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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网络: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01-10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

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人数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 1/3。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数的 1/2。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公司董事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

数的 1/2。                             公正、独立的原则。在董事的选举过程

    公司董事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 中,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正、独立的原则。在董事的选举过程 本公司暂不设职工董事。

中,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

本公司暂不设职工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