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关于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07-23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8-05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7,210,818 股,占广东东方锆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锆业”)总股本比
例 15.6553%;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3 年 5 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置换广
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3〕252 号),同意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
以其所持的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科技”)
29,861,700 股股份和 5,782,267 股股份分别置换自然人陈潮钿、王
木红所持东方锆业 54,294,000 股股份和 10,513,212 股股份。股份置
换于 2013 年 6 月过户完成。股份置换完成后,东方锆业总股本为
413,964,000 股,中核集团持有东方锆业 64,807,212 股,占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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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 15.6553%。
201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413,964,000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
本为 413,964,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20,946,000 股,中核集团
持有东方锆业股份增至 97,210,8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553%。
二、 本次拟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中核集团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中核集团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中核集团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4、中核集团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
的规定。
5、中核集团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上市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1)中核集团及其关联
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
保;(2)中核集团及其关联人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
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3)中核集团及其关联人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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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从事内
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4)中核集团及其
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
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中核集团及其关联
人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在占
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之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上市
公司股份,并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锁定手续。
6、中核集团保证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公开声明与承诺,不擅自
变更或者解除。
7、中核集团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
市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8、中核集团同意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
地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单位提出的任何问题,提供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
或副本,并委派法定代表人出席本单位被要求出席的会议。
9、中核集团如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或采取的监管措施。
10、中核集团因履行本承诺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
诉讼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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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股份置换完成后,中核集团承诺自 2013 年 6 月 26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份,2014 年 7 月 2 日承诺对所持有的东方锆业
股份自愿追加锁定期限 12 个月,追加后锁定期自 2014 年 6 月 25 日
延长至 2015 年 6 月 25 日。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承诺人未出现违反上述
相关承诺的情形,所持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已满。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三);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97,210,818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5.655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 流通股数占 冻结的股份
流通股数
有人名称 份数(股) 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股)
的比例(%)
中核集团 97,210,818 97,210,818 15.6553 0
四、其他事项
1、中核集团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对中核集团的违规担保情况;
3、中核集团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股权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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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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