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红 宝 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2023-04-2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红宝丽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超                 联系电话:010-59013986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强                 联系电话:010-5901398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公司 2022 年业绩大幅下滑,由
                                          盈转亏,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国际经营
                                          形势严峻,国内消费需求减弱,经济
                                          增速放缓,下游冰箱(柜)市场需求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减弱,出口减少,致使硬泡组合聚醚
                                          销售量下降;环氧丙烷需求不及预
                                          期,且供需格局逐步由紧向松转变,
                                          市场环氧丙烷价格区间较上年明显
                                        回落;公司泰兴基地环氧丙烷装置二
                                        季度停车技改。本保荐机构已提请红
                                        宝丽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
                                        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
                                        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
                                        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项目已完成环评等工作,因所在
                                        地政府“能耗双控”政策影响,项目
                                        能评工作尚未进行,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施工尚未开始。本保荐机构已提请
                                        红宝丽管理层积极推进能评工作的
                                        进展,后续也将对公司上述情况进行
                                        持续关注和督导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4 月 19 日
                                        关于上市公司对公司治理和规范运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作、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的专项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已提请红
                                                         宝丽管理层关注业绩
                                          公司 2022      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
                                          年度业绩存     绩下滑的因素,并积
                                          在大幅下滑     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的情况       加以改善,同时按照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息披露义务
化情况)
                                                         本保荐机构已提请红
                                                         宝丽管理层积极推进
                                          募集资金尚
                                                         能评工作的进展,后
                                          未投入募投
                                                         续也将对公司上述情
                                          项目
                                                         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
                                                         导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一、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实际控制人芮敬功、芮益民和芮益华关于独
  立性的承诺:在权益变动后,不会对上市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之间仍保持人员
  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仍然具
  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
                                                   是          不适用
  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并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上市公司的
                    独立性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2、实际控制人芮敬功、芮益民和芮益华关于同
业竞争方面的承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
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
                                              是           不适用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也不参与投资任
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二、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1、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方
  面的承诺:承诺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将不生
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
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
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是           不适用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企业
2、芮敬功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承诺不直
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
                                              是           不适用
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企业
三、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公司承诺: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承诺: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公
司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且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应在盈利年份进行
现金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利润
分配的条件...2、现金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时间
                                              是           不适用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一盈利年度股东大
会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
行中期现金分配。除本条第 1 点规定的情形
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
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当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的 10%。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三十。3、股票股利分配公司根据累
 计...。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红股时,公司董事
 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为: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当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原保
                                              荐代表人张展先生因工作变动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
                                              作,由许超先生接替担任公司
                                                  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超                     郭   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