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25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澳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们作
为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变更的公司名称“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相匹配,是对公司经营情况更准确的概括,符合公司的实
际发展需要,更好的表述了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满足公司长远
利益和股东利益。变更理由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
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险峰、巢序、邵吕威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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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为《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陈险峰 邵吕威 巢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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