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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芭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和《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2018年1-6月份没
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8年6月30日的违
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促进其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本次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不会对公司经营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放弃
本次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何 晴、王 克、王晓玲


                                                   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