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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光电气: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5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8084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14日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永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0 名,代表股份 253,097,1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127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股份 28,333,3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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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名,代表股份251,960,16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83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4名,代表股份
1,13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向平陆睿源供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31,0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58%;反对
4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67,2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549%;反对 46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议案 2.01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094,1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30,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4%;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审议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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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02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071,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08,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审议结果:通过。


议案 2.03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071,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08,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审议结果:通过。


议案 2.04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071,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08,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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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审议结果:通过。


议案 2.05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071,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08,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审议结果:通过。


议案 2.06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071,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08,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审议结果:通过。


议案 2.0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071,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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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08,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3%。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杨彬律师、区炜俊律师;
    3、结论性意见: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智光电气《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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