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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特电机:关于公司对2017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17-09-30  

						                       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17 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特电机”、“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关于对江西特种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报的问询函》(2017 第 18 号),对问询函中提及
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2017 年上半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21 亿元,同比下降 2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6,207.84 万元,同比下降
41.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1 亿元,同比下降 42.60%。请你公
司结合电机制造业务、电动汽车业务、锂矿业务的整体经营状况、行业竞争格局
和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期间费用、现金流量等因素的变化情况,说明你公司营
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2017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新能源
汽车补贴政策及准入政策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销量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三大业务数据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电机业务                                  锂矿业务                             电动汽车业务
   项目
             2017 年上半    2016 年上                 2017 年上半      2016 年上    同比增    2017 年上      2016 年上
                                          同比增幅                                                                         同比增幅
                 年           半年                        年             半年         幅        半年           半年
营业收入       53,452.67     43,421.43      23.10%      11,335.59        9,771.90   16.00%     38,653.45      78,637.78     -50.85%
营业成本       40,924.26     31,955.67      28.07%       7,822.34        6,215.03   25.86%     29,903.57      56,036.16     -46.64%
毛利率            23.44%        26.41%      -2.97%           30.99%       36.40%     -5.41%      22.64%          28.74%      -6.10%
期间费用        9,683.63      8,676.31      11.61%       2,077.55        1,515.04   37.13%      9,302.94      10,436.00     -10.86%
净利润          2,582.95      2,116.43      22.04%           777.21      2,389.81   -67.48%     3,104.22       6,462.10     -51.96%
经营性现金
               -18,871.81    -11,301.92    -66.98%       4,266.13        2,965.56   43.86%    -35,312.79      -26,256.57    -34.49%
流量净额



    由上表可知, 2017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同比下降分别为 22.77%、41.97%、42.60%。主要系公司 2017 年上半年
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下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0.21 亿元,同比下降 22.77%;
    具体原因如下:
    (1)电机业务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5.35 亿元,同比增长 23.10%,影响整


                                                     1-2-1
体收入增长 7.59%;
    (2)锂矿业务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13 亿元,同比增长 16.00%,影响整
体收入增长 1.18%;
    (3)电动汽车业务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3.87 亿元,同比下降 50.85%,影
响整体收入下降 30.25%,是导致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2、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6,207.84 万元,同比下降 41.97%;
    具体原因如下:
    (1)电机业务 2017 年上半年毛利比去年同期下降 2.97%,期间费用同比增
长 11.61%, 净利润同比增长 22.04%,影响整体净利润增长 4.22%;
    (2)锂矿业务 2017 年上半年毛利比去年同期下降 5.41%,期间费用同比增
长 37.13%,净利润同比下降 67.48%,影响整体净利润下降 14.60%;
    (3)电动汽车业务 2017 年上半年毛利比去年同期下降 6.10%,期间费用同
比下降 10.86%,净利润同比下降 51.96%,影响整体净利润下降 30.39%,是导致
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3、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42.60%。
    具体原因如下: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2016 年,九龙汽车
收到 12.2 亿元国家补助,并仍有 8.69 亿元国补应收账款(2015、2016 两年合
计应得国家补助 21.62 亿元)。与绝大多数情况下的“政府补助”不同,“新能源
汽车补贴”可以计入经常性损益,直接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扣非利润和营业产
生的现金流量。由于国家补贴的滞后性,一般都是由公司先行垫付消费者的货款,
新能源汽车销量越大,企业垫付资金也越多;国家补贴越多,也就越影响公司经
营活动的现金流。
    由上述分析可知,电机业务及锂矿业务收入和利润变化对公司整体业务影响
较小,电动汽车业务收入和利润在公司整个业务中占比最大,电动汽车销量的降
低是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毛利率降低的主要原因。
    根据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
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2017 年 1
月,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

                                  1-2-2
录》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新能源整车厂需在 2017 年按新技术要求重新申请进
入《目录》。
     鉴于上述行业政策的调整,公司在 2017 年上半年主要进行车型调整、价格
谈判、申请进入《目录》等工作,并且从公告《目录》到产销量的释放需要一定
的时间,因此公司上半年的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同比下滑较大,利润降低。


