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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御银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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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47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杨文江先生发来的通知,由于个人资金需求,杨文江先生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和 2017 年 9 月 1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合竞价增持的公司股份 2,817,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本次减持后,杨
文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155,562,560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0.44%,仍为公司第一
大股东,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均价(元/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2017-9-14        2,473,450            6.01                  0.32%
 杨文江       竞价交易
                             2017-9-15           343,800           6.07                  0.05%

                 合计                         2,817,250             -                    0.3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8,379,810          20.81%       155,562,560           20.44%

 杨文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189,905        10.405%           76,372,655       10.0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9,189,905        10.405%           79,189,905       10.405%


     本次减持后,杨文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155,562,560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第 1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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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关于减持的后期承诺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主要原因是为个人资金需求,控股股东杨文江先生承诺:
自 2017 年 9 月 16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15 日止的 10 个月期间内不再减持本人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合竞价增持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承诺,若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本人将遵
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杨文江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增持了公司股份 5,634,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74%,并承诺本次所增持股份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具体见
公司《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11)
    3、根据其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
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杨文江先生严格履行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
他承诺事项。
    4、此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
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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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杨文江先生关于减持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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