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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特电机: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2020-03-07  

						     关于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0]00091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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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1-14
       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关于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19]00091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机公司”或“公

司”)转来的《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

注函【2020】第 10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奉悉。我们已对关注函中

所提及的江特电机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问题一、【关注函 1】

    2020 年 1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2019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7.5 亿元至 21.5 亿元,亏损

原因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下滑、碳酸锂价格下跌、公司财务费

用增加,处置九龙汽车股权损失以及计提存货、应收账款、股权投资、

商誉等多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请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各因素对全年业绩的预计影响金额、涉及

事项及产生亏损原因,并说明确认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判断

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就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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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以下回复中涉及的简称如下所指:


公司或本公司          指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九龙汽车              指   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原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 年 12 月转让
江特电动车            指   江西江特电动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宝江锂业              指   江西宝江锂业有限公司,公司合营企业持股 50%
米格电机              指   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银锂公司              指   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 99.99%
宜春客车厂            指   江西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江特              指   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佳智能              指   江西江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 51%
德国尉尔              指   德国尉尔驱动及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特矿业              指   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宝威锂业              指   宝威锂业有限公司,(持股 50%宝江锂业)
宝威物料              指   宝威物料有限公司,后改名为宝威锂业
宝威控股              指   宝威控股有限公司(宝威锂业唯一股东)
AMAL 公司             指   Alliance MineralAssets Limited(2019 年 7 月更名为 AlitaResourcesLimited)
Lithco 公司           指   Lithco No.2 Pty Ltd,AMAL 公司全资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
                           TawanaResourcesNL2018 年 12 月被 AMAL 合并,后更名为
Tawana                指
                           TawanaResourcesPtyLtd
                           Alliance MineralAssets Limited,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国尉尔的参股公司,
Alita 公司            指
                           持股 9.06%
董事会                指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主要因素对公司 2019 年业绩预计影响情况
         受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下滑、碳酸锂价格下跌,处置九龙汽车股权损失以及计
  提存货、应收账款、股权投资、商誉等多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影响,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7.5 亿元至 21.5 亿元,主要影响因素
  列表分析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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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影响因素            金额                         亏损主要原因说明

 1      处置九龙汽车股权投资损失    -4.99     出售九龙汽车对价低于账面净资产

 2      九龙汽车经营亏损            -1.42     主要产品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下滑、毛利下降

 3      H01 新能源乘用车项目损失    -1.07     出售九龙汽车后,H01 项目失去资质,前期投入出现损失

 4      ALita 公司权益投资损失      -1.52     ALita 公司破产重组,现有股东股权零价格划转给重组方

 5      银锂公司经营亏损(毛亏)    -5.87     主要产品碳酸锂价格持续下跌、原材料锂辉石包销价高于市场价

        以下为计提大额资产减值                相关资产出现减值迹象

 6      米格电机商誉减值            -1.22     米格电机收入和净利润不及预期,出现商誉减值迹象

 7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0.10     德国尉尔参股公司 FLS、OAK 停业、资不抵债,不能提供报表

 8      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53     单项计提宜春雷恒、公交车客户等信用减值损失

