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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2018-05-31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名称或姓名
             左德昌、上海英劳、兴业证券、南国控股、勇哥新三板私募基金、安信证
             券、刘勇、李亮、胡松涛、华福证券、东莞证券、财富证券、罗肖、崔竞
             一、刘彬、金睿和新三板混合策略 3 号、金睿和新三板定增 5 号投资基金、
  希奥信息   刘传友、张宁、顾文波、左德生、鲍文韬、梁振平、万联证券、肖丽影、
             于琳、邢台众创、陈泉霖、常丰、方君胜、联讯证券、姜轶英、葛炳校、
             张锦、张佳明、河南盛智融、叶杏珊、杜剑峰、刘文涛、金睿和新三板 2
                                   号基金、上海亿衍、姚耀

  龙铁纵横                   徐娜、朱功超、华瑞众承、深圳道为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联合主承销商




                          二零一八年五月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公司声明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1、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
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
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
区 T2 栋 B 座 3 层,电话:0755-26711735,传真:0755-26711693。

    2、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
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3、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人所出具的
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
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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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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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对方声明



    1、声明方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声明方有关本
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声明方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
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声明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
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声明方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
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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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快速
发展》及《关于并购重组申报文件相关问题与解答》(2015 年 11 月 11 日发布)
的相关规定,本次远望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承诺如下: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在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
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
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上述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与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已在本次资产重组
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保
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中引用中联评报字[2018]第
950 号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希
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951
号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龙铁纵横(北
京)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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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交易对方声明 ............................................................................................................... 4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 5
目     录 ........................................................................................................................... 6
释     义 ........................................................................................................................... 8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12
   一、本次交易方案 ................................................. 12
   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 ....................................... 22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3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3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24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 24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4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30
   九、过渡期安排 ................................................... 31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35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
   划 ............................................................... 35
   十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36
   十三、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41
第二节         重大风险提示 ............................................................................................. 54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54
   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风险 ......................................... 59
   三、其他风险 ..................................................... 61
第三节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63
   一、本次交易背景 ................................................. 63
   二、本次交易目的 ................................................. 64
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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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方案 ................................................. 65
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 ....................................... 83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84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84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85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 85
七、过渡期安排 ................................................... 86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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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远望谷
          毕泰卡                  指     毕泰卡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上海希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铁纵横(北京)
   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指     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语境不同亦可单指
                                         其中一方
        希奥有限                  指     上海希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希奥信息                  指     上海希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分公司                指     上海希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江苏分公司                 指     上海希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郑州分公司                 指     上海希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合肥分公司                 指     上海希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成都分公司                 指     上海希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哈尔滨希奥                 指     哈尔滨希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联天下                  指     通联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希奥                指     霍尔果斯希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八度云                 指     深圳市八度云计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宇桓                  指     上海宇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玺奥                  指     上海玺奥网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安浓                  指     安徽安浓花果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领大                  指     安徽领大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极库                  指     上海极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英劳                  指     英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南国控股                  指     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由南国控股有限公司更名)
   勇哥新三板私募基金             指     上海土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勇哥新三板私募基金
        上海土犇                  指     上海土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                  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证券                  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                  指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联证券                  指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                  指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金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睿和新三板混合策
金睿和新三板混合策略 3 号         指
                                         略3号
金睿和新三板定增 5 号投资                广东金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睿和新三板定增 5
                                  指
          基金                           号投资基金
                                         广东金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睿和新三板 2 号基
  金睿和新三板 2 号基金           指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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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众创                  指     邢台市众创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盛智融                 指     河南盛智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亿衍                  指     上海亿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昕立                  指     上海昕立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卓涛                  指     上海卓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丰煜                  指     东莞丰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正合岛                  指     上海正合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结算公司、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龙铁有限                  指     龙铁纵横(北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龙铁纵横                  指     龙铁纵横(北京)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龙铁                  指     浙江龙铁纵横轨道交通检修技术有限公司
        华瑞众承                  指     北京华瑞众承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道为                  指     深圳道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龙铁投资                  指     龙铁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康威尼                  指     北京康威尼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道惟                  指     深圳道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融信                  指     北京融信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控集团                  指     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信发展                  指     东莞市金信发展有限公司
        东莞控股                  指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锦龙股份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世纪科教                 指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希奥信息参与本次交易的 42 名股东及龙铁纵横 4 名
        交易对方                  指
                                         股东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拟购买                 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根据
                                  指
         资产                            语境不同亦可单指其中一方
    收购价款/交易价               指     远望谷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款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远望谷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
                                  指
      产/本次交易                        买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
                                         远望谷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
                                         左德昌等 42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希奥信息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
                                         98.50%股权和徐娜等 4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龙铁
                                         纵横 100.00%股权
                                         希奥信息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人、业绩补偿方为:
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人/业                 左德昌、李亮、罗肖、崔竞一、刘彬、肖丽影、于琳、
                                  指
        绩补偿方                         陈泉霖;龙铁纵横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人、业绩补
                                         偿方为:徐娜、朱功超、华瑞众承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重组报告书                 指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报告书摘要/本报告书摘要           指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摘要》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希奥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指     购买资产协议》、《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资产协议》
                                         司与龙铁纵横(北京)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希奥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之盈利预测补偿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协议》、《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龙铁
                                         纵横(北京)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7号)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暂行规定》                指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格式准则26号》              指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国
    《财务顾问办法》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远望谷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决
       定价基准日                 指
                                         议公告之日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7年12月31日
      独立财务顾问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国枫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众华/众华会所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两年/报告期               指     2016年、2017年

    本报告书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
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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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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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

    远望谷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
纵横 100.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 36,800.00 万元的
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00%,
且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00%。募集配套资金
全部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8 年 5 月 3 日,远望谷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95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按资
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希奥信息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4,954.47 万元,评估值为 5,502.93 万元,评估增值 548.46 万元,增值率 11.07%;
按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希奥信息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4,954.47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050.44 万元,评估增值
35,095.97 万元,增值率 708.37%;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希奥信息评
估结论,即希奥信息在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050.44 万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95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按资
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龙铁纵横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8,944.45 万元,评估值为 10,855.47 万元,评估增值 1,911.02 万元,增值率 21.37%;
按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龙铁纵横的净资产账面值
为 8,944.4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1,534.52 万元,评估增值
52,590.07 万元,增值率 587.96%;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龙铁纵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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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论,即龙铁纵横 100%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61,534.52 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的交
易价格为 39,461.38 万元和 61,000.00 万元。

     希奥信息交易各方同意,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中希奥信
息 98.50%股权作价为 39,461.38 万元,由于业绩补偿责任由业绩补偿义务人左德
昌及希奥信息管理团队承担,本次交易作价中 4,000 万元由业绩补偿义务人享有,
其中左德昌享有 3,323.75 万元、李亮享有 211.57 万元、罗肖享有 126.91 万元、
崔竞一享有 123.00 万元、刘彬享有 99.09 万元、肖丽影享有 43.93 万元、于琳享
有 43.94 万元、陈泉霖享有 27.82 万元,上海英劳等 34 名财务投资者不享有溢价;
剩余 39,461.38 万元由希奥信息本次交易对方按比例享有。交易对方获得具体对
价情况如下:

     1、希奥信息

                持有标的公                       股份支付       股份支
序   交易对                      对价总额                                   现金支付金      现金支付
                司股份数量                       金额(万       付对价
号     方                        (万元)                                   额(万元)        比例
                   (股)                          元)         比例
1    左德昌       17,704,700       17,820.62     12,474.43      70.00%          5,346.18       30.00%
2    李亮          1,127,000        1,134.38         794.07     70.00%            340.31       30.00%
3    罗肖            676,000          680.43         476.30     70.00%            204.13       30.00%
4    崔竞一          655,200          659.49         461.64     70.00%            197.85       30.00%
5    刘彬            527,800          531.26         371.88     70.00%            159.38       30.00%
6    肖丽影          234,000          235.53         164.87     70.00%             70.66       30.00%
7    于琳            234,000          235.53         164.87     70.00%             70.66       30.00%
8    陈泉霖          148,200          149.17         104.42     70.00%             44.75       30.00%
     上海英
9                  3,770,000        3,086.93       1,543.47      50.00%         1,543.47       50.00%
       劳
     兴业证
10                 3,043,000        2,491.65       1,245.83      50.00%         1,245.83       50.00%
       券
     南国控
11                 2,597,400        2,126.79       1,063.39      50.00%         1,063.39       50.00%
       股
     勇哥新
12   三板私        2,117,400        1,733.76         866.88      50.00%           866.88       50.00%
     募基金
     安信证
13                 1,530,700        1,253.36         626.68      50.00%           626.68       50.00%
       券
14   刘勇          1,312,400        1,074.61         537.31      50.00%           537.31       50.00%
15   胡松涛        1,080,100          884.40         442.20      50.00%           442.20       50.00%
     华福证
16                 1,036,000          848.29         424.15      50.00%           424.15       50.00%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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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证
17                   941,600          771.00         385.50       50.00%          385.50       50.00%
         券
       财富证
18                   835,600          684.20         342.10       50.00%          342.10       50.00%
         券
       金睿和
       新三板
19                   516,100          422.59         211.29       50.00%          211.30       50.00%
       混合策
       略3号
       金睿和
       新三板
20     定增 5        462,800          378.95         189.47       50.00%          189.47       50.00%
       号投资
       基金
21     刘传友        390,000          319.34         159.67       50.00%          159.67       50.00%
22     张宁          343,500          281.26         140.63       50.00%          140.63       50.00%
23     顾文波        317,000          259.56         129.78       50.00%          129.78       50.00%
24     左德生        289,400          236.96         118.48       50.00%          118.48       50.00%
25     鲍文韬        286,000          234.18         117.09       50.00%          117.09       50.00%
26     梁振平        266,800          218.46         109.23       50.00%          109.23       50.00%
       万联证
27                   266,600          218.30         109.15       50.00%          109.15       50.00%
         券
       邢台众
28                   156,000          127.74          63.87       50.00%           63.87       50.00%
         创
29     常丰           93,600           76.64                 -            -        76.64     100.00%
30     方君胜         93,100           76.23                 -            -        76.23     100.00%
       联讯证
31                    59,900           49.05                 -            -        49.05     100.00%
         券
32     姜轶英         44,900           36.76                 -            -        36.76     100.00%
33     葛炳校         41,600           34.06                 -            -        34.06     100.00%
34     张锦           37,700           30.87                 -            -        30.87     100.00%
35     张佳明         35,700           29.23                 -            -        29.23     100.00%
       河南盛
36                    13,000           10.64                 -            -        10.64     100.00%
       智融
37     叶杏珊          7,800             6.39                -            -          6.39    100.00%
38     杜剑峰          4,800             3.93                -            -          3.93    100.00%
39     刘文涛          4,000             3.28                -            -          3.28    100.00%
       金睿和
40   新三板 2          3,800             3.11                -            -          3.11    100.00%
       号基金
       上海亿
41                     2,000             1.64                -            -          1.64    100.00%
         衍
42     姚耀            1,000            0.82              -             -            0.82    100.00%
     合计         43,308,200       39,461.38      23,838.64       60.41%        15,622.75     39.59%

      2、龙铁纵横

序   交易对     持有标的公      对价总额        股份支付金       股份支       现金支付      现金支付
号     方       司股份数量      (万元)        额(万元)       付对价       金额(万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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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例          元)
1    徐娜      21,291,772       43,192.49       30,234.74      70.00%       12,957.75         30.00%
2   朱功超      4,030,000        8,175.26        5,722.68      70.00%        2,452.58         30.00%
    华瑞众
3               3,957,920        8,029.04        5,620.33      70.00%        2,408.71         30.00%
      承
    深圳道
4                 790,308        1,603.22                -             -     1,603.22       100.00%
      为
    合计       30,070,000       61,000.00       41,577.75      68.16%       19,422.25        31.84%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 36,800.00 万元的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00%,且配套融资
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00%。募集配套资金全部用于支
付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

(三)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90.0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前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采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公司股票均价 8.45 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00%,即不低于 7.61 元/股,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 7.61 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远望谷的股价计算,截至公司停牌日,远望谷前 120 日均价的 90.00%
为 10.19 元/股,前 60 日均价的 90.00%为 8.06 元/股,前 20 日均价的 90.00%为
7.61 元/股,经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协商,最终定价选取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00%作为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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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
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
本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
格将做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定
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四)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上市公司以发
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标的公司股份支付比例÷股份发行价格。如按照该公
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发行股份数并非整数时,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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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去取整。

       按照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分别作价 39,461.38 万元
和 61,000.00 万元,7.61 元/股的发行价格及 60.41%、68.16%的股份支付比例计
算,发行数量分别为 31,325,409 股和 54,635,671 股,合计 85,961,080 股,具体情
况如下表:

       (1)希奥信息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左德昌                                12,474.43                   16,392,156
   2                   李亮                                     794.06                     1,043,449
   3                   罗肖                                     476.30                       625,884
   4                   崔竞一                                   461.64                       606,626
   5                   刘彬                                     371.88                       488,671
   6                   肖丽影                                   164.87                       216,652
   7                   于琳                                     164.87                       216,652
   8                   陈泉霖                                   104.42                       137,213
   9                 上海英劳                                 1,543.46                     2,028,206
  10                 兴业证券                                 1,245.83                     1,637,091
  11                 南国控股                                 1,063.39                     1,397,364
 12           勇哥新三板私募基金                                   866.88                     1,139,131
 13               安信证券                                         626.68                       823,495
 14                 刘勇                                           537.31                       706,052
 15                 胡松涛                                         442.20                       581,078
 16               华福证券                                         424.15                       557,353
 17               东莞证券                                         385.50                       506,567
 18               财富证券                                         342.10                       449,541
 19       金睿和新三板混合策略 3 号                                211.29                       277,654
          金睿和新三板定增 5 号投资
 20                                                                189.47                       248,979
                    基金
 21                 刘传友                                         159.67                       209,814
 22                 张宁                                           140.63                       184,798
 23                 顾文波                                         129.78                       170,541
 24                 左德生                                         118.48                       155,693
 25                 鲍文韬                                         117.09                       153,863
 26                 梁振平                                         109.23                       143,534
 27               万联证券                                         109.15                       143,427
 28               邢台众创                                          63.87                        83,925
                合计                                            23,838.64                    31,325,409

