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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 宝 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05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18-002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在公
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水明先生主
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
款的议案》。经审核,认为:本次公司为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向南京红宝丽供应链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并收取借款资金成本,有利于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
公司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
行为,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了《公司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醇胺化学持有的新材料公司股权的议
案》。同意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
公司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5%股权,以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30 日账面净资产 3192.51 万元(未经审计)为依据,确定转让作价为人民
币 159.625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