 9      固定资产减值                -1.08     银锂公司铷铯生产线停产,计提减值

 10     存货减值                    -0.20     江西江特和江佳智能部份呆滞存货减值

                   合计            -19.00



       二、主要影响事项的确认依据、合理性及会计处理合规性分析
       (一)处置九龙汽车股权投资损失
       1、业务合理性
       受国家金融去杠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九龙汽
车新能源汽车盈利能力下降、资金占用量大,影响公司总体业绩。目前,新能源
汽车产销量逐步向行业头部企业集聚,公司汽车业务持续亏损且短期内难以好转,
严重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决定逐步退出汽车产业,将九龙汽车 100%股
权进行处置。
       2、公司确认依据及会计处理
       (1)2019 年 12 月 4 日,交易双方签订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扬
州市江都区仙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九龙汽车 100%股权交易定价为 5.13
亿元。
       (2)本次股权转让业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及 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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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9 年 12 月 31 日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公司准予变
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九龙汽车股东变更,九龙汽车股东变更为扬州市江都区仙
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并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及董事、监事、经理改选。
    (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江特电机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股权
转让款 4.13 亿元,超过交易对价的 80%。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九龙汽车股权转让的处置日确定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并于 2019 年度确认股权处置收益-4.99 亿元(即股权转让总价款 5,13 亿元
与未经审计的九龙汽车 100%股权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金额 10.12 亿元
之间差额,九龙汽车商誉 2018 年度已全部计提减值)。
    3、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核查了九龙汽车股权转让协议、江特电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审批决议、
股权交割情况以及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江特电机公司提供的股权转让资料,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江特电机公司处置九龙汽车 100%股权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及其应用指南中对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条件,公司将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作为九龙汽车公司股权处置日,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
由于我们对九龙汽车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审计证据仍在收集中,本
次处置九龙汽车 100%股权产生的损失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二)九龙汽车经营亏损 1.42 亿元
    1、业务合理性
    九龙汽车新能源汽车 2019 年度产销量及利润大幅下降,一是受补贴政策的变
化,补贴退坡且国补资金到位时间延长影响,九龙汽车承受资金压力剧增,流动
性不足,被迫减少新能源汽车产量,直至 2019 年下半年停止生产;二是九龙汽车
行业地位低、竞争力不强,营业收入呈大幅下降趋势,产销量下降已不足以承担
相应固定成本,造成公司出现大额亏损,2019 年度亏损 1.42 亿元。
    2、公司确认依据
    (1)九龙汽车 2019 年度未审合并会计报表
    (2)九龙汽车及其主要所属单位账簿电子资料
    3、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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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复核了江特电机公司提供的九龙汽车 2019 年度未审合并会计报表及相
关账簿资料。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江特电机公司提供的九龙汽车经营亏损与未审报表
一致。同时,由于我们对九龙汽车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审计证据仍
在收集中,最终经营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三)H01 新能源乘用车项目损失 1.07 亿元
    1、业务合理性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公司依托全资子公司九龙汽车的汽车生产资质,于
2017 年 11 月设立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在宜春经济开发区投
资建设年产 10 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以下简称 H01 项目),H01 项目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为节约时间、加快项目
进度,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模具工装在项目未立项前以江特电动车、客车厂为主
体与供应商签订了合同,启动项目建设。
    由于出售九龙汽车 100%股权,公司不再具备生产高速新能源乘用车的资质。
2019 年 12 月 18 日,江特电动车召开《H01 新能源乘用车项目组解散和善后工作
安排会议》,正式宣布项目组解散及项目善后事宜,公司 H01 项目不再继续实施。
    H01 项目停止,导致正在开发的模具、工装、设备等 H01 车型专用设备失去
用途,这些设备涉及的不可撤销合同总额 1.26 亿(含税),已预付进度款 0.69
亿元。因项目停止预计造成亏损 1.07 亿元。
    2、公司确认依据及会计处理
    (1)公司 H01 项目备案文件
    (2)《H01 新能源乘用车项目组解散和善后工作安排会议》决议
    (3)项目预付款明细资料
    (4)已签署的相关不可撤销合同
    (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基于 H01 高速新能源乘用车项目建设,分别与 32 家供应商签订的模具、
工装和设备供应合同,目前这些合同正在履行且不可撤销,这些合同将形成的资
产具有专用性,不能用于其他项目,鉴于公司已停止开发 H01 新能源乘用车业务,
履行上述合同形成的资产预期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且这些合同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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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的合同,负有法定义务,必须继续履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或
有事项》及其应用指南,上述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转变为亏损合同,亏损金额包
括因履行这些合同而预付的款项发生减值,以及因合同继续履行需导致的经济利
益流出而确认的预计负债,因中止 H01 项目导致公司亏损 1.07 亿元。
    3、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检查了与 H01 新能源乘用车项目备案、项目运行、项目终止相关的合同
文件等资料,对公司认为可能形成的损失进行了分析复核。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公司停止 H01 项目,将 H01 项目签订的相关专用设备等
合同认定为亏损合同并确定相关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或有事项》
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同时,由于我们对江特电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
成,审计证据仍在收集中,最终损失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四)对 ALita 公司投资损失 1.52 亿元及 ALita 公司债权单项计提信用损
失 0.71 亿元
    1、业务合理性及会计处理
    西澳大利亚巴尔德山(Bald Hill)矿锂项目权益原分别由 AMAL 公司及 Tawana
公司享有,双方各占 50%权益。2018 年 12 月,AMAL 公司并购 Tawana 公司,2019
年 7 月,AMAL 公司更名为 Alita 公司。
    为确保公司生产碳酸锂、氢氧化锂的锂精矿供应,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德国
尉尔分三次认购 Tawana 公司和 AMAL 公司(后更名为 Alita 公司)增发的股权,德
国尉尔成为 Alita 公司股东。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德国尉尔持有 Alita 公司
合计 133,784,643 股股票,持股比例 9.06%,累计投资约为 1.87 亿元人民币。
    2019 年 8 月 28 日,因财务困难,Alita 公司宣布任命破产管理人对公司(包
括子公司 Alliance Mineral Assets Exploration Pty Ltd 、Tawana Resources
Pty Ltd、Lithco No.2 Pty Ltd 、Tawana Gold Pty Ltd、Waba Holdings Pty Ltd)

