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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特电机: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16-06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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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祥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龙良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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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036,016,031.57                6,784,127,513.75                        3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692,798,267.97                2,443,390,916.65                        92.0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74,342,151.55                     322.22%        2,096,174,088.06              257.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872,126.16                   516.95%          172,852,214.12              281.5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3,854,459.38                   484.96%          161,305,926.18              368.8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60,417,828.60            -5,302.2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300.00%                    0.12              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300.00%                    0.12              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9%                     1.04%                  4.17%                 1.83%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678.9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4,071,716.2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975,082.08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5,938.59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42,936.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26,833.14

合计                                                                         11,546,287.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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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7,92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西江特电气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40%       240,875,533                  0 质押               48,400,000
团有限公司

俞洪泉              境内自然人             4.03%        59,250,603        59,250,603

宜春市袁州区国
有资产运营有限 国有法人                    3.92%        57,640,167                  0 质押               26,000,000
公司

深圳红塔资管-
杭州银行-红塔
资产汇盈 5 号特 其他                       2.96%        43,439,911        43,439,911
定多个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
光大银行-陕西
省国际信托-陕
                    其他                   1.88%        27,560,639        27,560,639
国投财富尊享 6
号定向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李威                境内自然人             1.76%        25,831,946        25,831,946 冻结                17,512,478

丁阿伟              境内自然人             1.73%        25,457,571        25,457,571

吴光付              境内自然人             1.73%        25,457,571        25,457,571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13%        16,612,200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菱信资产-
                    其他                   1.09%        16,000,000        16,000,000
招商银行-华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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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投-华润信
托瑞华定增对
冲基金 1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40,875,533 人民币普通股          240,875,533

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57,640,167 人民币普通股           57,640,167
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612,200 人民币普通股           16,612,2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                                              8,244,215 人民币普通股            8,244,215
投资基金

陈保华                                                                    5,338,960 人民币普通股            5,338,960

陈建华                                                                    3,829,562 人民币普通股            3,829,562

文平                                                                      2,781,200 人民币普通股            2,781,2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2,699,685 人民币普通股            2,699,685
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钱条员                                                                    2,407,481 人民币普通股            2,407,481

王天龙                                                                    2,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0,000

