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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江西正农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收购江西正农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召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与正融基金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均合法。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林印孙、程凡贵
先生履行了回避义务,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2、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相关机构具备充分
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本次转让股权交易公开、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股权转让的目的:为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公司决定进行此次股权转
让事宜。
    4、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改善了公司资产质量,提高了公司整体竞争力。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收购正农通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该等事项程序合

法,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广东邦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广东邦农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有利于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业的经营和发展,有利于加快公司既定
发展战略的落地和实施。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出资 66,000 万元参与设立广东邦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正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新建                                李汉国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