进行托管,公司股票停牌。

    2019 年 12 月 16 日,宝江锂业向 Lithco2 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6,705,250.14 美元,向 Alita 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201,842.01 美元,合
计申报债权 9,907,092.15 美元,宝江锂业对 Alita 公司预付保证金账面余额为
0.71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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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2 月 17 日,Alita 公司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大会投票通过了重组协
议(DOCA),该重组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在向澳大利亚最高法院申请许可成功的条件
下,中国氢能有限公司(“CHEL”)和利亚坦矿业有限公司(“Liatam”)对 Alita
公司进行重整,Alita 公司原股东持有的 100%股权将无偿转让给 Liatam,Alita
公司将从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摘牌退市。
    根据破产管理人向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交的报告,由于宝江锂业未按包销协
议和订单向 Alita 公司提货可能存在索赔,若索赔金额与宝江锂业向破产管理人
申报的债权抵销,宝江锂业可能实质成为 Alita 公司的债务人,具体情况取决于
Alita 公司管理层与宝江锂业的协商结果,Alita 公司管理层尚未对宝江锂业索赔
作出决定。
    公司子公司德国尉尔对 ALita 公司权益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018 年末对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0.35 亿元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假如 ALita 公司本次重组协议被法院生效,德国尉尔对 ALita 公司的
股权投资将归零,故德国尉尔按其账面价值 1.52 亿元计提了减值,宝江锂业将其
对 ALita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预付债权按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减值 0.71 亿元。
    2、公司确认依据
    (1)德国尉尔驱动及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会计报表
    (2)对 Tawana 公司、AMAL 公司股份三次认购协议
    (3)Alita 公司破产重组公告
    (4)Alita 公司债权人通过的重组协议
    (5)宝江锂业债权申报资料
    (6)债权被认可资料,Alita 公司对宝江的违约通知
    (7)Alita 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资料、债权人决议公告
    (8)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检查了德国尉尔会计报表、Alita 公司破产公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资
料和批准的重组方案及宝江锂业债权申报等资料。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国尉尔对 ALita 公司权益投资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 ALita 公司破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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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减值准备、宝江锂业根据 ALita 公司破产管理人提交的报告,对 ALita 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预付保证金债权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工具
确认与计量》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同时,由于我们对江特电机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工作尚未完成,审计证据仍在收集中,最终损失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五)银锂公司经营亏损 5.87 亿元
    1、业务合理性及会计处理
    为确保公司生产碳酸锂、氢氧化锂的锂精矿供应,公司一方面通过全资子公

