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8-001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下午 14:30在宁波江北区银海路1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宋济隆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380,873,946股,占公司总股本699,347,282股的54.4613%,其中:出席 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0,742,946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1,000股;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计4人(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308,595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 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宋济隆先生、李文国先生、宋和涛先生、杨战武先 生、郑才刚先生、罗岳芳先生、刘斌先生七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 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宋济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2、选举李文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3、选举宋和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4、选举杨战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5、选举郑才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6、选举罗岳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7、选举刘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徐金梧先生、梅志成先生、章勇敏先生、陈一红女 士四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1月10日,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徐金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2、选举梅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3、选举章勇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4、选举陈一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俞跃广先生、张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与职工监事王聪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1年1月10日,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俞跃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2、选举张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380,742,9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177,596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0,873,9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308,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0,873,9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308,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飞翔律师、成赟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