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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06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江苏常铝铝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此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
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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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龚菊明             顾维军             赵增耀




                                             2020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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