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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网: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19-09-10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108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山东星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星
潭”)(以下简称“山东星潭”)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92,173,38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2.23%,彭朋先生可以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股份比例降至 0。
    2、按照《表决权委托书》约定,本次委托为不可撤销的委托授权,该等表
决权委托协议对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能完全排除委托双方违约等事
项导致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或者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未能履约的风险。
   3、本次彭朋先生拟协议转让的 92,173,38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23%)股份
中,34,320,000 股已被法院公开拍卖,30,999,990 股也存在被拍卖的风险,并
且其持有的所有股份已全部被冻结,彭朋先生能否履行股份转让约定尚存在不确
定性。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4 日收
到公司股东彭朋先生的通知,彭朋先生与山东星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星潭”)于 2019 年 9 月 4 日签署了《山东星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彭朋关
于东方网络控制权及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
以及《表决权委托书》,彭朋先生正筹划将其持有的东方网络 92,173,383 股股票
全部转让予山东星潭,占东方网络总股本的 12.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
表决权委托书的公告》相关公告。
     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股东彭朋先生与山东星潭于 2019 年 9 月 7 日签
署的《山东星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彭朋关于东方网络控制权及股票转让之框架
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表决
权委托书的进展公告》相关公告。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及表决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数(股) 拥有表决权比例

   彭朋       92,173,383        12.23%       92,173,383         12.23%

 山东星潭          0            0.00%             0              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数(股) 拥有表决权比例

   彭朋       92,173,383        12.23%            0              0.00%

 山东星潭          0            0.00%        92,173,383         12.23%


     本次委托权变动前,彭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2,173,38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23%,表决权 92,173,383 股。本次委托权变动完成后,彭朋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92,173,3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3%,表决权 0 股。
     本次委托权变动前,山东星潭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表决权 0 股。本次委托权变动后,山东星潭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为 92,173,3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3%。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山
东星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
星潭)》。
     二、股东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
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上市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
结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

    2、彭朋先生因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之间的
30,999,990 股票质押回购纠纷,已被申万宏源起诉。上海金融法院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做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彭朋及韦越萍偿还原告申万宏源相应回购款、
利息及违约金。若被告彭朋与韦越萍未履行支付义务,申万宏源将可与被告彭朋
协议以质押的 30,999,990 股公司股票折价,也可就拍卖、变卖该质押股票所得
价款优先受偿,即上述涉诉的 30,999,990 股股票存在被拍卖、变卖的风险。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股东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88)。
    彭朋先生因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之间的
34,320,000 股票质押回购纠纷,已被国联证券起诉。国联证券已向法院申请司
法拍卖,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拟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 10 时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
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彭朋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4,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将
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

    若以上涉及的 30,999,990 股及 34,320,000 股股份均被拍卖、变卖完成,彭
朋所持公司股份将变更为 26,853,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

    本次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
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