    二、2017 年上半年,你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11 亿元,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84%;2016 年度,新能源汽车实现营业收入 12.89 亿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3.20%。请结合你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市场需求状况
具体说明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及准入政策对新能源汽车销售的影响,同时结
合其他新能源汽车企的销售情况说明你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在 2017 年上半年出
现明显下滑的合理性。
    回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2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2012]25 号)规定,“企业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交易具
有商业实质,且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应当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新能源汽
车补贴”可以计入经常性损益,直接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扣非利润和营业产生
的现金流量。
    根据《通知》规定,公司主要销售的 6-8 米车型国家补贴下降 16 万元, 补
贴政策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价格和下游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根据《目录》
要求,公司在 2017 年上半年主要进行车型调整、价格谈判、申请进入《目录》
等工作,并且从公告《目录》到产销量的释放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九龙汽车上
半年的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同比有所下降。
    2、除公司外,受行业政策调整的影响,同行业主要公司在 2017 年上半年的
经营业绩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详见下表:

             2017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归
  公司                        较上年同期增减                      较上年同期增减
           销售收入(万元)                    母净利润(万元)
金龙汽车        574,254.97           -48.17%          3,836,62           -76.64%

中通客车        227,892.22           -42.42%          6,156.76           -78.90%


                                      1-2-3
亚星客车        85,777.70          -12.40%         1,376,80           -3.17%

九龙汽车        34,399.87          -56.01%         4,363.73          -50.43%


    由上表可知,九龙汽车 2017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与同行业主要公司呈相同的
变动趋势,符合行业特征。


    三、2017 年上半年,九龙汽车实现营业收入 3.44 亿元,实现净利润 4,231.6
万元。根据你公司与交易对方俞洪泉、赵银女、王荣法、樊万顺签署的《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承担补偿义务的主体承诺
九龙汽车 201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
元。此外,2016 年九龙汽车实现净利润 1.84 亿元,完成 2016 年业绩承诺的 73.63%,
业绩承诺未能实现。请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导致九龙汽车 2017 年上半年业绩不及预期的原因是否为交易达成时
所做的盈利预测与业绩承诺所无法预见的因素;
    (2)具体分析九龙汽车 2017 年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和你公司的应对措施;
    (3)请你公司审慎评估收购九龙汽车时形成的商誉目前是否已出现减值迹
象,是否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回复:
    1、导致九龙汽车 2017 年上半年业绩不及预期的原因,是交易达成时所做的
盈利预测与业绩承诺所无法预见,分析如下:
    2015 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较稳定,但自 2016 年起,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因补
贴政策的不明确导致产品生产和销售不稳定: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的暂停申请限
制了新产品的推出,新的补贴政策于 2016 年年底落地,自 2017 年起实施新政策
并取消旧补贴政策。2017 年上半年,针对 2016 年 12 月 30 日新发布的《新能源
汽车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财建〔2016〕958 号文的附件),国内新能源汽
车行业继续处于调整期,新能源整车厂与核心部件供应商处于产品重新调试和价
格谈判阶段,产品因原补贴目录取消而在 2017 年需要重新申请进入补贴目录,
造成 2017 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大幅度下降。上述补贴政策及行业政策
变化是在交易达成时所做的盈利预测与业绩承诺所无法预见的。

    2、2017 年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和应对措施

                                   1-2-4
    受新能源行业检查、补贴政策调整、《目录》重新申报等行业政策的影响, 九
龙汽车 2017 年 1-6 月的经营业绩有所下降,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因
素已逐步消除,九龙汽车下半年业绩情况将出现好转,主要原因如下:

