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宝 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05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18-001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
议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
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其中陈斌先生、江希和先生、吴建斌先生、崔咪芬女士以
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借款的议案》;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供应链科技公司”)发展,满足其经营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决定向其提供
借款并收取借款资金成本。公司向供应链科技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额度内借
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借款年费率为 5%,双方签署《借款协议》。本次公
司向供应链科技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属于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董事芮敬功、芮益民回避表决。相关公告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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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醇胺化学持有的新材料公司股权
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
股子公司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5%股权,以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30 日账面净资产 3192.51 万元(未经审计)为依据,确定转让作
价为人民币 159.6255 万元。受让后,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
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