       (2)龙铁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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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股)
  1                     徐娜                                        30,234.74               39,730,277
  2                    朱功超                                        5,722.68                7,519,947
  3                   华瑞众承                                       5,620.33                7,385,447
                   合计                                            41,577.75                54,635,671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亦随之调整。

      本次交易最终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的最终成交价为依据,由公司董事会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额为准。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 36,8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价格的 100.00%,且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0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
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五)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股份锁定要求以及上市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希奥信息和龙铁纵横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
安排如下:

      (1)业绩补偿义务人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的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

      1)希奥信息

      “1、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本人持续持有希
奥信息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
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结算公司完成登记
手续时,本人持续持有希奥信息全部股份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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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远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后分三批解锁:

    (1)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希奥信息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
且已实现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25%;

    (2)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希奥信息 2019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
且已实现 2019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35%;

    (3)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希奥信息 2020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
且已实现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40%。

    前述锁定期届满前,若本人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远望谷进
行股份补偿,则本人应先对远望谷进行股份补偿,剩余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即可解
锁转让。

    3、股份发行结束后,如由于远望谷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
本人被动增持的远望谷股票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龙铁纵横

    “1、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本人/本企业持
续持有龙铁纵横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本企
业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结
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本人/本企业持续持有龙铁纵横全部股份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本企业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

    2、远望谷向本人/本企业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后分三批解锁:

    (1)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龙铁纵横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
且已实现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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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龙铁纵横 2019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
且已实现 2019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35%;

    (3)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龙铁纵横 2020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
且已实现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40%。

    前述锁定期届满前,若本人/本企业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
远望谷进行股份补偿,则本企业应先对远望谷进行股份补偿,剩余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即可解锁转让。

    3、股份发行结束后,如由于远望谷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
本人/本企业被动增持的远望谷股票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非业绩补偿义务人

    本次交易的希奥信息交易对方中的非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

    1、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本人持续持有希
奥信息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
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结算公司完成登记
手续时,本人持续持有希奥信息全部股份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远
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股份发行结束后,如由于远望谷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
本人被动增持的远望谷股票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配套融资

    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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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
行交易。

(六)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情况

    (1)希奥信息

    交易双方同意,就希奥信息净利润作出的承诺期间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即“利润补偿期间”)。希奥信息交易对方左德昌、李亮、
罗肖、崔竞一、刘彬、肖丽影、于琳、陈泉霖等 8 人承诺,希奥信息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和 5,000.00 万元。

    (2)龙铁纵横

    交易双方同意,就龙铁纵横净利润作出的承诺期间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即“利润补偿期间”)。龙铁纵横交易对方徐娜、朱功超
和华瑞众承等 3 位交易对方承诺,龙铁纵横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800.00 万元、5,000.00 万
元和 6,200.00 万元。

    2、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在约定的利润补偿期间,希奥信息和龙铁纵横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数
的,则由业绩补偿义务人按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的比例以
现金及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主要内容”部分。

(七)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
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对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作了约定,具体约定内容参见重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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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主要内容”。

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

    2018 年 5 月 3 日,远望谷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95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按资
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希奥信息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4,954.47 万元,评估值为 5,502.93 万元,评估增值 548.46 万元,增值率 11.07%;
按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希奥信息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4,954.47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050.44 万元,评估增值
35,095.97 万元,增值率 708.37%;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希奥信息评
估结论,即希奥信息在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050.44 万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95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按资
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龙铁纵横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8,944.45 万元,评估值为 10,855.47 万元,评估增值 1,911.02 万元,增值率 21.37%;
按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龙铁纵横的净资产账面值
为 8,944.4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1,534.52 万元,评估增值
52,590.07 万元,增值率 587.96%;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龙铁纵横的
评估结论,即龙铁纵横 100%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61,534.52 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的交
易价格为 39,461.38 万元和 61,000.00 万元。

    希奥信息交易各方同意,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中希奥信
息 98.50%股权作价为 39,461.38 万元,由于业绩补偿责任由业绩补偿义务人即左
德昌及希奥信息管理团队承担,本次交易作价中 4,000 万元由业绩补偿义务人享
有,其中左德昌享有 3,323.75 万元、李亮享有 211.57 万元、罗肖享有 126.91 万
元、崔竞一享有 123.00 万元、刘彬享有 99.09 万元、肖丽影享有 43.93 万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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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享有 43.94 万元、陈泉霖享有 27.82 万元,上海英劳等 34 名财务投资者不享有
溢价;剩余 39,461.38 万元由希奥信息本次交易对方按比例享有。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
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与《上市规则》所
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前,徐娜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000 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龙
铁纵横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9,736,277 股股份,并通过关联方
华瑞众承控制上市公司 7,385,447 股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47,121,724 股股份,
比例为 5.71%,徐娜应被视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众华会计师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情况,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资产净额
希奥信息 2017 年度/2017 年                   5,665.65              17,778.55                4,923.51
        12 月 31 日
龙铁纵横 2017 年度/2017 年                 15,020.87               14,749.24                8,944.10
        12 月 31 日
           合计                            20,686.52               32,527.79               13,867.61
        交易总额                          100,461.38                         -            100,461.38
           孰高                           100,461.38               32,527.79              100,461.38
上市公司 2017 年度/2017 年
                                          226,263.05               50,804.74              164,840.42
        12 月 31 日
标的资产(或成交金额)/上
                                              44.40%                 64.03%                  60.94%
          市公司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50.00%                 50.00%                  50.00%
      大资产重组标准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否                      是                      是

    由上表可见,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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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徐玉锁、陈光珠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持有公司 22.50%
的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陈光珠合计持有公司 27.21%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
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徐玉锁持有公司 166,426,913 股股份,其一致行动人陈光
珠持有公司 34,866,728 股股份,合计持有 201,293,64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4.38%,
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徐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000 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
虑配套融资的影响,龙铁纵横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9,736,277
股股份,并通过关联方华瑞众承控制上市公司 7,385,447 股股份,合计控制上市
公司 47,121,724 股股份,比例为 5.71%;希奥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德昌
持有上市公司 16,392,15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99%。

     综上,本次交易后,徐玉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仍远高于其他股东,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到 825,718,480 股(不考虑配套融资),社会
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公司股权分
布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进行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
序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不考虑配套融资)
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徐玉锁           166,426,913.00              22.50%       166,426,913.00              20.16%
2     陈光珠             34,866,728.00              4.71%        34,866,728.00               4.22%
3     左德昌                           -                  -      16,392,156.00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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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亮                           -                  -        1,043,449.00              0.13%
5       罗肖                           -                  -          625,884.00              0.08%
6     崔竞一                           -                  -          606,626.00              0.07%
7       刘彬                           -                  -          488,671.00              0.06%
8     肖丽影                           -                  -          216,652.00              0.03%
9       于琳                           -                  -          216,652.00              0.03%
10    陈泉霖                           -                  -          137,213.00              0.02%
11   上海英劳                          -                  -        2,028,206.00              0.25%
12   兴业证券                          -                  -        1,637,091.00              0.20%
13   南国控股                          -                  -        1,397,364.00              0.17%
14   勇哥新三
     板私募基                          -                  -        1,139,131.00              0.14%
       金
15   安信证券                          -                  -          823,495.00              0.10%
16      刘勇                           -                  -          706,052.00              0.09%
17    胡松涛                           -                  -          581,078.00              0.07%
18   华福证券                          -                  -          557,353.00              0.07%
19   东莞证券                          -                  -          506,567.00              0.06%
20   财富证券                          -                  -          449,541.00              0.05%
21   金睿和新
     三板混合                          -                  -          277,654.00              0.03%
     策略 3 号
22   金睿和新
     三板定增 5
                                       -                  -          248,979.00              0.03%
     号投资基
         金
23    刘传友                           -                  -          209,814.00              0.03%
24      张宁                           -                  -          184,798.00              0.02%
25    顾文波                           -                  -          170,541.00              0.02%
26    左德生                           -                  -          155,693.00              0.02%
27    鲍文韬                           -                  -          153,863.00              0.02%
28    梁振平                           -                  -          143,534.00              0.02%
29   万联证券                          -                  -          143,427.00              0.02%
30   邢台众创                          -                  -           83,925.00              0.01%
31      常丰                           -                  -                     -                   -
32    方君胜                           -                  -                     -                   -
33   联讯证券                          -                  -                     -                   -
34    姜轶英                           -                  -                     -                   -
35    葛炳校                           -                  -                     -                   -
36      张锦                           -                  -                     -                   -
37    张佳明                           -                  -                     -                   -
38   河南盛智
                                       -                  -                     -                   -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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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叶杏珊                          -                  -                     -                   -
40     杜剑峰                          -                  -                     -                   -
41     刘文涛                          -                  -                     -                   -
42   金睿和新
     三板 2 号基                       -                  -                     -                   -
         金
43   上海亿衍                          -                  -                     -                   -
44      姚耀                           -                  -                     -                   -
45      徐娜                   6,000.00                   -      39,736,277.00               4.81%
46     朱功超                          -                  -        7,519,947.00              0.91%
47   华瑞众承                          -                  -        7,385,447.00              0.89%
48   深圳道为                          -                  -                     -                   -
49   其他股东          538,457,759.00              72.79%       538,457,759.00              65.21%
     合计              739,757,400.00            100.00%        825,718,480.00            100.00%

     本次交易前,徐玉锁持有公司 22.50%的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陈光珠合计
持有公司 27.21%的股份,徐玉锁、陈光珠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
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徐玉锁持有公司 166,426,913 股股份,其一致行动
人陈光珠持有公司 34,866,728 股股份,合计持有 201,293,641 股股份,持股比例
为 24.38%,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龙铁纵横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000 股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徐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9,736,277
股股份,并通过关联方华瑞众承控制上市公司 7,385,447 股股份,合计控制上市
公司 47,121,724 股股份,比例为 5.71%;希奥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德昌
持有上市公司 16,392,15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99%。

     综上,本次交易后,徐玉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仍远高于其他股东,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聚焦智能交通、零售服装等行业市场,
并为图书馆、纺织品租赁和洗涤、烟酒防伪、智慧旅游、物流等多个行业提供基
于 RFID 技术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强轨道交通
领域布局,在原有铁路货车领域基础上新拓展了动车、高铁等领域,实现新增建
设市场与存量机务市场的协同服务,同时拓宽业务领域,进入了具有发展前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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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信息服务行业。

    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年报和众华出具的众会字(2018)第 4889 号《备考财
务报表的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如下表所示:

                            2017 年度(交易前)                        2017 年度(交易后)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读写装置              14,983.79             30.99%              14,983.79              18.53%
   电子标签              25,635.56             53.02%              25,635.56              31.71%
     软件                 229.22               0.47%                502.81                 0.62%
备品备件及其他           7,504.52              15.52%              7,504.52                9.28%
     短信                    -                    -                4,443.25                5.50%
     流量                    -                    -                12,903.85              15.96%
    流量卡                   -                    -                 124.72                 0.15%
 技术服务收入                -                    -                1,656.74                2.05%
 设备销售收入                -                    -                13,092.50              16.19%
     合计                48,353.10            100.00%              80,847.74              100.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产品读写装置、电子标签 2017 年度收入占比分
别为 29.49%、50.46%。根据 2017 年度备考财务报告数据测算,上市公司主营产
品读写装置、电子标签业务收入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50.24%,短信和流量业务收入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21.46%,设备销售业务和技术服务收入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为 18.24%。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发挥与标的公司在业务、产品、渠道等方
面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众华出具的众会字(2018)第 4889 号《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变化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0,804.74        83,332.53      64.03%        48,647.07       66,541.10      36.78%
营业利润           842.03          5,515.14    554.98%         3,249.17        4,193.49      29.06%
利润总额           675.53          5,400.10    699.39%         3,921.69        4,901.27      24.98%
净利润             168.75          4,239.03   2412.02%         3,802.46        4,558.16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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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152.37        4,206.68     2660.83%         4,027.13       4,791.06       18.97%
者的净利
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2016 年营业收入从交易前的
48,647.07 万元增至交易后 66,541.10 万元,增幅 36.78%;2017 年度营业收入从
交易前的 50,804.74 万元增至交易后的 83,332.53 万元,增幅 64.03%;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均实现较大的增长。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综合毛利率                         41.94%           36.87%              45.55%             41.27%
销售净利率                          0.33%            5.09%                7.82%             6.85%
净资产收益率                        0.09%            1.79%                2.50%             2.11%
基本每股收益                        0.0021           0.0509             0.0544              0.0580
注: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希奥信息的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承诺希奥信息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
额分别不低于 3,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龙铁众横的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承诺龙铁纵横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
额分别不低于 3,800.00 万元、5,000.00 万元、6,200.00 万。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销售规模、盈利能力都将有一定程度的
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增强。