    1)行业检查结束、补贴政策落地,政策的不确定性影响已逐步消除,新能
源汽车行业的发展长期向好。

    新能源汽车可实现环境保护和居民生活便利的双重诉求,已成为顺应我国社
会发展需要,实施生态文明战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
择。2016 年,为解决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投资过热、骗补、车型
混乱等一系列问题,整顿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秩序,营造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
国家对行业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并调整了新能源行业的补贴政策,虽然上述事项
对 2016 年行业整体的产销量产生了一定影响,但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补贴政
策的不确定性对新能源整车厂的影响已逐步消除,并且从长远来看,新补贴政策
的有助于引领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行业生产效率,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快速的发展。

    2)《目录》申报工作已基本完成,九龙汽车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逐步回升。

    鉴于国家在 2016 年底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并发布了新
版《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新能源整车厂需在 2017 年按新技
术要求重新申请进入《目录》,因此九龙汽车 2017 上半年年积极进行新产品开
发、产品调试、价格谈判、申请进入推介目录等工作,并取得了较大进展。截至
目前,九龙汽车已有 18 款车型进入 2017 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
录,其中包括 12 款新能源客车、2 款新能源乘用车、4 款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
相较于 2016 年,九龙汽车目前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线更加全面,产品种类更为丰
富,为公司未来业绩回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九龙汽车已新开拓一批大客户,对 2017 年及以后年度业绩将产生重大
积极影响。
    在积极进行《目录》申报工作的同时,九龙汽车也积极推广自身产品、开发
新客户,先后与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国民运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大客
户签署了销售合同,上述重大销售合同总金额合计为 400,350.00 万元,对公司
2017 年和 2018 年业绩将产生积极重大影响。
    4)虽然新能源汽车政策已经确定,市场向好,但是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的

                                  1-2-5
下降及市场需求的变化使得九龙汽车业绩能否实现存在不确定性。倘若九龙汽车
无法实现业绩承诺,公司将根据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等规定要求交易对方对公司
进行补偿。
       3、收购九龙汽车时形成的商誉情况说明。分析如下:

       1)九龙汽车主营业务情况

       九龙汽车是一家从事商用车、乘用车及相关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和服务于一体汽车生产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九龙海狮、新能源汽车、九龙考斯特、
艾菲等系列车型系列产品。

       2)九龙汽车经营情况及账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260,895.82            262,134.89           235,276.39          115,949.39

负债总额             165,869.07            171,471.86           163,738.88           72,119.46

所有者权益               95,026.75          90,663.03            71,537.51           43,829.93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34,399.87         180,807.76           282,992.21           87,541.70

营业成本                 25,917.44         132,302.12           207,257.53           66,483.21

净利润                    4,363.73          19,125.52            35,707.58            6,343.09


       注:上述 2016 年度、2015 年度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审计,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承诺单位      业绩承诺数         实现数              差异额        完成率(%)

2015 年       九龙汽车         20,000.00        35,465.60          15,465.60            177.33

2016 年       九龙汽车         25,000.00        18,407.94          -6,592.06             73.63

2017 年       九龙汽车         30,000.00            4,363.73      -25,636.27             14.55


                                            1-2-6
 年度       承诺单位       业绩承诺数        实现数       差异额       完成率(%)

         累积数              75,000.00        58,237.27   -16,762.73          77.65

    注:A.实际实现数为按上述“调整后净利润”计算公式计算的结果,2017 年实现数为
2017 年 1-6 月实现的业绩。
    B.业绩承诺数累积数为当期期末累积承诺调整后的净利润;实现数累积数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际调整后的净利润。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九龙汽车商誉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商誉金额                          形成原因

九龙汽车                     109,798.63


    4)商誉减值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
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
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一般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2017 年 1-6 月九龙汽车经营情况分析

    2017 年 1-6 月九龙汽车实现净利润 4,363.73 万元未达到 2017 年承诺的净
利润水平的 50%。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于 2016 年底落地,九龙汽车
公告目录申请工作虽稳步推进,但是从公告目录申请到实现业绩需要一定的时间,
因此九龙汽车 2017 年 1-6 月业绩表现不及业绩承诺。
    鉴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对九龙汽车 2017 年全年业绩影响尚待观察,
从 7、8 月份九龙汽车经营来看下半年经营情况明显好于 2017 年上半年,虽然
由于从公告目录申请到实现业绩需要一定的时间,九龙汽车业绩表现仍不及业绩
承诺。
    鉴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对九龙汽车 2017 年全年业绩影响尚待观察,


