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纳思达:关于对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会计师回复2017-06-28  

						               关于对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问题的会计师回复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C03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由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思达”)转来贵部关于对纳思达股份有限

公司重组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 4 号)(以下简称“重组

问询函”),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对《重组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步落实,

现回复如下:

       问题三:你公司和标的公司 2016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为 177,798.17 万元和 854,255.68

万元;根据模拟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后商誉余额为 1,421,515.49 万元,比交易前减少

459,530.53 万元。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1)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小于标的公司的原因;

       (2)你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称“Lexmark”)和 Kofax Limited (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Kofax”)2016 年分别对商誉计提减值的具体金额、测算过程以及合理

性;

       (3)你公司、Lexmark 和 Kofax 的商誉形成和减少的原因以及本次交易对商誉减少的

会计处理。请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1、 上市公司回复

    (1)上市公司 2016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小于标的公司的原因

    上市公司净资产小于标的公司净资产的原因是财务报表的编制主体及编制基础不同产

生的报表列示理解差异。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是对全部子公司进行合并抵销后

列示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根据合并报表对非同一控

制下取得子公司的核算,未分配利润中包含了 Lexmark 2016 年 12 月的经营成果)。上市公

司对 Lexmark 的股权并购没有通过发行股票筹集所需的资金,而资金主要来源为是通过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C03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第1页
银团贷款、股东贷款及联合投资者贷款,贷款金额合计 216.76 亿元,即,上市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对应的主要为负债,因此,上市公司本次收购行为没有增加

权益。

    标的公司报表编制备考反映基于模拟剥离出售的 Lexmark 的 ES 业务及其相关的子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标的公司的净资产主要是由 ES 资产包的股东投入及经营积累以及本

次交易结构和内容所列示的经营资产及经营负债的差额所构成。

    (2)上市公司、Lexmark 和 Kofax 2016 年分别对商誉计提减值的具体金额、测算过程

以及合理性

    上市公司在报告期无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Lexmark、Kofax 2016 年度对商誉计提减

值金额为 7.29 亿美元,均为对 ES 资产包在并购前确认的原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在实施对 Lexmark 重大资产购买中,Lexmark 主要经营两部分业务,ISS 业务和 ES

业务。ISS 业务主要生产和销售多种型号的激光打印机以及与之相关的耗材、配件和一系列

打印管理服务。ES 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一整套的企业软件解决方案。公司实施本次收购的

核心目标在于其 ISS 业务与公司的打印机及耗材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但在重大资产购买中,

Lexmark 的软件业务是一个不可分割部分,因而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签署后,考虑到公司对

Lexmark 的软件业务并没有管理经验,公司对 Lexmark 的软件业务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及分析,

出于聚焦主业、减少整合不确定性、降低收购交易成本、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等目的,

Lexmark 聘请美国 Ernst & Young LLP.(评估机构)以 2016 年 11 月 29 日为基准日对 Lexmark

于交割日的可辨认净资产进行评估,基于已知 ES 资产包需要出售的前提下,协助 Lexmark

管理层识别 ISS 资产包及 ES 资产包是否存在减值的情形,美国 Ernst & Young LLP.分别对

ISS 及 ES 业务模块进行评估,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公司及 Lexmark 管理层对 ES 资产包出售

预期价格及出售费用等信息。Lexmark 代理董事会在充分理解美国 Ernst & Young LLP.评估

的各项假设基础、数据基础、测算过程的合理性的前提下,并经美国 BDO LLP(审计机构)

的复核确认后,对 ES 资产包计提了 7.29 亿美元的 ES 资产包原商誉的减值。同时,公司亦

在评估过程中关注有关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经各方多次沟通讨论,各方均接纳美国 Ernst &

Young LLP.出具的评估报告(初稿)结果,Lexmark 管理层亦根据评估结果对 ES 资产包的

原商誉计提了减值,并将其记录于并购基准日的财务报表。

    (3)上市公司、Lexmark 和 Kofax 商誉形成和减少的原因以及本次交易对商誉减少的

会计处理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C03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第2页
     公司已公告的与商誉相关的报告汇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利盟国际有限公司企业软                    LEXMARK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           件业务审计报告及备考财           INTERNATIONAL,INC.审计
                                                                                                                                                                备考财务报表
     项目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务报表                     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2014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1
                                                                                                                                                                    29 日止
                                                                                         12 月 31 日止                        月 29 日

