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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4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
为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
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补选宋小忠先生、张群先生、陈
守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陈守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会补选及提名董事候选人
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充分了解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没有发
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
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
何处罚和惩戒。前述董事候选人全部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 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
兼职等情况,我们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
况,陈守忠先生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我
们同意提名陈守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对上述 3 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
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新聘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彭敏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
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职务。彭敏女士辞去总经理职务后,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聘任新任总经理的
相关工作,彭敏女士辞去总经理职务事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彭敏女士辞去总经理职务。
    2、本次聘任张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收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敬云川                   寿   祺   蒋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