可分
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长期合作
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11月20
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
者全称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7年11
月20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
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014523816002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307584008005

    开户行联系人:宫福博(18929366068)曹伟伟(18665933850)

    银行查询电话:0755-22168124、0755-22168116(柜台)

    银行传真:0755-82081788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凡贵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 569 号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0791-86397153

    传真:0791-88338132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项目负责人:周顺强、刘洪成、赵志鹏

    联系电话:0755-22625403

    传真:0755-82053643



    联席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项目负责人:黄小虹、王欣

联系电话:0791-86265671

传真:0791-86281723



联席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项目负责人:赵彦琳、吴浩量

联系电话:010-56177550

传真:010-58568082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项目负责人:房蓓蓓、张澎、杨冬

联系电话:010-65608396

传真:010-65608445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所附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传真至牵头主承销商华融证券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本次发行的债券为 5 年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70%-5.70%


                 票面利率(%)                         累计申购金额(万元)




                     平安证券
  销售机构序号                   国盛证券        华融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      合计
                     (牵头)

    分配比例                                                                   100%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11月16日(T-1)14:00-16:00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申购传真:010-66010256/66011759/66018703/66010359
咨询电话:010-56800348/56800349
联系人:聂磊、孙达飞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提请投资者注意填写申购金额对应的主承销商及分配比例。如比例填写处为空白,则默认为
平安证券、国盛证券、华融证券及中信建投证券各25%。如比例合计不及100%,则不及100%的
部分默认为算作簿记管理人额度。
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
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5、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
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
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
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
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
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7、如募集量不足,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投资者参与则视同认可该条款;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
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
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
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
“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
号”。

2、票面利率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
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
标位叠加量;

4、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需为 1,000 万元(100,000 张)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70% - 5.7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
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70%                                  2,000
              4.80%                                  4,000
              4.90%                                  7,000
              5.0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5.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00%,但高于或等于 4.90%时,有效申购金额
1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90%,但高于或等于 4.8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80%,但高于或等于 4.7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7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T-1 日)
14:00-16:00 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
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允许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
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
(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
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66010256/66011759/66018703/66010359;
咨询电话:010-56800348/56800349;联系人:聂磊、孙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