 截止日期              2016/12/31                          2016/12/31                      2016/12/31                        2016/11/29                            2016/11/29

 编制基础             下推、包含 ES                   下推、不包含 ES                    下推、只含 ES                   不下推,包含 ES                        下推、包含 ES

             本位币--人                         本位币--                           本位币--                         本位币--人                        本位币--人
 货币单位                       原币                                原币                               原币                              原币                                 原币
               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民币                               民币
利     ISS    1,417,690        USD204,200        1,417,690        USD204,200                                            21,173           USD3,075       1,271,159             USD180,513
盟     ES       459,531         USD66,200                                            459,531       USD66,200           379,095       USD55,049           378,483                USD54,960
     其他         3,826             CNY3,826        3,826              CNY3,826                                                                             3,826               CNY3,826
     合计     1,881,046                   ---    1,421,515                   ---     459,531                  ---      400,268                  ---     1,653,468                      ---




     根据上述列示的报告,分别按照不同主体及口径说明商誉的情况。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C03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第3页
    ①Kofax 商誉

    本次出售 ES 业务的主体 Kofax 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为 6.62 亿美元,形成原因

为:购买日 2016 年 11 月 29 日,由于 Lexmark 执行下推会计的账务处理,ES 资产包的整体

企业价值与资产包内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形成新的商誉 6.62 亿美元,为本次上市

公司收购 Lexmark 并吸收合并收购主体而确认的商誉。

    本期确认的 ES 资产包商誉减值损失 7.29 亿美元为 Lexmark 在上市公司并购 Lexmark

前形成的商誉产生的损失,即 Lexmark 自 2010 年开始陆续收购 Perceptive Software、

Brainware 、ReadSoft、原 Kofax(原非同一控制下并购的公司,非本次交易的主体)等软

件公司形成的商誉,由于收购的软件公司主要是轻资产及人力资源型的企业,支付的对价远

高于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 Lexmark 合并报表层面形成的 ES 资产包相关对被收购

企业商誉账面价值较高。Lexmark 需要时间整合被收购公司(ReadSoft、原 Kofax)的相关

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以发展为客户提供终端解决方案的业务,因此,ES 资产包在并购

前未能体现整合收益,在并购前进行减值测试时确认商誉减值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由于在

本次上市公司并购 Lexmark 股权后,原来的商誉需通过对 Lexmark 整体的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与本次并购对价的差额后根据资产组分配后进行确认,原并购前的商誉金额不会直接

构成并购后的商誉。

    ②Lexmark 商誉

    Lexmark(不含 ES 资产包)在 2016 年 11 月 29 日前的商誉为 3,100 万美元;在公司并

购 Lexmark 股权时,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 FSAB 版本的 ASC-805 Business Combination

(企业合并准则)规定,支付的购买价款大于可变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为商誉,在购买

日确认的商誉金额为确认本次并购产生的商誉为 27.04 亿美元(按照报表日的汇率折算为人

民币的金额为人民币 187.72 亿元),其中:ISS 业务的商誉为 20.42 亿美元,ES 业务的商誉

为 6.62 亿美元。

    Lexmark 的商誉在备考审阅报告(假定 2016 年 1 月 1 日,公司已完成 Lexmark 并购且

ES 资产包已出售)中的金额为 141.77 亿元。此余额系假定在 2016 年 1 月 1 日时已按照实

际购买日 2016 年 11 月 29 日确定的商誉计入在账面,并在备考期间,商誉未发生实质减值,

仅按照准则规定,形成商誉的外币资产在报表日需根据期末汇率变动调整期末余额。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C03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第4页
      ③上市公司在备考合并报告中的商誉

      公司在备考合并报告(假定 2016 年 1 月 1 日已完成并购且 ES 已出售)中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形成商誉的投资及其余额汇总列示如下:

                                                                                    单位:元

                形成的投资                                   日期                   余额

SCC                                           2015 年 7 月 17 日                   25,167,632.15

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盈芯”)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2,360,409.61

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                2016 年 04 月 14 日                     727,310.86

Lexmark(不含 ES 资产包)                     2016 年 1 月 1 日(假定购买日)   14,176,899,545.24

                                     合计                                       14,215,154,897.86

      A. SCC

      公司与 William K. Swartz、Michael L. Swartz、William L. London 和 L. Dale Lewis(以

下合称“SCC 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 SCC 原股东持

有的 SCC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向 SCC 原

股东支付了本次交易的部分对价,同时 SCC 原股东向公司交付了 SCC 100%的股权证书,

公司持有 SCC 100%股权,对其享有完全控制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投资成本合

计 63,996,412.01 美元,根据 BDO Consulting 出具的《并购取得 Static Control Components, Inc.

