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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东力: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20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7-011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

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9 日~5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9 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

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3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5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

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江北银海路 1 号公司行政楼 1 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00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综合授信额      √
      7.00
                度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      √
      8.00
                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

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

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宁波市江北银海路1号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

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忠、曹美萍

    电话:0574-88398877

    传真:0574-87587999

    地址:宁波江北工业区银海路1号

    邮编:315033

    (五)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64
       2. 投票简称:东力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4、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本人(单位)出席宁波东力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6.00                                                 √
                 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综
    7.00                                                 √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
    8.00                                                 √
                 资担保的议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