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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惠程: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21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再次调整产业并购基金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调整产业并购基金出资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审议本议案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本次调整产业并购基金出资额事项符合产业并购基金合伙协议约定,不会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同意产业并购基金出资总额由 13.55 亿元调整至 9.1 亿元,其中公司对产
业并购基金出资额由 4.35 亿元调整至 2.9 亿元,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产业并购基金出
资额由 9 亿元调整至 6 亿元。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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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叶陈刚                钟晓林          Key Ke Liu




                                                            201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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