(四)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众华出具的众会字(2018)第 4889 号《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负债结构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变动比                                      变动比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例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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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91,592.07      110,706.54      20.87%       81,531.34       97,060.41     19.05%
非流动资产        134,670.99      227,466.13      68.93%      131,789.55     224,756.90      70.53%
资产总计          226,263.05      338,172.68      49.48%      213,320.89     321,817.31      50.85%
流动负债           56,180.82       97,949.73      74.35%       46,399.96       88,370.99     90.45%
非流动负债          3,029.60        3,298.15       7.25%        3,236.52        3,448.28       4.80%
负债合计           59,210.42      101,247.88      70.91%       49,636.49       91,819.27     84.87%
资产负债率            26.17%         29.94%        3.77%         23.27%          28.53%        5.26%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整体仍处于正常水平。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同业竞争情况

    远望谷是 RFID 技术、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控股股东不直接从
事任何相关行业的经营活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与陈光珠女士除持有远
望谷股份外,未通过控股或参股等形式投资其他同行业企业。故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本次交易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希奥信息、龙铁纵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后,希奥信息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龙铁纵横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3、本次交易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措施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远望谷及其控制
的下属企业产生直接或间接业务竞争,希奥信息 8 名交易对方、龙铁纵横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 2 名交易对手方、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与陈光珠女士已分别出具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
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龙铁纵横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娜直接持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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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 39,736,277 股股份,并通过关联方华瑞众承控制上市公司 7,385,447 股股
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47,121,724 股股份,比例为 5.71%,徐娜应被视为上市公
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会产生新的关联方,但不会
新增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经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2 月 5 日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8 年 2 月 5 日,希奥信息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
告,希奥信息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5 日起在股转系统停牌;2018 年 4 月 17 日,
龙铁纵横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龙铁纵横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18 日起在股转系
统停牌;

    2、2018 年 5 月 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交易对方或其内部决策程序同意;

    4、2018 年 5 月 3 日,远望谷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

    5、2018 年 5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远望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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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转公司同意希奥信息、龙铁纵横的终止挂牌申请;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
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过渡期安排

(一)标的公司从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决定是否已经得到公司全

体股东同意

    根据本次交易对方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分别与远望谷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4.1 条之约定、交易对方、江涛提供的《关于终止挂牌
并变更公司形式的承诺函》,希奥信息 43 名股东、龙铁纵横全体股东同意并承诺: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后(以正式书面批复为准),其应通过行使股东权
利等一切有效的措施促使希奥信息/龙铁纵横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并
尽快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希奥信息/龙铁纵横股票终止挂牌的函。

    据此,除未参与本次交易的希奥信息股东易岚、虞贤明、秦学文、黄伟外,
希奥信息其他股东及龙铁纵横全体股东已同意标的公司从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经查阅希奥信息、龙铁纵横最新的《公司章程》,其并未对公司申请从股转
系统终止挂牌的审议程序作出特殊安排。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股东大会
关于终止挂牌的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希奥信息提供的截至 2018 年 2 月 14 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停牌日
2018 年 2 月 5 日),易岚持有希奥信息 651,300 股股份,虞贤明持有希奥信息 300
股股份,秦学文、黄伟各持有希奥信息 2,600 股股份,其合计持有希奥信息 654,200
股股份,占希奥信息总股本的 1.50%。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已有合计持
股 98.50%的希奥信息股东同意,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希奥信息即
申请从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同意股东已超过希奥信息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能够充分保障相关议案届时于希奥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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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
见稿)》(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要求,为保护异议股东的权利,
希奥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德昌作出承诺,如易岚、虞贤明、秦学文、黄
伟就希奥信息对公司申请终止挂牌提出异议,左德昌将自行或指定远望谷以现金
方式按本次交易非补偿义务人的相同对价先行收购其持有的希奥信息股权;如系
左德昌先行收购希奥信息上述股东持有的希奥信息股权,交易完成后左德昌以同
等价格将该等股权再转让予远望谷。

(二)取得其他股东同意转让并且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进展情况、预计

取得时间

    根据交易对方于 2018 年 5 月 3 日与远望谷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第 4.3 条之约定、交易对方、江涛提供的《关于终止挂牌并变更公司
形式的承诺函》,希奥信息 43 名股东、龙铁纵横全体股东同意并承诺:待标的公
司终止挂牌后,同意将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无
条件同意放弃其基于本次交易所拥有的优先购买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因易岚、虞贤明、秦学文、黄伟未参与本次交
易,暂未取得其在希奥信息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同意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
让并且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
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
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
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对方已提供的相关承诺函,
希奥信息向远望谷转让股权已获得过半数希奥信息股东同意;如届时希奥信息向
易岚、虞贤明、秦学文、黄伟发出通知后未取得其同意转让希奥信息股权并且放
弃优先受让权的明确回复,希奥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向远望谷转让股权的股东
会决议仍能够获得有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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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公司由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
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对方应以不对本次交易的
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为原则,于本次交易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之日起 60 日内,完
成标的公司自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工作,并于其后 30 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标的公司确认,
在本次交易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之后,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标的公司股票在股
转系统终止挂牌、标的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修改
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并对变更后的有限公司名称、股东及出资额、组织机构、
住所等事项予以确认。

    标的公司组织形式变更无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经标的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相关议案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实质性
法律障碍。

    综上,标的公司由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公司法》第
二十三条规定,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标的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的具体条件、流程、

办理期限、办理进展情况,是否为本次交易的前置程序,是否存在法

律障碍,以及如未取得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1、标的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的具体条件

    根据《业务规则》第 4.5.1 条第(二)项的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二)终止挂牌申请获得股转公司同意”。根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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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第 4.5.2 条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在作出股票终止挂牌决定后发布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挂牌公司应当在收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股票
终止挂牌决定后及时披露股票终止挂牌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
见稿)》,标的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的具体条件如下:

    (1)标的股东大会决定主动申请终止其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

    (2)股转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于受理之日起十个转让日内作
出是否同意标的股票终止挂牌申请的决定。

    2、标的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的流程、办理期限

    (1)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关于终止挂牌的董事会会
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通知、终止挂牌的临时公告(说明摘
牌原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等情况);

    (2)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股东大会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股东大会相关公告;

    (3)标的公司应当在终止挂牌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的十个转让日
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以下文件:

    1)终止挂牌的书面申请;

    2)终止挂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

    3)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

    4)主办券商审查意见;

    5)法律意见书;

    6)股转系统要求的其他文件。

    3、标的公司终止挂牌办理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尚未开始办理终止挂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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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是否为本次交易的前置程序,是否存在法律障碍,以及如未取得对本次
交易的影响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约定,交易对方应以不对本次
交易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为原则,于本次交易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之日起 60 日
内,完成标的公司自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工作,并于其后 30 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据此,标的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并非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前置程序;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尚未通过中国证监
会审核,因此,标的公司暂未开始办理自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挂牌公司
主动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属于公司自主意愿行为,《业务规则》虽然规
定了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需取得股转系统同意,但并未针对挂牌公司主动终止
挂牌设定实质性条件或要求。标的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
将正式向股转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申请。因此,标的公司向股转系统提交终止挂牌
申请后,其后续取得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已获得三分
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待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标的公司将按照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挂牌相关事项,随后正式向股
转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申请。因此,标的公司向股转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后,其
后续取得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徐玉锁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光珠认为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
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徐玉锁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光珠对本次重组无异议。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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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徐玉锁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光珠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没有在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间内减持远望谷股份的计划,不会在本次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
间内减持远望谷股份。”

十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重组过程将采取以下安排
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要求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及时向深交所申请停
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上市公司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件
进展情况公告。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
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
信息。

(二)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

    上市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将以公告方式敦促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网络投票安排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上市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除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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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标的资产利润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中,希奥信息交易对方左德昌、李亮、罗肖、崔竞一、刘彬、肖丽
影、于琳、陈泉霖等 8 人和龙铁纵横交易对方徐娜、朱功超和华瑞众承等 3 位交
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分别对标的公司希奥信息、龙铁纵横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
进行承诺并承担补偿义务,具体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请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主要内容”,该等业绩承
诺补偿安排将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过渡期间的损益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
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对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作了约定,具体约定内容参见重组报告
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主要内容”。

(七)股份锁定安排

    交易对方对从本次交易中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已作出承诺。本次交易的股份锁
定安排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一、本次交易
方案”之“(五)锁定期”。

(八)本次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财务指标的影响

    众华对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众会字[2018]
第 4889 号《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资产总额(万元)                                  226,263.05                    338,1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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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负债总额(万元)                                    59,210.42                   101,247.88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167,052.63                    236,924.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64,840.42                    234,637.15
               资产负债率                                        26.17%                       29.94%
           营业收入(万元)                                    50,804.74                    83,332.53
           营业利润(万元)                                       842.03                     5,515.14
           利润总额(万元)                                       675.53                     5,400.10
            净利润(万元)                                        168.75                     4,239.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52.37                     4,206.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1                       0.0509

    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收入
规模、净利润规模将有所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将得到增厚,不
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
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从根本上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融资不超过 36,800 万
元,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支付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
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虽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标的资产将大
幅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预期将为上市公司带来较高收益,但并不能完全排除
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存在不及预期的情形。在总股本上升的情况下,上市公司
未来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
被摊薄,公司已在本报告书摘要“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之“(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进行披露,特此提醒
投资者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2、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下述措施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1)全面提升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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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将紧密围绕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整合效应,改进完
善生产流程,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为实
现标的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保持管理和业务的连贯性,使其在技术创新、运营
管理等方面延续自主独立性,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管理层团队基本稳定、给
予管理层充分发展空间。上市公司将积极扩大与现有客户的合作规模,持续开拓
新客户、新市场,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同时上市公司将持续优化管理组织架构,
提高管理效率,加强费用管理。

    (2)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
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利
润作出保证。

    3、相关主体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
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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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远望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
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
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如违反上述承诺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九)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交易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上市公司已聘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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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
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

十三、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已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
                                  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
                                  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
               关于提供资料
                                  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
  远望谷       真实、准确、
                                  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
               完整的承诺函
                                  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
                                  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对所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在本次交易推进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
                                  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人已向远望谷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
                                  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
                                  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文件;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远望谷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远望谷全体                        2、本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
             关于提供资料
董事、监事、                      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
             真实、准确、
高级管理人                        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提
             完整的承诺函         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员
                                  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
                                  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对所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在本次交易推进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远望谷披
                                  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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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遗漏,给远望谷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承诺不转让在远望
                                 谷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远望谷董事会,由董
                                 事会代本人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主体信息和股票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主体信
                                 息和股票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已向远望谷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
                                 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
                                 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
                                 该文件;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远望谷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
              关于提供资料       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
希奥信息、    真实性、准确       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
龙铁纵横      性和完整性的       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
                承诺函           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
                                 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对所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在本次交易推进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远望谷
                                 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远望谷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1、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已向远望谷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
                                 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
                                 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
              关于提供资料
                                 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
              真实性、准确
交易对方                         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性和完整性的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远望谷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承诺函
                                 司/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
                                  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对所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在本次交易推进期间,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向远望谷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远望谷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承
                                  诺不转让在远望谷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远
                                  望谷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公司/本人/本企业的主体信息和股票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
                                  /本人的主体信息和股票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
                                  企业未从事与远望谷、希奥信息、龙铁纵横及其控制的企业
                                  或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远望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期间,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
远望谷控股                        他企业将避免从事任何与远望谷、希奥信息、龙铁纵横及其
               关于避免同业
股东、实际控                      控制的企业相同的业务。如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
               竞争的承诺函
    制人                          企业遇到远望谷、希奥信息、龙铁纵横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
                                  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远望谷、希奥信息、龙铁纵横及其控
                                  制的企业。
                                  本承诺方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远望谷及其他股东
                                  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希奥信息任职期间及离任后两年内,本
左德昌、李                        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公司、企业
亮、罗肖、崔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避免从事任何与远望谷、希奥信息及其
             关于避免同业         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
竞一、刘彬、
             竞争的承诺函         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远望谷、希奥信息及其下属企业利益的
肖丽影、于                        活动。如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琳、陈泉霖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遇到远望谷、希奥信息及其下
                                  属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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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应
                                  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远望谷、希奥信息及其下属企业。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远望谷、希奥信息及其
                                  下属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龙铁纵横任职期间及离任后两年内,本
                                  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避免从事任何与远望谷、龙铁纵横及其
                                  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
                                  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远望谷、龙铁纵横及其下属企业利益的
姜琳、徐娜、 关于避免同业         活动。如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朱功超     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遇到远望谷、龙铁纵横及其下
                                  属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应
                                  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远望谷、龙铁纵横及其下属企业。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远望谷、龙铁纵横及其
                                  下属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避免从事任何与远望谷、龙铁纵横及其下
                                  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
                                  从事任何可能损害远望谷、龙铁纵横及其下属企业利益的活
                                  动。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
               关于避免同业
 华瑞众承                         组织遇到远望谷、龙铁纵横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
               竞争的承诺函
                                  业务机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应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远望谷、龙铁纵横及其下属
                                  企业。
                                  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远望谷、龙铁纵横及
                                  其下属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方在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期间,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并规范与远望谷、希奥信息、龙
                                  铁纵横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
远望谷控股     关于规范并减       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
股东、实际控   少关联交易的       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
    制人         承诺函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不损害远
                                  望谷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承诺方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远望谷及其他
                                  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在作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望谷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
                                  免、减少并规范与远望谷、龙铁纵横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
               关于减少和规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徐娜、姜琳     范关联交易的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
                 承诺函
                                  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
                                  批手续,不损害远望谷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远望谷、龙铁纵
                                  横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及远望谷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远望谷的人员独立
                                  1、保证远望谷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本承诺方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完全独立;
                                  2、保证远望谷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远望谷任职并领取薪酬,
                                  未在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亦未在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领取薪酬;保证远望谷的财务人员不
                                  在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兼
                                  职;
                                  3、保证不干预远望谷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决定人
                                  事任免。
                                  二、保证远望谷的机构独立
                                  1、保证远望谷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
                                  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远望谷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依照法律、
                                  法规及远望谷合法有效的《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三、保证远望谷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远望谷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远望谷的经营场所独立于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远望谷控股                        3、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远望谷不存在资金、资产被
               关于保持上市
                                  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
股东、实际控   公司独立性的
                                  织占用的情形。
    制人         承诺函
                                  四、保证远望谷的业务独立
                                  1、保证远望谷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相关资质,具有面
                                  向市场的独立、自主、持续的经营能力;
                                  2、保证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避免从事与远望谷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3、保证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减少与远望谷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保证按市场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五、保证远望谷的财务独立
                                  1、保证远望谷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
                                  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远望谷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远望谷的财务人员不在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4、保证远望谷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承诺方不干预远
                                  望谷的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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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保证远望谷依法纳税。
                                  承诺方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远望谷及其他股东造
                                  成的一切损失。

