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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茵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2-0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拟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10:
00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莱茵康尔 99%
股权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莱茵康尔 99%股权的议案》
    为整合公司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尽快收回投资,公司拟对外出售莱茵康尔
99%股权。为保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倾斜的情况,公司聘请了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对莱茵康尔的股权价值进行评
估和审计,并以报告确定的价值作为交易定价基础。公司委托广西鼎策工程顾问
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进行邀请招标,履行邀请招标相关程序后,确认中标单位
为桂林君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和投资”)。
    本次交易所得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的影
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的规定,中标单位君和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股权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须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关于拟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鉴于日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并考虑到公司与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锐德”、“关联方”)双方信任度高,双方的合作在服务
价格、运输成本及沟通成本等方面均可降低公司营业成本,公司拟向关联方桂林
锐德采购相关检测技术服务。
    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的服务合同是根据市场化或协商确定原则订立,协议定
价公允,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金额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基本符合,有利
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丽娟            连漪           李存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