司德国尉尔投资约 1.87 亿元人民币入股 Alita 公司,成为巴尔德山矿权益的间接

持有者;另一方面,通过契约锁定巴尔德山出产锂精矿的包销权。
    2017 年 4 月 20 日,宝威控股及其子公司宝威物料分别与 AMAL 公司和 Tawana
公司及其子公司 Lithco 公司签订两份《巴尔德山项目长期锂辉石精矿包销合
同》,宝威物料拥有巴尔德山出产锂精矿为期 5 年的独家包销权和后续 5 年的优
先购买权。2017 年 7 月 10 日,江特矿业与宝威物料签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
同》拟设立宝江锂业。2017 年 7 月 11 日,江特矿业与宝威物料、宝威控股签订
《联合包销锂精矿合同》,同意将巴尔德山出产锂精矿为期 5 年的独家包销权和
后续 5 年的优先购买权其中每年 15 万吨的包销权转让给宝江锂业。2019 年 1 月,
宝威物料将巴尔德山出产锂精矿为期 5 年的独家包销权和后续 5 年的优先购买权
转让给宝江锂业,并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利益相关方公司、宝江锂业和宝威控
股、AMAL 公司、Tawana 公司及其子公司 Lithco 公司对两份《巴尔德山项目长期
锂辉石精矿包销合同》进行了修订和重述,至此,公司通过宝江锂业取得巴尔德
山出产锂精矿的包销权,为子公司银锂公司碳酸锂生产线原材料供应提供了有效
保障,银锂公司主要原料锂辉石精矿通过宝江锂业向 Alita 公司采购,采购定价
参考宝江锂业采购价格。
    根据《巴尔德山项目长期锂辉石精矿包销合同》之约定,2019 年度,宝江锂
业需以约定的价格采购 Alita 公司所拥有的巴尔德山锂辉石精矿 8 万至 10 万吨,
具体数量以商定为准。购买价格采用浮动价格机制,以近期中国国内碳酸锂市场
参考价格制定出购买价,且定价区间最低为每吨 680 美元,最高为每吨 1080 美元,
2019 年一、二季度购买价格以 2018 年四季度市场价格作为基准,2019 年三季度
购买价格以 2019 年二季度市场价格作为基准,2019 年四季度购买价格视情况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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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而定。若宝江锂业采购数量少于约定 8 万吨的数量下限,Alita 公司可将宝江
锂业实际采购量与 8 万吨之间的差额部分在市场上向第三方进行销售,销售价格
如低于约定的价格,差价部分由宝江锂业进行补偿。公司及与宝威控股各自占宝
江锂业 50%的权益,为宝江锂业履行上述采购义务各承担 50%的担保责任。
    2019 年度碳酸锂市场供需失衡,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终端车企削减了相
关电池订单,产能过剩及去库存等因素影响碳酸锂价格持续下跌,价格从年初 6.8
万元/吨跌至年末 4.2 万元/吨。碳酸锂价格下跌直接导致主要原材料锂辉石价格
也持续下行,价格从年初 0.6 万元/吨跌至年末 0.35 万元/吨,而公司通过与 Alita
公司签订的包销限价协议,导致银锂公司采购锂辉石价格远高于市场价。银锂公
司受到产品价格下跌和原材料成本过高双重挤压,生产处于亏损状态。加上碳酸
锂扩产项目达产时间不及预期和公司流动性趋紧影响,导致订购锂辉石到港不能
按时提货,在碳酸锂和锂辉石价格持续下行的情况下,存货周转放缓,更加剧银
锂公司生产亏损,2019 年度销售毛利为-4.34 亿元。目前,银锂公司订购的锂辉
石因未付清货款,代理商不让提货的在港锂辉石约 5 万吨,银锂公司已计提合同
亏损约 1.53 亿元。因碳酸锂、锂辉石价格下跌,公司子公司银锂公司发生经营亏
损约 5.87 亿元。
    2、公司确认依据
    (1)银锂公司 2019 年度未审财务报表
    (2)银锂公司账簿电子资料
    (3)2019 年 1 月签订了《巴尔德山项目长期锂辉石精矿包销合同》
    (4)银锂公司与宝江锂业签订的《锂辉石精矿购销合同》
    (5)宝江锂业与代理商签订的代理合同
    3、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检查了公司提供的银锂公司 2019 年度未审财务报表、账簿电子资料、巴
尔德山项目长期锂辉石精矿包销合同》、银锂公司的购销合同、宝江锂业与代理
商的代理合同等相关资料。
    经核查,我们认为银锂公司受锂辉石包销限价合同和主要产品碳酸锂和原材
料锂辉石市场价格下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的逻辑是合理的,银锂公司经营亏损与
报表一致。同时,由于我们对江特电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审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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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仍在收集中,银锂公司的经营亏损金额尚未确定,最终亏损金额以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为准。
    (六)米格电机商誉减值损失 1.22 亿元
    1、业务合理性及会计处理
    米格电机 2019 年度未审会计报表显示 2019 年度销售收入 3.59 亿元、净利润
0.21 亿元,2018 年度末米格电机减值测试报告 2019 年度预测销售收入 4.28 亿元、
净利润 0.59 亿元,销售收入和净利润未达到 2018 年度末米格电机减值测试报告
对 2019 年度的预测数,米格电机商誉存在持续减值的迹象。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业
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米格电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权所涉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初步测算结果,本期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
备约 1.22 亿元。
    公司商誉自购买之日起即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一企业合并》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且资
产组一经确定后,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公司在每个会计期末均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在不同会计期