(五)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或其管理的基金/本人/本企业作为希奥信息/龙铁
                                  纵横的股东,已经依法履行对希奥信息/龙铁纵横的出资义
                                  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
                                  希奥信息/龙铁纵横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
                                  存在可能影响希奥信息/龙铁纵横合法存续的情况。
               关于资产权属
 交易对方                         2、本公司或其管理的基金/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希奥信息/
                 的承诺函
                                  龙铁纵横股份为本本公司或其管理的基金/本人/本企业合法
                                  财产,本公司或其管理的基金/本人/本企业为其最终权益所
                                  有人,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
                                  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
                                  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六)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或其管理的基金/本人/本企业取得希奥信息/龙铁
                                  纵横股份之资金来源均系本公司股东/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
                                  /本企业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的
                                  情况。本公司或其管理的基金/本人/本企业取得希奥信息/
                                  龙铁纵横股份之资金来源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远望谷
               关于资金来源       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本次交易其
 交易对方
                 的说明           他交易对方的情形,本公司或其管理的基金/本人/本企业亦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远望谷及其关联方、其他交易对方及
                                  其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本公司或其管理的基金/本人/本企业的资金来源不存在任
                                  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
                                  安排,亦不存在优先、劣后等级安排。

(七)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本企业
                                  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
             关于无违法违         政处罚案件。
交易对方(除
             规行为的承诺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本企业
兴业证券外)
                 函               最近五年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也未曾因涉嫌与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
                                  尚未结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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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本企业
                                  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未按期偿还债务、未履行承诺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或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的情形。
                                  1、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
                                  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
                                  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或者涉及与民事、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
                                  为,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
远望谷及其                        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董事、监事、 关于无违法违         3、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高级管理人 规行为的说明           泄露本次重组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
    员                            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之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
                                  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等。
                                  本承诺方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远望谷及(或)其
                                  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不存在下述任何情形:
                                  1、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
                                  幕交易;
                                  2、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关于不存在内
                                  查;
  远望谷       幕交易的承诺
                                  3、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函
                                  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具有《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人不存在下述任何情形之一:
                                  1、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
远望谷董事、 关于不存在内         幕交易;
监事、高级管 幕交易的承诺         2、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理人员         函               查;
                                  3、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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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具有《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公司/本人/本企业不存在下述任何情形之一:
                                 1、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
                                 幕交易;
                                 2、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关于不存在内
                                 查;
 交易对方     幕交易的承诺
                                 3、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函
                                 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具有《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九)关于关联关系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前后,勇哥新三板私募基金、勇哥新三板私募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公司及前述主体的关联方与远望
                                 谷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亲属、投资、协议或其他安排等
                                 在内的一致行动和关联关系。
上海土犇资                       2、本次交易前后,除远望谷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左德
              关于关联关系
产管理有限                       昌之配偶吴淑玲持有勇哥新三板私募基金 63.41%基金份额
                的承诺函
  公司                           (对应 346.66 万元基金出资额)外,勇哥新三板私募基金、
                                 勇哥新三板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公司及前述主体
                                 的关联方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
                                 存在亲属、投资、协议或其他安排等在内的一致行动和关联
                                 关系。
                                 1、本次交易前后,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远望谷及其关联方
                                 之间均不存在亲属、投资、协议或其他安排等在内的一致行
                                 动和关联关系。
              关于关联关系       2、除本人配偶吴淑玲持有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勇哥新
  左德昌                         三板私募基金 63.41%基金份额(对应 346.66 万元基金出资
                的承诺函
                                 额)外,本次交易前后,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本次交易的其
                                 他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亲属、投资、协议或其
                                 他安排等在内的一致行动和关联关系。
                                 1、除徐娜持有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北京华瑞众承股权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40%财产份额(对应 77 万元
                                 合伙企业出资额),并任该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能对该合伙企业实施控制外,本次交易前,本人及本人关联
                                 方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远望谷及其关联
              关于关联关系
   徐娜                          方之间均不存在亲属、投资、协议或其他安排等在内的一致
                的承诺函
                                 行动和关联关系。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北京华瑞众承股权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之间
                                 均不存在亲属、投资、协议或其他安排等在内的一致行动和
                                 关联关系。
              关于关联关系       1、本次交易前后,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远望谷及其关联方
  朱功超
                的承诺函         之间均不存在亲属、投资、协议或其他安排等在内的一致行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动和关联关系。
                                  2、除本人在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北京华瑞众承股权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1.2%的财产份额(对应 6 万元合
                                  伙企业出资额),本次交易前后,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本次
                                  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亲属、投资、
                                  协议或其他安排等在内的一致行动和关联关系。
                                  1、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徐娜持有本企业 15.40%财产
                                  份额(对应 77 万元合伙企业出资额),并任本企业执行事务
                                  合伙人,能对本企业实施控制外,本次交易前,本企业及本
                                  企业关联方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远望谷
               关于关联关系
 华瑞众承                         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亲属、投资、协议或其他安排等在
                 的承诺函
                                  内的一致行动和关联关系。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徐娜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
                                  对方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亲属、投资、协议或其他安排
                                  等在内的一致行动和关联关系。
除上海土犇、                      1、本次交易前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关联方与远望
左德昌、徐                        谷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亲属、投资、协议或其他安排等
娜、朱功超、 关于关联关系         在内的一致行动和关联关系。
华瑞众承之     的承诺函           2、本次交易前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关联方与本次
外的其他交                        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亲属、投资、
  易对方                          协议或其他安排等在内的一致行动和关联关系。

(十)关于不存在对赌安排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或其管理的基金/本人/本企
               关于不存在对       业与希奥信息/龙铁纵横及希奥信息/龙铁纵横其他股东之间
 交易对方      赌安排的确认       不存在业绩承诺及补偿、一票否决权、股权回购等股东特殊
                   函             权利的相关约定或安排,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对赌”性质的相
                                  关约定或安排。

(十一)关于终止挂牌并变更公司形式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之后(以正式
                                  书面批复为准),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将促使希奥信息/龙铁
                                  纵横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以下
                                  简称“终止挂牌”),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将通过行使董事权利
                                  /股东权利等一切有效的措施,促使希奥信息/龙铁纵横尽快
               关于终止挂牌
                                  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希奥信息/
 交易对方      并变更公司形
                                  龙铁纵横股票终止挂牌的函。
               式的承诺函
                                  2、希奥信息/龙铁纵横终止挂牌后,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同
                                  意希奥信息/龙铁纵横将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无条件同意放弃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所
                                  拥有的就希奥信息/龙铁纵横(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对
                                  外转让其持有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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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关于任职期限及竞业禁止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服务期限
                                  (1)本人承诺于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前,与希奥信息签订服
                                  务期限至少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且不低于五年的劳动合同,
                                  且劳动合同具体内容需符合远望谷要求。
                                  (2)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希奥信息造成的损失均由本人
                                  承担。
                                  2、竞业禁止
左德昌、李                        (1)自本承诺签署日至上述劳动合同服务期届满前间,除
亮、罗肖、崔 关于任职期限         非因法定事由或经远望谷书面同意,本人承诺不主动离职,
竞一、刘彬、 及竞业禁止的         且在希奥信息任职期间及离职后 2 年内,不在与远望谷、希
肖丽影、于       承诺             奥信息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公司任
琳、陈泉霖                        职,不直接或间接从事、经营、投资与远望谷、希奥信息及
                                  其控制的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以远望谷、希奥信息以
                                  外的名义为远望谷、希奥信息现有客户提供相同或类似服
                                  务,亦不在希奥信息原实际控制人左德昌及其近亲属(包括:
                                  父母、配偶、子女)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
                                  业任职。
                                  (2)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所获收益归属于远望谷或希奥信
                                  息所有,且本人应向远望谷或希奥信息承担赔偿责任。
                                  1、服务期限
                                  (1)本人承诺于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前,与龙铁纵横签订服
                                  务期限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起
                                  算不低于五年的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具体内容需符合远望
                                  谷的要求。
                                  (2)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龙铁纵横造成的损失均由本人
                                  承担。
                                  2、竞业禁止
姜琳、徐娜、
                                  (1)自本承诺签署日至上述劳动合同服务期届满前间,除
朱功超、姜 关于任职期限
                                  非因法定事由或经远望谷书面同意,本人承诺不主动离职,
淼、黄巍、王 及竞业禁止的
                                  且在龙铁纵横任职期间及离职后 2 年内,不在与远望谷、龙
泳、付宁娟、     承诺
                                  铁纵横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公司任
  许晓峰
                                  职,不直接或间接从事、经营、投资与远望谷、龙铁纵横及
                                  其控制的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以远望谷、龙铁纵横以
                                  外的名义为远望谷、龙铁纵横现有客户提供相同或类似服
                                  务,亦不在龙铁纵横原实际控制人徐娜、姜琳及其近亲属(包
                                  括:父母、配偶、子女)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企业任职。
                                  (2)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所获收益归属于远望谷或龙铁纵
                                  横所有,且本人应向远望谷或龙铁纵横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左德昌、李                        1、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
             关于股份锁定
亮、罗肖、崔                      本人持续持有希奥信息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时间不足 12
               的承诺函
竞一、刘彬、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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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丽影、于                        月内不得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
琳、陈泉霖                        续时,本人持续持有希奥信息全部股份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
                                  (含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远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后分三批解锁:
                                  (1)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希奥信息 2018 年度专项
                                  审计报告披露后,且已实现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
                                  锁 25%;
                                  (2)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希奥信息 2019 年度专项
                                  审计报告披露后,且已实现 2019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
                                  锁 35%;
                                  (3)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希奥信息 2020 年度专项
                                  审计报告披露后,且已实现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
                                  锁 40%。
                                  前述锁定期届满前,若本人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
                                  约定对远望谷进行股份补偿,则本人应先对远望谷进行股份
                                  补偿,剩余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即可解锁转让。
                                  3、股份发行结束后,如由于远望谷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使本人被动增持的远望谷股票亦应遵守前述
                                  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1、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
                                  本人/本企业持续持有龙铁纵横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时间
                                  不足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本企业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结算
                                  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本人/本企业持续持有龙铁纵横全部
                                  股份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本企
                                  业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远望谷向本人/本企业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后分三
                                  批解锁:
                                  (1)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龙铁纵横 2018 年度专项
                                  审计报告披露后,且已实现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
                                  锁 25%;
徐娜、朱功     关于股份锁定
                                  (2)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龙铁纵横 2019 年度专项
超、华瑞众承     的承诺函
                                  审计报告披露后,且已实现 2019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
                                  锁 35%;
                                  (3)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龙铁纵横 2020 年度专项
                                  审计报告披露后,且已实现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
                                  锁 40%。
                                  前述锁定期届满前,若本人/本企业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的约定对远望谷进行股份补偿,则本企业应先对远望
                                  谷进行股份补偿,剩余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即可解锁转让。
                                  3、股份发行结束后,如由于远望谷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使本人/本企业被动增持的远望谷股票亦应遵
                                  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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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1、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
                                  本人/本公司/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持续持有希奥信息全部股份
除左德昌、李                      或部分股份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本公司/
亮、罗肖、崔                      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竞一、刘彬、                      不得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肖丽影、于                        时,本人/本公司/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持续持有希奥信息全部
琳、陈泉霖、                      股份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本公
徐娜、朱功 关于股份锁定           司/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超、华瑞众承 的承诺函             内不得转让。
外的其他将                        2、股份发行结束后,如由于远望谷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持有上市公                        股本等原因而使本人/本公司/本公司管理的基金被动增持的
司本次发行                        远望谷股票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股份的交易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
    对方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十四)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远望谷控股                        本人没有在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远
股东、实际控                      望谷股份的计划,不会在本次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至重组实施
             关于减持计划
制人、董事、                      完毕的期间内减持远望谷股份。
                 的说明
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十五)关于本次交易摊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关于确保上市       1、本人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
 远望谷控股
                  公司填补回报       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股东、实际控
                  措施得以切实       2、如违反上述承诺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
     制人
                    履行的承诺       赔偿责任。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关于确保上市           资、消费活动。
 远望谷董事、
              公司填补回报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高级管理人
              措施得以切实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员
              履行的承诺             5、如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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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
                                 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
                                 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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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因下列事项的出现而发生交易暂停、
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1、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在
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双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但仍不排除有
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在未来的重组工作进
程中出现“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公司
存在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
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由于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不确定性,以及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
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
存在取消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远望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3、股转公司同意希奥信息、龙铁纵横的终止挂牌申请;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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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行业细分领域中将有所拓展,面对的客户及市
场将更加多元,进一步提升了上市公司的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但
是本次交易是否能够通过资产整合实现战略协同效应,仍存在不确定性,为充分
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双方需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进行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中,上市公司拟向标的公司股东
合计支付现金对价 35,045.00 万元。由于现金对价金额较大,上市公司自有现金
不足以支付上述现金对价,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的方式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该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6,800 万元。募集配套资
金中 350,450,016.29 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
债务融资及其他形式解决收购交易标的的现金支付需求,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
务风险和融资风险。因外部融资而形成的财务费用,则可能会削弱本次交易对上
市公司盈利增厚的效果。

