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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思维列控部分股票的公告2017-11-15  

						                                     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思维列控部分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7-100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思维列控部分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持有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508,证券
简称“思维列控”)2,295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思维列控总股本的 14.34%。

    2、公司拟于本公告披露起 15 个交易日后,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
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00 万股思维列控股份(若此期间思维列控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思
维列控总股本的 1.25%。

    3、本次减持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最终投资收益金额受实施时市场
环境影响,目前尚无法准确测算。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望谷”)持
有思维列控 2,295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思维列控总股本的 14.34%。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资产的运用效率、助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拟
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 200 万股思维列控股份(若此期间思维列控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思维列控总股本的 1.25%。
                                       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思维列控部分股票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思维列控部分
股票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
指派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一、公司持股情况

    1、2011 年 8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11,198.60 万元入股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
有限公司(思维列控前身),持有 20%股权。2015 年 12 月思维列控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公司持有思维列控 A 股普通股 2,400 万股,占思维列控总股本的 15%。

    2、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减持公司持有的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根
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所
持有的思维列控股票 105 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思维列控 2,295 万股 A 股普通股,占思维列控
总股本的 14.34%。

    二、拟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运用效率,助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减持数量:预计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 200 万股(若此期间思维列控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思维列控总股本的 1.25%。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
过后的 6 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5、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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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择机减持部分所持有的思维列控股份,可获得一定金额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运用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表现,并为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
最大化。

    2、本次减持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但最终投资收益金额受实施时市
场环境影响,目前尚无法准确测算。

    3、本次减持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巨潮资讯网。公司的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5、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根据减持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