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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邦科技: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预计 2019 年 4 月 20 日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一

 季度报告,定期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为窗口期。

     2019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发布了 2018 年度业绩快报。目前,业绩快报中的

 相关财务数据无修正;

     2019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发布了 2019 年一季度业绩预告。目前,业绩预告

 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无修正。
    2019 年 4 月 8 日,王飞女士在使用其证券帐户时,误将卖出其他股票操作为
 卖出正邦科技的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卖出情况
     本次王飞女士卖出股票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转让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交易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王飞      集中竞价      2019 年 4 月 8 日    20.948      106,875    0.005%
     王飞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
       二、本次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27,500     0.02%    320,625   0.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875    0.00%          0   0.00%
王飞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0,625    0.01%    320,625   0.01%
                 其中:高管锁定股           110,625   0.00%    110,625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10,000   0.01%    210,000   0.01%


       三、本次减持股东关于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的承诺

       1、王飞女士作为公司的高管承诺:自正邦科技发布《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持有正邦科

 技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正邦科技股票总数的 25%。

       2、王飞女士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王飞女士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其所作

 的上述相关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
 备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
 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王飞女士本次操作失误减
 持公司股份,与上述规定不符,公司董事会对发生此次减持事项深表歉意,并对
王飞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
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2、王飞女士对本次操作失误减持股份深表歉意,将吸取本次经验教训,后
续将严格规范自身交易行为。
   3、王飞女士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高管王飞女士关于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