    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无法通过证监会的核准或证监会审核要求减少募集配
套资金金额,或者受公司股价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

(五)标的公司无法实现承诺业绩的风险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将承诺希奥信息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000 万元、4,000 万元、5,000 万元;龙铁纵横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800 万元、5,000 万元和 6,200 万元。如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8 年度取得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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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核准文件,则业绩补偿义务人的业绩补偿期间及承诺净利润应按照相关规
定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在协商基础上作调整。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管理
层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盈利承诺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经济环境
和产业政策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
影响。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
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
现的风险。

(六)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因本次交易形成较大金额
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
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
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利用自身
和标的公司在品牌、渠道、管理、经营等方面的互补性进行资源整合,力争通过
发挥协同效应,保持并提高标的公司的竞争力,以便尽可能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七)业绩补偿不足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希奥信息、龙铁纵横承担补偿义务的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部分条款可能会导致上市公司承担业绩补偿不足的风险。

    “若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低于当年承
诺的净利润数额,则补偿义务人应按照其各自转让标的资产的相对股权比例向甲
方承担补偿责任,补偿义务人应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进行补偿,股
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

    “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确认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累计已补
偿的现金及股份总额,则补偿义务人应按照其各自转让标的资产的相对股权比例
向甲方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与补偿义务人累计已补偿的现金及股份总
额之间的差额。另行补偿时补偿义务人应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进行
补偿,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

    但是希奥信息承担补偿义务的交易对方合计仅持有希奥信息股份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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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623%,龙铁纵横承担补偿义务的交易对方合计仅持有龙铁纵横股份比例为
97.3717%。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希奥信息和龙铁纵横承担补偿义务
的交易对方累计应回购股份数量及累计应补偿现金数额以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
交易获得的股份总数和现金总额为上限,并在股份锁定安排、股份质押担保安排、
标的资产减值额约定补偿责任、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管控等方面进行约定并采
取相应补偿措施,如果标的公司业绩补偿期各期实际实现净利润总和大幅低于承
诺净利润情形,将存在补偿覆盖不足的风险。

(八)超额业绩奖励导致公司现金流出较多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超额业绩奖励安排,当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各年内实际实
现净利润指标达到超额业绩奖励条件时,标的公司需要按照当期实际净利润超过
当期承诺净利润金额的相应比例预提奖励金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为负债。由
于超额业绩奖励的本质是对标的资产超额利润的一种分享,超额业绩奖励安排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大幅下降,但业绩奖励的现金支付将对当期现金流
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九)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95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按资
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希奥信息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4,954.47 万元,评估值为 5,502.93 万元,评估增值 548.46 万元,增值率 11.07%;
按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希奥信息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4,954.47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050.44 万元,评估增值
35,095.97 万元,增值率 708.37%;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希奥信息评
估结论,即希奥信息在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050.44 万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95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按资
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龙铁纵横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8,944.45 万元,评估值为 10,855.47 万元,评估增值 1,911.02 万元,增值率 21.37%;
按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龙铁纵横的净资产账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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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8,944.4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1,534.52 万元,评估增值
52,590.07 万元,增值率 587.96%;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龙铁纵横的
评估结论,即龙铁纵横 100%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61,534.52 万元。

    本次重组以基于未来盈利预测的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果,交易的标的资产
评估值较账面价值有一定增值,其盈利预测是基于历史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速度
等综合考虑进行审慎预测,但仍有可能存在由于行业发展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等
内外部变化导致的标的公司未来实际盈利未达预期而导致交易标的的实际价值
低于目前评估结果的风险。

(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众华对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众会字[2018]
第 4889 号《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资产总额(万元)                                  226,263.05                    338,172.68
           负债总额(万元)                                    59,210.42                   101,247.88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167,052.63                    236,924.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64,840.42                    234,637.15
               资产负债率                                        26.17%                       29.94%
           营业收入(万元)                                    50,804.74                    83,332.53
           营业利润(万元)                                       842.03                     5,515.14
           利润总额(万元)                                       675.53                     5,400.10
            净利润(万元)                                        168.75                     4,239.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52.37                     4,206.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1                       0.0509

    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收入
规模、净利润规模将有所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将得到增厚,不
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
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从根本上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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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融资不超过 36,800 万
元,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支付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
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虽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标的资产将大
幅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预期将为上市公司带来较高收益,但并不能完全排除
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存在不及预期的情形。在总股本上升的情况下,上市公司
未来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
被摊薄。

(十一)实际控制人被有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后续影响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玉锁先生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7 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7]2 号),并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
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书》(深公(经)取保字[2018]00007 号),其
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 号)所认定的内幕交易行为正被深
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深圳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 2018 年 2 月 28
日起算。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立案调查的情况尚未有明确结论。徐玉锁先生自
2012 年起已不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职至今,上
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发展情况良好。但不排除对徐玉锁先生的后续调查事
项可能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一定影响。

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

    目前,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国家在产
业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鼓励。但是如果国家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支持政策
不再持续,标的公司经营环境将发生改变,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
响。

(二)税收优惠风险

       标的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标的公司未
来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条件,相关税收优惠将被取消。同时,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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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若发生进一步变化,也可能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
一定影响。

(三)技术研发人才流失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均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技术研发人员对公司的产品创新、
技术创新、持续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核心技术人员是标的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
的保证。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变化,对技术人才的争夺必将日趋激烈,若标
的公司未来不能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
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可能会造成技术人才队伍的不稳定,从而对标的公司的业务
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新技术替代风险

    希奥信息所处移动信息行业的发展与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进步紧密相关,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移动信息行业呈现出技术更新速
度快、产品生命周期短的特点。希奥信息开展移动信息业务以来,一直高度关注
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并依据移动信息市场变化,适时将新的技术成果运用于业
务实践中,优化业务技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但是基于 4G 网络普及、
大数据应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进步而新产生的商业应用对移动信息行业的技术
创新和产品服务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希奥信息若不能根据相关技术的发
展状况对其业务及产品服务进行持续的更新与升级,将对其市场竞争能力带来不
利影响。

(五)与运营商合作终止的风险

    希奥信息所处的增值电信业务产业链中,电信运营商具有主导地位,增值电
信业务参与者需要与电信运营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希奥信息的客户短彩信业
务需要借助运营商提供的通道得以实现。如果未来电信运营商的合作政策发生变
化,如终止与希奥信息的合作,则会对希奥信息的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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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场波动风险

    希奥信息所处移动信息服务业,国内从事移动信息服务的企业有数千家,规
模大小不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随着行业内竞争者的不断增多,如果不能不断
巩固自身优势则将面临恶性竞争的风险,希奥信息严格遵守行业主管部门、电信
运营商、以及行业客户关于市场规范的各项规定,但是仍然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影
响希奥信息经营业绩的情形。

    龙铁纵横所处轨道交通检修行业,主营业务为向轨道交通用户提供铁路车辆
运行和机车车辆检修领域相关检修装备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发、系统集成、销
售、安装和服务,主要客户集中于各铁路局,龙铁纵横存在主营业务依赖于铁路
行业市场的风险。如果我国铁路安全装备的技术政策出现重大负面变化或者我国
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导致国内铁路投资大幅压缩,龙铁纵横的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
不利影响。

(七)销售收入季节性波动带来的业绩不均衡的风险

    龙铁纵横主要客户为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各铁路局(含各站、段)及其他铁
路建设公司,其大宗设备采购遵循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按客户
需求分为新建扩建、增补、技术改造及维修配件。新建扩建铁路设备采购按照铁
路建设周期进行统一招投标,依托于铁路总公司的路线规划,与国家的相关政策
息息相关,采购受季节性影响较小;增补、技术改造和相关项目的固定资产采购
则遵循以下原则:一般在每年一季度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各铁路局(含各站、段)
根据投资计划再分级组织实施;因此,对铁路系统的销售一般为年初订立合同,
年末实现销售;维修配件产品是日常维修事项,不受季节性影响。龙铁纵横销售
受主要客户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的影响,存在一年内各季度的销售收入、净利润
前低后高的现象。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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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相关政策、利率、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公司
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
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其他不可控风险

    本次交易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
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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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一)践行市场化交易、产业整合的国家政策导向

    2010 年 8 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明确指出,遵循市场
经济规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合规开
展兼并重组。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2014 年 5 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
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并购支付方式。尊重企业自主决策,鼓
励各类资本公平参与并购,破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实现公司产权和控制权跨
地区、跨所有制顺畅转让。

    远望谷借助政策的有利条件,积极合理运用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并购功
能,通过本次交易增强公司传统业务竞争力,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实现公司产业
整合与升级,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力。

(二)移动信息服务产业发展迅速,企业短信市场增量巨大

    企业用户发送给个人的移动信息服务已经成为国内移动信息服务市场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目前国内移动信息服务的主要产品形式。行业短信具备即时性、
准确性、推送性强等特点,能够便捷、准确、及时、安全地协助集团客户实现“一
对多”信息服务,是目前企业与用户之间沟通的最主要方式。

    行业短信业务用户规模和黏性相对更大,能够更好的适应不同群体用户的需
求,能够由电信运营商支持,满足机构用户对产品和服务稳定性的需求。此外,
行业短信发送者的身份可识别性较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随着电子商务、移动
互联网等领域的发展,行业短信业务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短信行业应用是未来企业短信服务平台的发展方向,现如今,面向个人的短
信市场已经非常成熟,但是面向企业的短信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运营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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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比如通过传递内部或者是会议通知信息、搜集各类统计数
据、进行数据处理和监控、为客户提供信息提示或者是交互服务等。

(三)轨道交通产业链迎来快速发展

    为提升区域经济的联动作用,国家持续优化铁路布局,持续进行铁路投资。
2016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的《中长
期铁路网规划》提出,到 2020 年,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建成投产,铁路网规模
达到 15 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 3 万公里,覆盖 80.00%以上的大城市,为完成“十
三五”规划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到 2025 年,铁路网
规模达到 17.5 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 3.8 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
路网结构更加优化,骨干作用更加显著,更好发挥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
用;展望到 2030 年,基本实现内外互联互通、区际多路畅通、省会高铁联通、
城市快速通达、县域基本覆盖。

    2016 年 4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指
出,“十三五”时期,全球信息技术革命持续迅猛发展,“互联网+”和大数据上升
为国家战略,互联网成为交通运输的重要基础设施,智慧化成为交通运输系统的
显著特征,对行业治理体系和服务模式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行业信息化发展
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

    伴随着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轨道交通建设的高速发展,与之相关的轨道交
通配套产业链也将迎来高速成长期。

  二、本次交易目的

(一)整合业内优质资产,巩固公司传统业务实力

    公司耕耘多年,已成为我国新建轨道交通中主要 RFID 产品供应商之一;本
次重组标的龙铁纵横专注存量轨道交通机车维修市场,已自主研发十余件铁总及
下属单位颁发认证产品;在轨道交通机车维修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累积了良
好的市场口碑。

    通过本次重组,在市场上公司将增强轨道交通领域布局,在原有铁路货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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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基础上拓展了动车、高铁领域,实现新增建设市场与存量机务市场的协同服务;
在研发上实现技术的快速对接,扩充产品适用面,增强产品竞争力;在管理上,
整合双方同行业优质人才,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与最优化。从多方面巩固和拓
展现有市场,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二)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完善服务业务链条

    近年来,上市公司持续保持在铁路、图书等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也积极把握
“新零售”的发展机遇,聚焦服饰行业、商超百货领域,以 RFID 技术为基础的多
感知融合技术,加载互联网平台,连接线下实体平台,覆盖零售全场景,成为“新
零售”全场景数据应用服务商。现阶段基于 RFID 技术的零售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主要是针对商品的数据采集和管理,而未来“新零售”解决方案的核心是全供应链
的数据分析和应用,包括商品数据、消费者(消费者画像与消费行为)数据、物
流仓储数据等,仅依靠 RFID 技术无法做到全供应链数据的采集,上市公司急需
其他技术进行补充。

    本次收购希奥信息后,拓宽了上市公司业务领域,进入了具有发展前景的移动信息服务

行业。此外,希奥信息的 B2C 企业移动信息智能传输服务,能精准、有效地采集消费者数

据,在主动选择人群、传递效率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为物联网的“人与物”链接提供了身份

