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公司 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 8, Chaoyangm en Beidaj i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8XAA40099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 了鉴证工作。 中航光电管理层的责任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编制《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 证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航光电 2017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30 令)、《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了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3 年 2 月 4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13]120 号 文《关于核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1,847,988.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3.42 元;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829,999,998.96 元, 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1,579,999.97 元,主承销商(保荐人)国泰君安证 券 股份 有限公 司于 2013 年 03 月 29 日分 别划 入公 司募集 资金 专户共 计人 民币 808,419,998.9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 验 字 [2013] 第 0089 号 验 资 报 告 。 2013 年 7 月 24 日 扣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87,633.27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07,332,365.72 元。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初余额为 116,414,731.04 元,其中募集资 金余额为 93,672,013.48 元。 2017 年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 1,126,097.34 元,公 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 73,774,831.64 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其中募集资金 64,657,131.03 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 9,116,046.08 元,当期产生手续费支出 1,654.53 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3,765,996.74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29,014,882.45 元。其中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专户余额 40,496,749.50 元,该项 目尚未支付尾款预计 6,499,297.23 元,专户节余利息 11,481,867.05 元。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航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洛阳分行涧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西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洛阳分行 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 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3,765,996.74 元(含存款利息),分别 存放于公司以下专用账户: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定期 活期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涧西支行 41001512110059000159 0.00 11,355.96 11,355.96 交通银行洛阳分行西苑支行 413062200018170350336 0.00 23,516.26 23,516.26 中国光大银行洛阳分行 77330188000082074 32,098,311.47 8,398,438.03 40,496,749.50 中国银行洛阳分行南昌路支行 257220422670 0.00 3,234,375.02 3,234,375.02 合计 — 32,098,311.47 11,667,685.27 43,765,996.74 三、 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733.24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65.7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831.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17 年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 73,774,831.64 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其 中募集资金 64,657,131.03 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 9,116,046.08 元,当期产生手续费支出 1,654.53 元。 2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含部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额(2) (%)(3)= 使用状态日期 分变更) 效益 重大变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光电技术产业基地 2014 年 03 月 是 51,000 48,733.24 0.00 48,733.24 100% 36,002.01 是 否 项目 31 日 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 2016 年 12 月 是 8,000 8,000 1,811.19 8,000 100% 5,789.63 是 否 总成产业化项目 31 日 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 2016 年 12 月 是 14,000 14,000 4,654.52 11,098.51 79.28% 9,563.12 是 否 化项目 31 日 流动资金 否 10,000 10,000 0 10,000.00 10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3,000 80,733.24 6,465.71 77,831.7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和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建设周期做出调整,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项目建成时间调整为 2016 年 12 月。具体情况详见 2014 年 3 月 26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原因(分具体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 2013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部分生产能力调整至深圳分公司实施,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具体地点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新沙路安托山高科技工业园 10-11 栋;部分光电连接器产品配套零部件生产能力由洛阳新厂区调整至现有厂区 实施,具体地点在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浅井南路。 经公司 2014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部分实验检测能力及零部件加工装配能 3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含部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额(2) (%)(3)= 使用状态日期 分变更) 效益 重大变 (2)/(1) 化 力调整至现有厂区实施,并将部分光连接器生产能力调整至深圳分公司实施;将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和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 项目实施地点由 A6.3 大楼调整为 A6.1 大楼。具体情况详见 2014 年 3 月 26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经公司 201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出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况 金 181,004,790.87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4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