                                          1-2-7
从 7、8 月份九龙汽车经营来看好于 2017 年上半年,九龙汽车能否完成 2017
年业绩承诺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 2017 年末对九龙汽车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九龙汽车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四、2017 年 3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你公司决定对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形成的应收款项由
账龄分析法变更为单独作为一种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组
合”,不再计提坏账准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1)请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形成的应收款
项的情况和公司近三年该类应收款项的账龄和回收情况,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的合理性;
    (2)半年报显示,你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开始适用时点定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请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对会计
估计变更的有关要求,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的
合规性,并分析不同适用时点下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回复:
    1、本次会计变更的合理性分析
    2016 年 12 月 29 日,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发布了《关
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国家财政
补助方式进行调整,由原年初预拨,年终清算改为下年度清算,鉴于上述行业补
贴政策的调整,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新能源汽车补贴形成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政
策,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对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形成的应收款项由账龄分析法变更为
单独作为一种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为 0%.以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6
年末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款及计提坏账准备政策、计提比例如下:

           应收新能源汽车补     计提坏账
                                              计提比例
  公司     助 2016 年期末余额     准备                         计提理由及依据
                                                (%)
                (万元)        (万元)
                                                         新能源客车国家补贴款,无风
中通客车          264,221.85        0.00        0.00%
                                                         险。



                                      1-2-8
                                                         依据国家电动车补助政策,预
江淮汽车          438,713.69       0.00        0.00%
                                                         计 2 年内收取补助。
                                                         新能源补贴资金延期拨付,属
安凯客车          277,670.00       0.00        0.00%
                                                         无风险款项组合,账期 2 年。
                                                         按其他信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亚星客车          167,396.00       0.00        0.00%     为应收国家新能源补贴款,不
                                                         计提坏账准备。

    由上表可知,公司将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形成的应收款项由账龄分
析法变更为单独作为一种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符合行业特征。

    2、公司近三年国补应收款项的账龄和回收情况
    1)公司近三年国补账龄分析情况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国补账龄分析
                        应收补贴款余
会计科目         内容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额
其他应收
             国家财政部   6,450.00        6,450.00
    款

2015 年 12 月国补账龄分析
                        应收补贴款余
会计科目         内容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额
其他应收
             国家财政部  115,670.00       115,640.00        30.00
    款

2016 年 12 月国补账龄分析
                        应收补贴款余
会计科目         内容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额
其他应收
             国家财政部   96,125.00       88,895.00       7,230.00
    款

2017 年 6 月国补账龄分析
                        应收补贴款余
会计科目        内容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额
其他应收
            国家财政部    99,693.21       92,463.21       7,230.00
    款


    2)公司近三年国补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
    2014 至 2017 年上半年国补情况明细表

                应收国补金额      实际收到补贴         未收到补贴余额
    年度
                  (万元)          (万元)             (万元 )
   2014 年            6,450.00                               6,450.00

                                       1-2-9
    2015 年            128,790.00      19,570.00        115,670.00
    2016 年             88,895.00     108,440.00         96,125.00
 2017 年 1-6 月          3,568.21                        99,693.21
     合计              227,703.21     128,010.00         99,693.21
    由上表可知,近三年国补均逐年到位,且账期不超过两年,符合行业特征。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的合规性,及不同适用
时点下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执行起始日的合规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会
计估计变更执行日为董事会通过日后且会计报告未对外公告前,公司会计估计变
更系 2017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通过日,2017 年 1-3 月会计数据对外公告日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于董事会通过日实施,对会计数据影响反映在
2017 年 3 月份, 会计估计变更日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符合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
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 2016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不同适用时点下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同适用时点下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的分析
                                                                     单位:万元
                               采用未来适用法    采用追溯调整法
             项目                                                           差异
                                   净利润            净利润
2016 年净利润                        19,729.70         24,110.51             4,380.81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                  6,207.84          1,827.03            -4,380.81


特此回复。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