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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 宝 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9-03-29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9)00150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9)00150 号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贵公司管理层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的认定。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

贵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及《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制定的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措施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伟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伟庆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