识别,可以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新零售”的全供应链数据采集与管理。


                       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

    远望谷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
纵横 100.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 36,800 万元的配
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00%,且
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00%。募集配套资金全
部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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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8 年 5 月 3 日,远望谷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95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按资
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希奥信息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4,954.47 万元,评估值为 5,502.93 万元,评估增值 548.46 万元,增值率 11.07%;
按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希奥信息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4,954.47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050.44 万元,评估增值
35,095.97 万元,增值率 708.37%;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希奥信息评
估结论,即希奥信息在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050.44 万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95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按资
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龙铁纵横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8,944.45 万元,评估值为 10,855.47 万元,评估增值 1,911.02 万元,增值率 21.37%;
按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龙铁纵横的净资产账面值
为 8,944.4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1,534.52 万元,评估增值
52,590.07 万元,增值率 587.96%;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龙铁纵横的
评估结论,即龙铁纵横 100%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61,534.52 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的交
易价格为 39,461.38 万元和 61,000.00 万元。希奥信息交易各方同意,参考评估机
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中希奥信息 98.50%股权作价为 39,461.38 万元,由
于业绩补偿责任由业绩补偿义务人即左德昌及希奥信息管理团队承担,本次交易
作价中 4,000 万元由业绩补偿义务人享有,其中左德昌享有 3,323.75 万元、李亮
享有 211.57 万元、罗肖享有 126.91 万元、崔竞一享有 123.00 万元、刘彬享有 99.09
万元、肖丽影享有 43.93 万元、于琳享有 43.94 万元、陈泉霖享有 27.82 万元,
上海英劳等 34 名财务投资者不享有溢价;剩余 39,461.38 万元由希奥信息本次交
易对方按比例享有。交易对方获得具体对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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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希奥信息

                  持有标的公                       股份支付       股份支
序                                 对价总额                                   现金支付金      现金支付
     交易对方     司股份数量                       金额(万       付对价
号                                 (万元)                                   额(万元)        比例
                     (股)                          元)           比例
 1     左德昌       17,704,700       17,820.62     12,474.43      70.00%          5,346.18      30.00%
 2     李亮          1,127,000        1,134.38         794.07     70.00%            340.31      30.00%
 3     罗肖            676,000          680.43         476.30     70.00%            204.13      30.00%
 4     崔竞一          655,200          659.49         461.64     70.00%            197.85      30.00%
 5     刘彬            527,800          531.26         371.88     70.00%            159.38      30.00%
 6     肖丽影          234,000          235.53         164.87     70.00%             70.66      30.00%
 7     于琳            234,000          235.53         164.87     70.00%             70.66      30.00%
 8     陈泉霖          148,200          149.17         104.42     70.00%             44.75      30.00%
 9   上海英劳        3,770,000        3,086.93       1,543.47     50.00%          1,543.47      50.00%
10   兴业证券        3,043,000        2,491.65       1,245.83     50.00%          1,245.83      50.00%
11   南国控股        2,597,400        2,126.79       1,063.39     50.00%          1,063.39      50.00%
     勇哥新三
12   板私募基        2,117,400        1,733.76         866.88      50.00%           866.88      50.00%
         金
13   安信证券        1,530,700        1,253.36         626.68      50.00%           626.68      50.00%
14     刘勇          1,312,400        1,074.61         537.31      50.00%           537.31      50.00%
15     胡松涛        1,080,100          884.40         442.20      50.00%           442.20      50.00%
16   华福证券        1,036,000          848.29         424.15      50.00%           424.15      50.00%
17   东莞证券          941,600          771.00         385.50      50.00%           385.50      50.00%
18   财富证券          835,600          684.20         342.10      50.00%           342.10      50.00%
     金睿和新
19   三板混合          516,100          422.59         211.29      50.00%           211.30      50.00%
     策略 3 号
     金睿和新
     三板定增
20                     462,800          378.95         189.47      50.00%           189.47      50.00%
     5 号投资
       基金
21     刘传友          390,000          319.34         159.67      50.00%           159.67      50.00%
22     张宁            343,500          281.26         140.63      50.00%           140.63      50.00%
23     顾文波          317,000          259.56         129.78      50.00%           129.78      50.00%
24     左德生          289,400          236.96         118.48      50.00%           118.48      50.00%
25     鲍文韬          286,000          234.18         117.09      50.00%           117.09      50.00%
26     梁振平          266,800          218.46         109.23      50.00%           109.23      50.00%
27   万联证券          266,600          218.30         109.15      50.00%           109.15      50.00%
28   邢台众创          156,000          127.74          63.87      50.00%            63.87      50.00%
29     常丰             93,600           76.64              -            -           76.64     100.00%
30     方君胜           93,100           76.23              -            -           76.23     100.00%
31   联讯证券           59,900           49.05              -            -           49.05     100.00%
32     姜轶英           44,900           36.76              -            -           36.76     100.00%
33     葛炳校           41,600           34.06              -            -           34.06     100.00%
34     张锦             37,700           30.87              -            -           30.8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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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张佳明           35,700           29.23               -             -         29.23     100.00%
     河南盛智
36                      13,000           10.64               -             -         10.64     100.00%
         融
37     叶杏珊            7,800             6.39              -             -           6.39    100.00%
38     杜剑峰            4,800             3.93              -             -           3.93    100.00%
39     刘文涛            4,000             3.28              -             -           3.28    100.00%
     金睿和新
40   三板 2 号           3,800             3.11              -             -           3.11    100.00%
       基金
41   上海亿衍           2,000             1.64              -            -            1.64     100.00%
42     姚耀             1,000             0.82              -            -            0.82     100.00%
     合计          43,308,200        39,461.38      23,838.64      60.41%        15,622.75      39.59%

      2、龙铁纵横

                                                                  股份支
序                 持有标的公      对价总额       股份支付金                   现金支付金      现金支
     交易对方                                                     付对价
号                 司股份数量      (万元)       额(万元)                   额(万元)      付比例
                                                                    比例
 1      徐娜        21,291,772      43,192.49       30,234.74      70.00%        12,957.75     30.00%
 2    朱功超         4,030,000       8,175.26         5,722.68     70.00%         2,452.58     30.00%
 3   华瑞众承        3,957,920       8,029.04         5,620.33     70.00%         2,408.71     30.00%
 4   深圳道为          790,308       1,603.22                              -      1,603.22    100.00%
        合计        30,070,000      61,000.00       41,577.75      68.16%        19,422.25     31.84%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 36,800 万元的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00%,且配套融资
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00%。募集配套资金全部用于支
付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

(三)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90.0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前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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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采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公司股票均价 8.45 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00%,即不低于 7.61 元/股,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 7.61 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远望谷的股价计算,截至公司停牌日,远望谷前 120 日均价的 90.00%
为 10.19 元/股,前 60 日均价的 90.00%为 8.06 元/股,前 20 日均价的 90.00%为
7.61 元/股,经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协商,最终定价选取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00%作为定价依据。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
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
本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
格将做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定
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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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四)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上市公司以发
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标的公司股份支付比例÷股份发行价格。如按照该公
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发行股份数并非整数时,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
舍去取整。

    按照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分别作价 39,461.38 万元
和 61,000 万元,7.61 元/股的发行价格及 60.41%、68.16%的股份支付比例计算,
发行数量分别为 31,325,409 股和 54,635,671 股,合计 85,961,080 股。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陈光珠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4.38%股权,交
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后(不考虑配套融资),本次
交易新增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1%。

    具体情况如下表:

    (1)希奥信息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股)

    1             左德昌                             12,474.43                            16,392,156
    2               李亮                                794.06                             1,043,449
    3               罗肖                                476.30                               625,884
    4             崔竞一                                461.64                               606,626
    5               刘彬                                371.88                               488,671
    6             肖丽影                                164.87                               216,652
    7               于琳                                164.87                               216,652
    8             陈泉霖                                104.42                               137,213
    9             上海英劳                            1,543.46                             2,028,206
   10             兴业证券                            1,245.83                             1,637,091
   11             南国控股                            1,063.39                             1,39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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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哥新三板私募基
  12                                                      866.88                             1,139,131
                     金
  13               安信证券                               626.68                               823,495
  14                 刘勇                                 537.31                               706,052
  15               胡松涛                                 442.20                               581,078
  16               华福证券                               424.15                               557,353
  17               东莞证券                               385.50                               506,567
  18               财富证券                               342.10                               449,541
               金睿和新三板混合
  19                                                      211.29                               277,654
                   策略 3 号
              金睿和新三板定增 5
  20                                                      189.47                               248,979
                  号投资基金
  21                 刘传友                               159.67                               209,814
  22                   张宁                               140.63                               184,798
  23                 顾文波                               129.78                               170,541
  24                 左德生                               118.48                               155,693
  25                 鲍文韬                               117.09                               153,863
  26                 梁振平                               109.23                               143,534
  27                万联证券                              109.15                               143,427
  28                邢台众创                               63.87                                83,925
                合计                                   23,838.64                            31,325,409

      (2)龙铁纵横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股)
  1                     徐娜                                        30,234.74               39,730,277
  2                    朱功超                                        5,722.68                7,519,947
  3                   华瑞众承                                       5,620.33                7,385,447
                   合计                                            41,577.75                54,635,671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亦随之调整。

      本次交易最终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的最终成交价为依据,由公司董事会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额为准。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 36,8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价格的 100.00%,且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0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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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股份锁定要求以及上市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希奥信息和龙铁纵横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
安排如下:

    (1)业绩补偿义务人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的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

    1)希奥信息

    “1、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本人持续持有希
奥信息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
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结算公司完成登记
手续时,本人持续持有希奥信息全部股份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远
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远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后分三批解锁:

    (1)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希奥信息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
且已实现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25%;

    (2)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希奥信息 2019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
且已实现 2019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35%;

    (3)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希奥信息 2020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
且已实现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40%。

    前述锁定期届满前,若本人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远望谷进
行股份补偿,则本人应先对远望谷进行股份补偿,剩余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即可解
锁转让。

    3、股份发行结束后,如由于远望谷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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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被动增持的远望谷股票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龙铁纵横

    “1、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本人/本企业持
续持有龙铁纵横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本企
业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结
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本人/本企业持续持有龙铁纵横全部股份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本企业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

    2、远望谷向本人/本企业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后分三批解锁:

    (1)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龙铁纵横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
且已实现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25%;

    (2)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龙铁纵横 2019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
且已实现 2019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35%;

    (3)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龙铁纵横 2020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
且已实现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40%。

    前述锁定期届满前,若本人/本企业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
远望谷进行股份补偿,则本企业应先对远望谷进行股份补偿,剩余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即可解锁转让。

    3、股份发行结束后,如由于远望谷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
本人/本企业被动增持的远望谷股票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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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业绩补偿义务人

    本次交易的希奥信息交易对方中的非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

     “1、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本人持续持有
希奥信息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远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结算公司完成登
记手续时,本人持续持有希奥信息全部股份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
远望谷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股份发行结束后,如由于远望谷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
本人被动增持的远望谷股票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配套融资

    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

(六)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情况

    (1)希奥信息

    交易双方同意,就希奥信息净利润作出的承诺期间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希奥信息交易对方左德昌、李亮、罗肖、崔竞一、刘
彬、肖丽影、于琳、陈泉霖等 8 人承诺,希奥信息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000 万元、4,000 万
元和 5,000 万元。

    (2)龙铁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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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双方同意,就龙铁纵横净利润作出的承诺期间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龙铁纵横交易对方徐娜、朱功超和华瑞众承等 3 位交
易对方承诺,龙铁纵横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800 万元、5,000 万元和 6,200 万元。

    2、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在约定的利润补偿期间,希奥信息和龙铁纵横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数
的,则由业绩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八
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七)业绩补偿风险的保障措施

    在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希奥信息交易对方左德昌、李亮、罗肖、崔竞一、
刘彬、肖丽影、于琳、陈泉霖等 8 人为希奥信息业绩补偿义务人,标的资产龙铁
纵横交易对方徐娜、朱功超和华瑞众承等 3 位为龙铁纵横业绩补偿义务人,上述
业绩补偿义务人在约定的利润补偿期间,希奥信息和龙铁纵横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低于承诺数的,则由业绩补偿义务人按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现金对价和股份对
价的比例以现金及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由于上述补偿义务人获得的股份
和现金对价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比例为 80.47%,不能完全覆盖本次交易的交易
对价,如果出现标的公司业绩补偿期各期实际实现净利润总和低于各当期承诺净
利润总和的 19.53%的情形,本次交易存在业绩承诺补偿无法完全覆盖交易对价
的风险。针对该等业绩补偿风险,公司采取的保障措施如下:

    1、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全体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以及与希奥信息、龙铁纵横的业绩补偿义务人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
绩补偿义务人针对本次交易获得股份作如下锁定安排:

    (1)如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其持续持有希奥
信息股份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发生《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事宜,
则应按该协议约定进行回购。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
因而增加的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同时,其所持上述股份在前述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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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后按下列数量解锁:

    可解锁股份数=尚未解锁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应当予以补偿的
股份数。

    (2)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在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其持续持有希奥信
息股份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包含 12 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远望谷股
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月内不得转让。在满足前述法定锁定期要求的同
时,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远望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分三期解锁,解
锁时间分别为远望谷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每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 个月内:如发生《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事宜,则应按该协议约
定进行回购。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
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同时,其所持上述股份在前述限售期届满后,按下列
数量解锁:

    1)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标的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且
已实现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25%;2)自标的公司 2019 年度专项审计
报告披露后,且已实现 2019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35%;3)自标的公司 2020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且已实现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前提下解锁 40%。

    前述锁定期届满前,若补偿义务人需要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
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则补偿义务人应先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剩余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即可解锁转让。解锁后的股份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进行交易。

