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络: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01-10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
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人数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 1/3。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数的 1/2。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公司董事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
数的 1/2。 公正、独立的原则。在董事的选举过程
公司董事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 中,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正、独立的原则。在董事的选举过程 本公司暂不设职工董事。
中,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
本公司暂不设职工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