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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东力:2016年度业绩快报2017-02-24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7-003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2016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15,076,575.79      501,151,616.68                  2.78%

        营业利润                  8,420,967.79        -195,222.99              4,413.51%

        利润总额                 14,911,409.41      12,563,404.51                 18.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616,957.04      11,152,624.97                  4.16%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3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              1.02%      增加 0.01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715,114,239.67    1,825,549,634.88                -6.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90,835,972.50    1,079,219,015.46                 1.08%
      的所有者权益

         股   本               445,625,000.00      445,625,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45                2.42                 1.24%
      的每股净资产
注:以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507.66 万元,比上年增长 2.78%;实现营业利润 842.10
万元,比上年增加 861.62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1.70 万元,比
上年增长 4.16%。收入和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司产品结构优化;门控系列产品收
入增加;财务费用降低。
    2016 年末总资产比上年同期减少 11,043.54 万元,主要系期末银行贷款减少 14,790
万元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6年度业绩预告无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