    2、股份质押担保安排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自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于
补偿义务人名下之日起 30 日内,补偿义务人应配合上市公司将其通过本次交易
取得的全部股份进行质押,作为其履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
义务和资产减值补偿义务的担保,接受质押的质权人和具体的担保方案由上市公
司董事会确定,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补偿义务人履行完毕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业绩补偿义务、资产减值补偿义务(若有)后,上
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质权人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股份质押登记的手续并
由补偿义务人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董事会确定的质权人应按上市公司指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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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质权并就此双方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3、业绩补偿义务人对标的资产减值额履行相应补偿责任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确认标的资产期
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累计已补偿的现金及股份总额,则补偿义务人应按照其各
自转让标的资产的相对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与补
偿义务人累计已补偿的现金及股份总额之间的差额。另行补偿时补偿义务人应优
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
足。具体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累计已补偿的现金及股份总额)÷
本次发行价格

    应补偿现金数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累计已补偿的现金及股份总额

    应补偿股份数量及应补偿现金数额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
总数和现金总额为上限。

    上市公司应在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后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出
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回购业绩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方案,确定应回购股份数量,
以 1 元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

    4、上市公司将积极要求补偿义务人履行补偿义务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应分别在标的公司 2018 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出股东大
会通知,审议回购业绩补偿义务人股份的具体方案,确定当年回购业绩补偿义务
人股份的具体数量,由上市公司以 1 元的总对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回购业
绩补偿义务人股份并于 10 日内注销。

    若业绩补偿义务人根据本协议约定须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业绩补偿
义务人应于标的公司专项审计报告或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10 日内,按
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若前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因涉及上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
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则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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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同于上述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股份补偿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业绩补偿义务人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按其各自持
有的上市公司相对股权比例确定获赠股份数量。业绩补偿义务人应无偿划转的股
份数量与应回购的股份数量相同,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后 30
日内履行无偿划转义务。

    5、上市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
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稳定性和业务运营独立性的基础上,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经营
管控,确保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顺利实现,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
体如下:

    (1)保持标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稳定性:标的公司现有核心管理人员均
已在标的公司服务多年,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及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为了实现
标的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主要管理
层和核心业务人员的稳定性及标的公司业务运营的独立性,保持标的公司市场地
位的稳固性和竞争优势的持续性。

    (2)加强对标的公司的财务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财务管理
将被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管理体系,上市公司将依据标的公司自身业务模式特点在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财务人员配备、财务制度规范等方面协助标的公司进一步优
化财务管理体系,标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上市公司委派,希奥信息其他管理人员
由左德昌推荐并由希奥信息董事会聘任,龙铁纵横其他管理人员由徐娜推荐并由
龙铁纵横董事会聘任,须报上市公司备案;在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可另向标的
公司派驻内审人员,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财务管控力度,降低标的公司财
务及内控风险。

    (3)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管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通
过派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等方式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管控,上市公司向希
奥信息、龙铁纵横各委派 3 名董事,标的公司董事长由上市公司委派的人员经选
举担任,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的知情情况,提高标的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从而更好地实现标的公司经营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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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依托现有 RFID 技术与物联网运营体系,
通过收购希奥信息可为物联网的“人与物”链接提供了身份识别,进一步完善上市
公司“新零售”的全供应链数据采集与管理,有利于上市公司向全面化、集约化的
综合物联网运营商发展,并在现有服务的基础上推出云服务及大数据服务。通过
收购龙铁纵横,在原有铁路货车领域基础上拓展了动车、高铁等领域,在原有铁
路货车领域基础上拓展了动车、高铁领域,实现新增建设市场与存量机务市场的
协同服务,从多方面巩固和拓展现有市场,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此外,上市公司
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资金优势、品牌优势以及规范化管理经验积极
支持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使标的公司充分发挥现有的潜力,进一步提升经营业
绩。

(八)超额业绩奖励

       1、希奥信息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1)若标的公司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分
别超过 3,000 万元、4,000 万元、5,000 万元,则超额部分的 100.00%(但不得超过
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总额的 20.00%)可用于奖励标的公司届时在职的主要管理人员。
当期可分配的超额盈利奖励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可分配的超额盈利奖励金额
=(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当期承诺的净利润数额)×100.00%。

    (2)在标的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分别出具
后 45 日内,标的公司应将当年可分配的超额盈利奖励按届时标的公司董事长决
定的分配比例分配给在职的主要管理人员,甲方及甲方委派的董事、财务总监应
促使或配合标的公司完成上述分配。

       (3)希奥信息主要管理人员说明

       希奥信息业绩补偿年度超额业绩奖励人员为各年度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上述
人员由希奥信息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板块负责人组成。左德昌、
崔竞一、罗肖、刘彬、肖丽影、于琳为董事,其中左德昌兼任总经理,崔竞一兼
任副总经理,罗肖兼任技术总监,刘彬兼任销售总监,李亮、陈泉霖为监事,其
中陈泉霖兼任技术主管,上述人员均直接持有希奥信息股份,为本次交易对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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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述主要管理人员在业绩承诺期将保持相对稳定,或在目前基础上根据公司
业务板块调整进行一定的人员增补。

    2、龙铁纵横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1)若标的公司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分
别超过 3,800 万元、5,000 万元、6,200 万,则超额部分的 100.00%(但不得超过标
的资产交易对价总额的 20.00%)可用于奖励标的公司届时在职的主要管理人员。
当期可分配的超额盈利奖励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可分配的超额盈利奖励金额
=(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当期承诺的净利润数额)×100.00%。

    (2)在标的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分别出具
后 45 日内,标的公司应将当年可分配的超额盈利奖励按届时标的公司董事长决
定的分配比例分配给在职的主要管理人员,甲方及甲方委派的董事、财务总监应
促使或配合标的公司完成上述分配。

    (3)龙铁纵横主要管理人员说明

    龙铁纵横业绩补偿年度超额业绩奖励人员为各年度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上述
人员由核心管理团队、年度业绩考核优异的项目骨干与部门负责人两部分组成。
目前龙铁纵横主要管理人员为姜琳、朱功超、徐娜、姜淼、黄巍、王泳、付宁娟、
许晓峰,为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负责人,上述人员均直接或间接持有龙铁纵横股
份,为本次交易对手方。

    前述主要管理人员在业绩承诺期将保持相对稳定,或在目前基础上根据公司
业务板块调整进行一定的人员增补。

    3、超额业绩奖励设置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希奥信息、龙铁纵横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超额业绩奖励安排为:(1)若标的公
司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分别超过业绩承诺金额,
则超额部分的 100.00%(但不得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总额的 20.00%)可用于奖励
标的公司届时在职的主要管理人员。当期可分配的超额盈利奖励具体计算公式如
下:当期可分配的超额盈利奖励金额=(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当期承诺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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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数额)×100.00%。(2)在标的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专项审计
报告分别出具后 45 日内,标的公司应将当年可分配的超额盈利奖励按届时标的
公司董事长决定的分配比例分配给在职的主要管理人员,甲方及甲方委派的董事、
财务总监应促使或配合标的公司完成上述分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答》规定:“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奖励安排应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
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
本次交易超额业绩奖励的设置符合该规定。

    4、超额业绩奖励设置原因、合理性以及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为保持并提高本次重组过渡期及未来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管理团队的稳
定性与工作积极性,促进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交易参照重大
资产重组交易通行做法,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设定了超额业绩奖励条款,通过将超额业绩奖
励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以达到共享超额经营成果以及交易各方共赢的目
的,从而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并促进标的公司业绩的持续
增长。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安排的设置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并参照资
本市场类似交易案例,充分考虑监管机构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激励效果、交易完成后被收购标的经营管理团队超额
业绩的贡献、经营情况、业绩承诺人所承担的责任等多项因素,交易双方基于公
平交易和市场化原则协商一致的结果。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是交易双方
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基础之上,以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的背
景下,经过多次市场化磋商、谈判而达成的一致意见,符合自愿、公平原则,本
次交易中,在考虑超额业绩奖励时,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计算依据,该计算口径避免了标的公司管理层通过非经常损益获取业绩奖
励的情形,有利于充分调动标的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标的公司业
绩承诺的实现及其长期稳定发展,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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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标的公司达到超额业绩奖励的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次交易设置了超额业绩奖励条款,如果标的公司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分别超过业绩承诺,则超额部分的 100.00%(但累计
不得超过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的 20.00%)可用于奖励标的公司届时在职的主要
管理人员。

    根据以上约定,超额业绩奖励是为了获取标的公司在职的主要管理人员在业
绩承诺期间的服务而支付的职工薪酬,因此标的公司应将其作为职工薪酬进行会
计核算,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为:标的公司应按照承诺期内各年度超额业绩奖励的
金额,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九)少数股权收购安排

    1、本次交易未购买希奥信息全部股权的原因

    本次交易拟购买希奥信息的 98.50%股权,未购买的 1.50%股权由五名股东
持有,分别为易岚、江涛、虞贤明、秦学文、黄伟,具体原因如下:

    虞贤明、易岚明确表示不参与本次交易;江涛虽表示同意出售其持有的希奥
信息股份,但未能按照本次交易的时间安排提供本次交易要求的相关文件,故最
终未将其列入交易对方;秦学文、黄伟预留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北京分公司”)的电话号码均为空号,导致远望谷、希奥
信息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并沟通本次交易事项。

    2018 年 5 月 4 日,远望谷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重组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2018 年 5 月 4 日,希奥信息已于股
转系统披露了《上海希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等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公告。根据希奥信息确认,自上述公告披露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秦学文、
黄伟均未主动联系远望谷、希奥信息并沟通本次交易事项。综上,鉴于易岚、江
涛、虞贤明、秦学文、黄伟 5 名希奥信息在册股东因为前述原因未能参与本次交
易,因此,远望谷未能通过本次交易购买希奥信息全部股权。

    2、是否有收购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后续计划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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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远望谷出具的书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易岚、江涛、虞贤明、秦
学文、黄伟愿意向远望谷出售其持有的希奥信息股权,远望谷将以现金方式按照
与本次交易非业绩补偿义务人的相同对价继续实施收购。

    另根据希奥信息及其实际控制人左德昌出具的书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若易岚、江涛、虞贤明、秦学文、黄伟愿意向远望谷出售其持有的希奥信息股权,
则希奥信息及左德昌将配合、协助远望谷对希奥信息剩余股权继续实施收购。

(十)本次交易是否存在调整交易方案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交易不存在调整交易方案的安排。如拟就
本次交易进行调整交易方案,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或决策程序,如构成重
大调整,上市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

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和作价

    2018 年 5 月 3 日,远望谷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95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按资
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希奥信息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4,954.47 万元,评估值为 5,502.93 万元,评估增值 548.46 万元,增值率 11.07%;
按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希奥信息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4,954.47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050.44 万元,评估增值
35,095.97 万元,增值率 708.37%;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希奥信息评
估结论,即希奥信息在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050.44 万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95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按资
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龙铁纵横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8,944.45 万元,评估值为 10,855.47 万元,评估增值 1,911.02 万元,增值率 21.37%;
按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龙铁纵横的净资产账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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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8,944.4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1,534.52 万元,评估增值
52,590.07 万元,增值率 587.96%;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龙铁纵横的
评估结论,即龙铁纵横 100%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61,534.52 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00%股权的交
易价格为 39,461.38 万元和 61,000.00 万元。

    希奥信息交易各方同意,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中希奥信
息 98.50%股权作价为 39,461.38 万元,由于业绩补偿责任由业绩补偿义务人即左
德昌及希奥信息管理团队承担,本次交易作价中 4,000 万元由业绩补偿义务人享
有,其中左德昌享有 3,323.75 万元、李亮享有 211.57 万元、罗肖享有 126.91 万
元、崔竞一享有 123.00 万元、刘彬享有 99.09 万元、肖丽影享有 43.93 万元、于
琳享有 43.94 万元、陈泉霖享有 27.82 万元,上海英劳等 34 名财务投资者不享有
溢价;剩余 39,461.38 万元由希奥信息本次交易对方按比例享有。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
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与《上市规则》所
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前,徐娜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000 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龙
铁纵横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9,736,277 股股份,并通过关联方
华瑞众承控制上市公司 7,385,447 股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47,121,724 股,比
例为 5.71%,徐娜应被视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众华会计师出具的标的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审
计报告》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情况,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资产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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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奥信息 2017 年度/2017 年 12                  5,665.65             17,778.55               4,923.51
          月 31 日
龙铁纵横 2017 年度/2017 年 12                 15,020.87             14,749.24               8,944.10
          月 31 日
             合计                             20,686.52             32,527.79              13,867.61
          交易总额                          100,461.38                        -           100,461.38
             孰高                           100,461.38              32,527.79             100,461.38
上市公司 2017 年度/2017 年 12
                                            226,263.05              50,804.74             164,840.42
          月 31 日
标的资产(或成交金额)/上市
                                                44.40%                 64.03%                60.94%
            公司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50.00%                 50.00%                50.00%
        产重组标准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否                     是                     是

    由上表可见,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徐玉锁、陈光珠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持有公司 22.50%
的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陈光珠合计持有公司 27.21%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
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徐玉锁持有公司 166,426,913 股股份,其一致行动人陈光
珠持有公司 34,866,728 股股份,合计持有 201,293,64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4.38%,
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徐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000 股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龙铁纵横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娜直接持
有上市公司 39,736,277 股股份,通过关联方华瑞众承控制上市公司 7,385,447 股
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47,121,724 股,比例为 5.71%;希奥信息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左德昌持有上市公司 16,392,15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99%。

    综上,本次交易后,徐玉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仍远高于其他股东,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经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2 月 5 日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8 年 2 月 5 日,希奥信息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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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希奥信息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5 日起在股转系统停牌;2018 年 4 月 17 日,
龙铁纵横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龙铁纵横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18 日起在股转系
统停牌;

