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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惠程: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3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8-02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2018年2月12日9:3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子
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
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海啸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
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涉及资产收购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3 日开市起转
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公司原计划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具
体方案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 2 个月内完成。
为确保本次交易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进行,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证券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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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
间不超过 3 个月,即不超过 2018 年 3 月 19 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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