                                  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能知晓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
说明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18,875,533 股外,还通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2,000,000 股;股东“宜
                                  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8,600,000 股外,还通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9,040,167"股;股东“陈保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88,96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950,000 股;股东“陈建华”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829,562 股;股东“文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74,200 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507,000 股;股东“钱条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 2,407,481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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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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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09,617.41万元(合并数,下同),比上年同期增加150,912.86万元,同比增长257.07%;利润总额
21,788.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887.31万元,同比增长269.20%;净利润17,692.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28.61万元,
同比增长263.75%。
1、其他应收款余额比年初年增长50.22%,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余额比年初增长178.01%,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存货余额比年初增长66.18%,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比年初增长51.62%,主要是报告期内留抵增值税增加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余额比年初增长2,792.78%,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电动车设计公司所致;
6、在建工程余额比年初增长105.05%,主要是报告期内募资项目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7、商誉余额比年初增长62.53%,主要是报告期内溢价收购股权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下降34.65%,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探矿权款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9、短期借款比年初增长48.28%,主要是报告期内企业融资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下降41.59%,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上年计提的奖金所致;
11、应交税费比年初下降52.81%,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12、长期借款比年初增长80.46%,主要是报告期内企业规模扩大融资增加所致;
13、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57.07%,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九龙、米格合并单位所致;
14、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42.13%,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九龙、米格合并单位所致;
15、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321.21%,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九龙、米格合并单位所致;
16、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10.80%,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九龙、米格合并单位所致;
17、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25.69%,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九龙、米格合并单位所致;
1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46.73%,主要是报告期内融资扩大,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1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65.08%,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九龙、米格合并单位所致;
20、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87.67%,主要是报告期内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2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7.95%,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233.60%,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防洪保安基金增加所致;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302.26%,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支付劳务增加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9.3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购股权增加所致;
25、筹集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62.09%,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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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业绩承诺: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为本次
                                               交易完成日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即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交易对方
                                               向江特电机保证并承诺标的公司承诺期
                                               内实现经审计的调整后净利润不低于
                                               18,200 万元;其中,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分别实现的经审计调整后净利
                                               润不低于 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7,200
                                               万元。股份锁定承诺: "一、本次资产
                                               重组向本人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
                                               起的法定限售期为 12 个月,从法定限售
                                               期届满之日起分批解锁,具体解锁方式
                                               为:1、自江特电机聘请的审计机构对米
                                               格电机业绩承诺期内的第一年度实际盈
                                               利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
                     公司与交易                解除锁定股份的数量为本人通过本次交
                                                                                                             上述承诺
                     对方丁阿                  易认购的江特电机股份数量的 20%;2、
                                                                                  2015 年 04                 在报告期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伟、吴光付、              自江特电机聘请的审计机构对米格电机            3年
                                                                                  月 10 日                   内正在履
                     汪冬花关于                业绩承诺期内的第二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行。
                     米格电机                  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
                                               锁定股份的数量为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认
                                               购的江特电机股份数量的 30%;3、自
                                               江特电机聘请的审计机构对米格电机业
                                               绩承诺期内的第三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出
                                               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锁
                                               定股份的数量为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
                                               的江特电机股份数量的 50%。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1)本人承诺,自本次交
                                               易完成之日起十年内,本人、本人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该等家庭成员的范围
                                               参照现行有效的《上市规则》的规定)
                                               及本人、本人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
                                               企业(以下统称为"本人及关联方")不
                                               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
                                               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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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直
               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
               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
               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也不会
               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2)本人承诺,
               如本人及关联方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
               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
               及关联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
               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3)本人保证绝
               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了解和
               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
               资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或项目;(4)本人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
               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
               日,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
               存在关联交易;(2)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该等
               家庭成员的范围参照现行有效的《上市
               规则》的规定)及本人、本人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
               为"本人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将
               尽量减少、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
               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
               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
               件规定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
               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不会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3)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
               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利益;(4)本人将杜绝一切非
               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
               及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公司与俞洪     业绩承诺:俞洪泉、赵银女、王荣法和                        上述承诺
                                                      2015 年 11
泉、赵银女、   樊万顺承诺,九龙汽车 2015 年度、2016                3年   在报告期
                                                      月 10 日
王荣法和樊     年度和 2017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                        内正在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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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关于九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行。
龙汽车       不低于 20,000 万元、25,000 万元和
             30,000 万元。股份锁定承诺:俞洪泉、
             赵银女、王荣法和樊万顺通过本次交易
             认购的江特电机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
             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自
             锁定期届满之日起(包括限售期届满当
             年),俞洪泉、赵银女、王荣法和樊万顺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将分两次进行
             解禁,并同时遵守下述限制:(1)股份
             解禁时间限制第一次解禁:自本次股份
             发行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利润补偿
             期间第二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第二次解禁:自本次股份发行上市之日
             起满 24 个月且利润补偿期间第三年《专
             项审核报告》出具后。(2)股份解禁数
             量限制第一次解禁额度上限为俞洪泉、
             赵银女、王荣法和樊万顺通过本次交易
             认购的江特电机股份的 60%;第二次解
             禁额度上限为俞洪泉、赵银女、王荣法
             和樊万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江特电机
             股份的 40%。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
             本人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三年
             内,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该
             等家庭成员的范围参照现行有效的《上
             市规则》的规定)及本人、本人密切家
             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为"
             本人及关联方")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
             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
             人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兼并、受
             托经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
             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
             接竞争关系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
             经营活动,也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
             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
             体;(2)本人承诺,如本人及关联方未
             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及关联方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
             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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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3)本人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
                                  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4)本人
                                  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本人
                                  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
                                  开支。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人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该等家庭成员的范围参照
                                  现行有效的《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本
                                  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
                                  他企业(以下统称为"本人及关联方")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与
                                  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避免关联交
                                  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
                                  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
                                  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本人/本公司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人/
                                  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
                                  资金、资产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
                     东江西江特                                                           上述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电气集团有   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                      在报告期
                                                                                  长期
资时所作承诺         限公司及实   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内得到完
                     际控制人朱                                                           全履行。
                     军、卢顺民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承诺将新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
                                  司”)具体实施“宜丰县茜坑锌多金属普
                                  查探矿权” 转采矿权后的矿产采矿,相
                                  关采矿资产、负债在该分公司进行核算,                    上述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该分公司所有资产、负债和产生的损益 2014 年 05           在报告期
                     公司
所作承诺                          由公司和宜丰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以 月 06 日             内得到完
                                  下简称“鑫源矿业”)分别按 80%和 20%                    全履行。
                                  享有或承担;分公司由公司和鑫源矿业
                                  派出人员参与经营管理,实行自主经营、
                                  独立核算、单独纳税。在对原矿出售价



                                                                                                  1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格进行核算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
                                              与鑫源矿业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签订的
                                              《关于“江西省宜丰县茜坑锌多金属矿
                                              普查”探矿权的合作协议》确定的原矿出
                                              售价格定价机制定价。若鑫源矿业后续
                                              未能及时支付“宜丰县茜坑锌多金属普
                                              查探矿权”转采矿权后相应采矿权 20%
                                              的收益所对应的所有勘探、开采费用(该
                                              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探矿区域内矿产
                                              的详勘及评估费用、探矿权转采矿权费
                                              用及该探矿区域内矿藏的开采等费用),
                                              公司将通过分公司从鑫源矿业探矿权及
                                              采矿权收益中将上述费用及该等费用应
                                              计收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计算
                                              标准为:应支付的费用×自该费用应支
                                              付且未支付之日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50%×
                                              资金占用天数)予以扣除,直至相应费
                                              用抵扣完毕。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上述承诺
                                              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自归还补充
                                                                                  2016 年 04            在报告期
                       公司                   不进行风险投资,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结
                                                                                  月 06 日              内得到完
                                              到期日之前,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将该部             束。
                                                                                                        全履行。
                                              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
                       无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400.00%     至                      450.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9,693.9    至                     21,663.29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938.78

                                            公司收购的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合并收益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增加以及碳酸锂销售收入增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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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 2016005 号投资
2016 年 07 月 1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者关系表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军


                                                                                      二 0 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