    2、2018 年 5 月 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交易对方或其内部决策程序同意;

    4、2018 年 5 月 3 日,远望谷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对方持有的希奥信息 98.50%股权和龙铁纵横 100%
股权;

    5、2018 年 5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远望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3、股转公司同意希奥信息、龙铁纵横的终止挂牌申请;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
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过渡期安排

(一)标的公司从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决定是否已经得到公司全

体股东同意

    根据本次交易对方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分别与远望谷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4.1 条之约定、交易对方、江涛提供的《关于终止挂牌
并变更公司形式的承诺函》,希奥信息 43 名股东、龙铁纵横全体股东同意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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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后(以正式书面批复为准),其应通过行使股
东权利等一切有效的措施促使希奥信息/龙铁纵横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并尽快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希奥信息/龙铁纵横股票终止挂牌的函。

    据此,除未参与本次交易的希奥信息股东易岚、虞贤明、秦学文、黄伟外,
希奥信息其他股东及龙铁纵横全体股东已同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后,
标的公司从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经查阅希奥信息、龙铁纵横最新的《公司章程》,其并未对公司申请从股转
系统终止挂牌的审议程序作出特殊安排。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股东大会
关于终止挂牌的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希奥信息提供的截至 2018 年 2 月 14 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停牌日
2018 年 2 月 5 日),易岚持有希奥信息 651,300 股股份,虞贤明持有希奥信息 300
股股份,秦学文、黄伟各持有希奥信息 2,600 股股份,其合计持有希奥信息 654,200
股股份,占希奥信息总股本的 1.49%。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已有合计持
股 98.51%的希奥信息股东同意,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希奥信息即
申请从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同意股东已超过希奥信息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能够充分保障相关议案届时于希奥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
见稿)》(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要求,为保护异议股东的权利,
希奥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德昌作出承诺,如易岚、虞贤明、秦学文、黄
伟就希奥信息对公司申请终止挂牌提出异议,左德昌将自行或指定远望谷以现金
方式按本次交易非补偿义务人的相同对价先行收购其持有的希奥信息股权;如系
左德昌先行收购希奥信息上述股东持有的希奥信息股权,交易完成后左德昌以同
等价格将该等股权再转让予远望谷。

(二)取得其他股东同意转让并且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进展情况、预计

取得时间

    根据交易对方于 2018 年 5 月 3 日与远望谷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第 4.3 条之约定、交易对方、江涛提供的《关于终止挂牌并变更公
司形式的承诺函》,希奥信息 43 名股东、龙铁纵横全体股东同意并承诺: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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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终止挂牌后,同意将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并无条件同意放弃其基于本次交易所拥有的优先购买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因易岚、虞贤明、秦学文、黄伟未参与本次交
易,暂未取得其在希奥信息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同意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
让并且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有
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
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
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对方已提供的相关承诺函,
希奥信息向远望谷转让股权已获得过半数希奥信息股东同意;如届时希奥信息向
易岚、虞贤明、秦学文、黄伟发出通知后未取得其同意转让希奥信息股权并且放
弃优先受让权的明确回复,希奥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向远望谷转让股权的股东
会决议仍能够获得有效通过。

(三)标的公司由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如

有,请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
机构;(五)有公司住所。”《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
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对方应以不对本次交易的
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为原则,于本次交易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之日起 60 日内,完
成标的公司自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工作,并于其后 30 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标的公司确认,
在本次交易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之后,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标的公司股票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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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系统终止挂牌、标的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修改
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并对变更后的有限公司名称、股东及出资额、组织机构、
住所等事项予以确认。

    标的公司组织形式变更无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经标的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标的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相关议案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实
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标的公司由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公司法》第
二十三条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标的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的具体条件、流程、

办理期限、办理进展情况,是否为本次交易的前置程序,是否存在法

律障碍,以及如未取得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1、标的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的具体条件

    根据《业务规则》第 4.5.1 条第(二)项的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二)终止挂牌申请获得股转公司同意”。根据《业
务规则》第 4.5.2 条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在作出股票终止挂牌决定后发
布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挂牌公司应当在收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股
票终止挂牌决定后及时披露股票终止挂牌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
见稿)》,标的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的具体条件如下:

    (1)标的股东大会决定主动申请终止其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

    (2)股转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于受理之日起十个转让日内作
出是否同意标的股票终止挂牌申请的决定。

    2、标的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的流程、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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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关于终止挂牌的董事会会
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通知、终止挂牌的临时公告(说明摘
牌原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等情况);

    (2)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股东大会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股东大会相关公告;

    (3)标的公司应当在终止挂牌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的十个转让日
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以下文件:

    1)终止挂牌的书面申请;

    2)终止挂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

    3)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

    4)主办券商审查意见;

    5)法律意见书;

    6)股转系统要求的其他文件。

    3、标的公司终止挂牌办理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尚未开始办理终止挂牌事宜。

    4、是否为本次交易的前置程序,是否存在法律障碍,以及如未取得对本次
交易的影响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约定,交易对方应以不对本次
交易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为原则,于本次交易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之日起 60 日
内,完成标的公司自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工作,并于其后 30 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据此,标的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并非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前置程序;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尚未通过中国证监
会审核,因此,标的公司暂未开始办理自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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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挂牌公司
主动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属于公司自主意愿行为,《业务规则》虽然规
定了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需取得股转系统同意,但并未针对挂牌公司主动终止
挂牌设定实质性条件或要求。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已获得三分
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待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标的公司将按照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挂牌相关事项,随后正式向股
转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申请。因此,标的公司向股转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后,其
后续取得股转系统同意终止挂牌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进行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
序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不考虑配套融资)
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徐玉锁                 166,426,913.00        22.50%          166,426,913.00           20.16%
2     陈光珠                  34,866,728.00         4.71%           34,866,728.00            4.22%
3     左德昌                                -             -         16,392,156.00            1.99%
4       李亮                                -             -          1,043,449.00            0.13%
5       罗肖                                -             -            625,884.00            0.08%
6     崔竞一                                -             -            606,626.00            0.07%
7       刘彬                                -             -            488,671.00            0.06%
8     肖丽影                                -             -            216,652.00            0.03%
9       于琳                                -             -            216,652.00            0.03%
10    陈泉霖                                -             -            137,213.00            0.02%
11   上海英劳                               -             -          2,028,206.00            0.25%
12   兴业证券                               -             -          1,637,091.00            0.20%
13   南国控股                               -             -          1,397,364.00            0.17%
14   勇哥新三
     板私募基                               -             -          1,139,131.00            0.14%
       金
15   安信证券                               -             -            823,495.00            0.10%
16      刘勇                                -             -            706,052.00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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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胡松涛                               -             -            581,078.00            0.07%
18   华福证券                               -             -            557,353.00            0.07%
19   东莞证券                               -             -            506,567.00            0.06%
20   财富证券                               -             -            449,541.00            0.05%
21   金睿和新
     三板混合                               -             -            277,654.00            0.03%
     策略 3 号
22   金睿和新
     三板定增 5
                                            -             -            248,979.00            0.03%
     号投资基
         金
23     刘传友                               -             -            209,814.00            0.03%
24      张宁                                -             -            184,798.00            0.02%
25     顾文波                               -             -            170,541.00            0.02%
26     左德生                               -             -            155,693.00            0.02%
27     鲍文韬                               -             -            153,863.00            0.02%
28     梁振平                               -             -            143,534.00            0.02%
29   万联证券                               -             -            143,427.00            0.02%
30   邢台众创                               -             -             83,925.00            0.01%
31      常丰                                -             -                       -                 -
32     方君胜                               -             -                       -                 -
33   联讯证券                               -             -                       -                 -
34     姜轶英                               -             -                       -                 -
35     葛炳校                               -             -                       -                 -
36      张锦                                -             -                       -                 -
37     张佳明                               -             -                       -                 -
38   河南盛智
                                            -             -                       -                 -
       融
39     叶杏珊                               -             -                       -                 -
40     杜剑峰                               -             -                       -                 -
41     刘文涛                               -             -                       -                 -
42   金睿和新
     三板 2 号基                            -             -                       -                 -
         金
43   上海亿衍                               -             -                       -                 -
44      姚耀                                -             -                       -                 -
45      徐娜                        6,000.00              -         39,736,277.00            4.81%
46     朱功超                               -             -          7,519,947.00            0.91%
47   华瑞众承                               -             -          7,385,447.00            0.89%
48   深圳道为                               -             -                       -                 -
49   其他股东                538,457,759.00        72.79%          538,457,759.00           65.21%
     合计                    739,757,400.00      100.00%          825,718,48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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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前,徐玉锁持有公司 22.50%的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陈光珠合计
持有公司 27.21%的股份,徐玉锁、陈光珠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
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徐玉锁持有公司 166,426,913 股股份,其一致行动
人陈光珠持有公司 34,866,728 股股份,合计持有 201,293,641 股股份,持股比例
为 24.38%,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龙铁纵横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000 股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徐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9,736,277
股股份,并通过关联方华瑞众承控制上市公司 7,385,447 股股份,合计控制上市
公司 47,121,724 股股份,比例为 5.71%;希奥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德昌
持有上市公司 16,392,15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99%。

    综上,本次交易后,徐玉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仍远高于其他股东,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聚焦智能交通、零售服装等行业市场,
并为图书馆、纺织品租赁和洗涤、烟酒防伪、智慧旅游、物流等多个行业提供基
于 RFID 技术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强轨道交通
领域布局,在原有铁路货车领域基础上拓展了动车、高铁等领域,实现新增建设
市场与存量机务市场的协同服务,同时拓宽业务领域,进入了具有发展前景的移
动信息服务行业。

    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年报和众华出具的众会字(2018)第 4889 号《备考财
务报表的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如下表所示:

                            2017 年度(交易前)                       2017 年度(交易后)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读写装置             14,983.79              30.99%              14,983.79             18.53%
   电子标签             25,635.56              53.02%              25,635.56             31.71%
     软件                 229.22               0.47%                502.81               0.62%
备品备件及其他           7,504.52              15.52%              7,504.52              9.28%
     短信                    -                    -                4,443.25              5.50%
     流量                    -                    -                12,903.85             15.96%
    流量卡                   -                    -                 124.72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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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服务收入                -                     -               1,656.74                2.05%
 设备销售收入                -                     -               13,092.50              16.19%
     合计               48,353.10              100.00%             80,847.74              100.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产品读写装置、电子标签 2017 年度收入占比分
别为 29.49%、50.46%。根据 2017 年度备考财务报告数据测算,上市公司主营产
品读写装置、电子标签业务收入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50.24%,短信和流量业务收入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21.46%,设备销售业务和技术服务收入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为 18.24%。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发挥与标的公司在业务、产品、渠道等方
面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众华出具的众会字(2018)第 4889 号《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变化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0,804.74      83,332.53        64.03%     48,647.07       66,541.10      36.78%
营业利润              842.03        5,515.14     554.98%        3,249.17       4,193.49      29.06%
利润总额              675.53        5,400.10     699.39%        3,921.69       4,901.27      24.98%
净利润                168.75        4,239.03    2412.02%        3,802.46       4,558.16      19.87%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152.37        4,206.68    2660.83%        4,027.13       4,791.06      18.97%
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2016 年营业收入从交易前的
48,647.07 万元增至交易后 66,541.10 万元,增幅 36.78%;2017 年度营业收入从
交易前的 50,804.74 万元增至交易后的 83,332.53 万元,增幅 64.03%;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均实现较大的增长。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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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毛利率                         41.94%           36.87%              45.55%              41.27%
销售净利率                          0.33%            5.09%              7.82%               6.85%
净资产收益率                        0.09%            1.79%              2.50%               2.11%
基本每股收益                        0.0021           0.0509             0.0544              0.0580
注: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希奥信息的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承诺希奥信息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
额分别不低于 3,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龙铁众横的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承诺龙铁纵横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
额分别不低于 3,800.00 万元、5,000.00 万元、6,200.00 万。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销售规模、盈利能力都将有一定程度的
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增强。

(四)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众华出具的众会字(2018)第 4889 号《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负债结构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变动比                                      变动比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例                                          例
流动资产           91,592.07      110,706.54      20.87%       81,531.34       97,060.41      19.05%
非流动资产        134,670.99      227,466.13      68.93%      131,789.55     224,756.90       70.53%
资产总计          226,263.05      338,172.68      49.48%      213,320.89     321,817.31       50.85%
流动负债           56,180.82       97,949.73      74.35%       46,399.96       88,370.99      90.45%
非流动负债          3,029.60        3,298.15       7.25%        3,236.52         3,448.28      4.80%
负债合计           59,210.42      101,247.88      70.91%       49,636.49       91,819.27      84.87%
资产负债率            26.17%         29.94%        3.77%         23.27%          28.53%        5.26%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整体仍处于正常水平。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同业竞争情况

    远望谷是 RFID 技术、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控股股东不直接从
事任何相关行业的经营活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与陈光珠女士除持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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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和本公司股份外,未通过控股或参股等形式投资其他同行业企业。
故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本次交易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希奥信息、龙铁纵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后,希奥信息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龙铁纵横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3、本次交易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措施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远望谷及其控制
的下属企业产生直接或间接业务竞争,希奥信息 8 名交易对方、龙铁纵横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 2 名交易对手方、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与陈光珠女士已分别出具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
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龙铁纵横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娜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 39,736,277 股股份,并通过关联方华瑞众承控制上市公司 7,385,447 股股
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47,121,724 股股份,比例为 5.71%,徐娜应被视为上市公
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会产生新的关联方,但不会
新增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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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