间保持了商誉减值测试方法的一贯性;为保证减值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公司每年
均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协助按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一商誉减值》的要求
进行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公司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
保相关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确认依据
    (1)公司商誉减值测试会计政策,公司一般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
值测试。
    (2)米格电机 2018 年度减值测试报告。
    (3)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米格电机商誉减值测试初评结果。
    (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我们核查了米格电机 2019 年度会计报表,取得并核查了相关专业机构对米格
电机 2018 年度减值测试报告以及 2019 年末的减值测试的初评结果;将米格电机
2019 年度未审销售收入、净利润与 2018 年度减值测试报告对 2019 年度业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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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对比分析。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 2019 年度米格电机的经营情况判断对米格电机
商誉存在持续减值的迹象的判断是合理的,我们与公司和评估机构就米格电机商
誉减值测试进行了一定的讨论,但是,评估机构还没有形成米格电机商誉减值正
式报告,我们对江特电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审计证据仍在收集
中,最终减值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0.10 亿元
    1、业务合理性及会计处理
    日本 Four Link 是设计研发折叠电动汽车的企业,日本 Oak 是研发生产锂电
池的企业,为推动公司电动汽车的研发能力提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国尉尔驱
动及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6 年通过增资形式参股日本 Four Link 和日本 Oak,
形成了上述长期股权投资。2018 年末对上述两公司分别计提减值 0.17 亿元和 0.04
亿元。
    由于两参股公司产品设计研发未达参股时设定的研发目标,2019 年度公司不
再继续追加投资,两参股公司难于持续经营,两日本公司虽积极寻找新投资人,
但最终未果,处于濒临破产状态。2019 年底,公司派人专程实地考察,两公司办
公场所均无人上班并已搬空,公司负责人处于失联状态无法联系,无法提供财务
报表,因此判断公司已停业,故两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减值,本
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0.1 亿元。
    2、公司确认依据
    (1)德国尉尔会计报表
    (2)日本 Four Link 公司出具的关于经营现状的告函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检查了公司提供的关于日本 Four Link 公司和日本 Oak 公司的相关经营
说明等材料以及德国尉尔的报表。
    经核查,我们认为,德国尉尔根据两参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停业等情况,
判断对日本 Four Link 和日本 Oak 两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并计提减值
准备是合理的。但由于我们对江特电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德国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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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尚未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终减值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八)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53 亿元(含 ALita 公司债权单项计提信用损
失 0.71 亿元,前面已说明)
    1、业务合理性及会计处理
    (1)关于应收宜春雷恒款项
    因与宜春雷恒供应链合作,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应收宜春雷恒款项
0.78 亿元。2018 年末,根据宜春雷恒出现经营困难、股东深圳雷恒宣告破产清算
及实际控制人被刑拘等情况,江特电动判断应收宜春雷恒款项出现收回风险,结
合向供应商追讨诉讼情况和对宜春雷恒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并依据律师的意见
综合判断,于 2018 年度对应收宜春雷恒的债权采取个别认定法按 50%计提减值准
备 0.39 亿元。本年度,宜春雷恒实际控制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处十年有
期徒刑,目前处于服刑期间,江特电动车公司根据 2019 年追偿情况判断对应收宜
春雷恒的款项余额 0.78 亿元按 100%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本期确认计提信用减损
失 0.39 亿元。
    (2)宜春客车厂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减值 0.36 亿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因销售公交车产生的应收账款中,有 5 家客户拖欠
