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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8-05-3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因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远望谷,股票代码:002161)自 2018
年 2 月 5 日开市起连续停牌。上市公司股票 2018 年 2 月 2 日收盘价为 6.74 元/
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8 年 1 月 5 日)收盘价为 9.07 元/股,本次重组
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8 年 1 月 5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期间),
公司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25.69%。扣除同期深证综合指数(代码:399106)的
累计跌幅 6.19%因素后,波动幅度为下跌 19.50%;扣除同期中小板综指数
(399101.SZ)累计跌幅 7.02%因素后,波动幅度为下跌 18.67%;扣除同期 AMAC
专用设备指数(H11044.CSI)累计跌幅 6.91%因素后,波动幅度为下跌 18.78%。
根 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业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在剔除中小板综指和 AMAC 专用设备指数因
素影响后,本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
异常波动情况。

    因此,公司股价在本次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不存在《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累
计涨跌幅超过 20%的情形,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