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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特索道: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7-11-02  

						证券名称:三特索道            证券代码:002159      公告编号:2017-61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866,66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3462%;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2014 年 1 月 22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议题,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2014 年 8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武汉三特索道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6 号)

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发行对象: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

代科技”)、武汉创时新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时新一”)、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邢云庆共 7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数量:18,666,666 股;

    上市时间:2014 年 11 月 5 日;

    限售期:本次发行中,当代科技和创时新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其他 5 名特定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

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20,000,000 股 增 至

138,666,666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履行关于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当代

科技、创时新一共 2 名股东。以上股东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

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不存在其他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的承诺。

    2、履行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情况

    2016 年 12 月,当代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多次增持

公司股份,所增持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16 年 12 月 7

日,当代科技承诺:“在上次及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

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
期买卖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控股股东不减持的承诺”)目前,该

承诺正常履行中。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他与股份

减持有关的承诺。

     3、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未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亦未对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1,866,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46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 1 名(共计 1 个证券账户);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持有限售股份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股)           (股)
     武汉创时新一投资发展
 1                               1,866,667          1,866,667
     有限公司

            合   计              1,866,667          1,866,667

     注:以上股东名称与公司已公告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中所述发行对象名称一致。

     当代科技因履行控股股东不减持的承诺,暂不对其所持公司股份

解除限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

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数量及时

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