宜春客车厂货款 0.38 亿元,宜春客车厂多次向客户催收货款,客户都以目前国家
新能源客车运营补贴推迟未到位、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违约不付款,存在极大回收
风险,宜春客车厂根据回收风险情况对上述债权采取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
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0.36 亿元。
    (3)江佳智能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减值 0.07 亿元
    江佳智能本期国外客户出现违约,客户以铭牌标贴、说明书及专利存在问题
影响其销售等各种理由拖欠付款,对江佳智能的催收均不理睬,这些货款存在收
回风险,江佳智能根据收回风险情况对上述债权采取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
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0.07 亿元。
    2、公司确认依据
    (1)2019 年追偿宜春雷恒诉讼等减值资料
    (2)客车公司对应收客户货款单项计提减值明细表
    (3)江佳智能对应收客户货款单项计提减值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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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检查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单项计提减值的相关明细资料,与管理层沟通计
提资产减值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宜春雷恒等单位出现信用风险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是合理的。但由于我们对江特电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对应收款项
减值判断需要收集律师、对方单位财务困难等方面证据综合判断,我们的审计程
序仍在进行中,最终减值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九)固定资产减值 1.08 亿元
    1、业务合理性及会计处理
    银锂公司一期铷铯产线已经停产,出现了减值迹象,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银
锂公司铷铯产线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根据初步测试结果银锂公司一期铷铯产线
需计提约 1.08 亿元减值准备。
    2、公司确认依据
    (1)银锂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明细
    (2)评估机构减值测试初评结果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现场观察了银锂公司一期铷铯产线停产情况,检查了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分析了评估机构减值测试结果。
    经核查,我们认为,银锂公司对一期铷铯生产线因停产出现减值迹象的判断
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合理的,符合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其应用指南的要求。但由于我们对江
特电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评估机构提供的仅是初步的结果,针对
减值仍需与公司、评估人员进一步沟通,审计证据仍还需进一步取得完善,最终
该固定资产减值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十)存货减值损失 0.20 亿元
    1、业务合理性及会计处理
    (1)江西江特存货减值 0.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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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江特对存在滞销的电机、因客户取销新能源汽车电机订单造成相关产品
 和配套材料成为呆滞库存,江西江特根据这些材料的状态、技术淘汰等因素综合
 判断,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孰低原则,本期需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0.10 亿元。
     (2)江佳智能存货减值 0.10 亿元
     2019 年受美国市场专利及产品市场结构影响,江佳智能电动平衡车产品出现
 滞销,又因很多电子类产品配套件如锂电池、电子元器件等存在时效问题,产品
 无法实现对外销售。江佳智能对相关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
 本孰低原则,2019 年度需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0.10 亿元。
     2、公司确认依据
     (1)江西江特存货减值明细
     (2)江佳智能存货减值明细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取得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上述存货跌价明细表,并与账面计提金额进行
 了核对。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一些滞销产品及呆滞材料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
 本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由于
 我们对江特电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对存货跌价计提明细逐项复核
 仍在进行中,审计证据需进一步补充,最终计提存货减值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为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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