资产的评估报告》并经公司管理层确认的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59,882,171.48

美元,则公司收购 SCC 产生的商誉为 4,114,240.53 美元,按购买日汇率 6.1172 折算人民币

金额为 25,167,632.15 元。

      B. 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盈芯是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杭州芯思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思投资”)与严晓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 万元,设立的目的

仅为持有杭州朔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朔天”)的股权。根据珠海盈芯的公司章程

约定,除非经公司全体股东明确书面同意,公司设立后不得从事任何实际经营业务。

      2015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控股子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艾派克微电子对珠海盈芯增

资 3,500 万元,其中 110 万元作为实收资本,3,390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持有珠

海盈芯 55%股权。根据 2015 年珠海盈芯与杭州朔天原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珠海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C03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第5页
盈芯以现金方式支付 1,100 万元的转让价格取得杭州朔天 100%股权,购买日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购买日杭州朔天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约为 1,100 万元(公允价值约为 1,700 万元)。

结合银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475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公司

确认珠海盈芯在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22,639,590.39 元,与股权投资成本

35,000,000.00 元的差异确认为本次并购产生的商誉 12,360,409.61 元。

     C. 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

    公司之子公司 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 分别与 Ninestar Image Company Limited、自

然人股东塚田 博于 2016 年 4 月 5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 分

别以自有现金 1 港元分别收购 Ninestar Image Company Limited 持有的 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 99.9%股权和自然人股东塚田 博持有的 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

0.1%股权。2016 年 4 月 14 日,该次股权转让相关的股权变更手续已完成;2016 年 4 月 30

日,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 实际取得控制权,在购买日,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727,309.20 元,与收购价款 1.66 元(2 港元按照购买日的汇率折

算)的差异确认本次并购产生的商誉为 727,310.86 元。

     D. Lexmark

    纽约时间 2016 年 11 月 29 日,以公司为首的联合投资者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按照特

拉华州公司法规定的合并证书,合并生效,Lexmark 的股票在纽交所停止交易,联合投资者

在瑞士所设立的子公司 Apex Swiss Holdings SARL 成为 Lexmark 的唯一股东,本次交易的

标的 Lexmark100%股份完成交割,公司间接控制 Lexmark。本次交易中,Lexmark 股东全体

股份的每股交易价格为 40.5 美元。截至交割日,Lexmark 已发行的普通股数为 62,960,782

股,综合考虑限制性股票和期权对股份稀释的影响后,Lexmark 充分稀释后的股份数为

66,840,779 股,因此,本次交易股东全体股份的金额为 2,707,051,549.50 美元。目前,购买

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27.17 亿美元,与收购价款 27.07 亿美元的差异确认本次并购

产生的商誉为 27.04 亿美元(按照报表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为人民币 187.72 亿元),

其中:ISS 业务的商誉为 20.42 亿美元,ES 业务的商誉为 6.62 亿美元。

    在备考审阅报告中,假定公司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已完成 Lexmark 并购业务、且已完成

ES 资产包的出售,则 ES 资产包的商誉减值损失及商誉减少均在期初已完成,未在报告期

间体现为发生额;形成期末余额的商誉在报告期间均未发生实际的减值,会计处理与上述

Lexmark 的商誉处理发生一致。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C03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第6页
    Lexmark 本次剥离出售 ES 资产包的交易会计处理:美国 Ernst & Young LLP 评估机构

对 Lexmark 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列示其公允价值,形成并

购商誉的核算基础。评估机构会在购买日后的持续计量期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允价值进行

评估,确认评估结果,并对应当调整的价值进行调整。本次出售 ES 资产包交易完成后,公

司将会持续根据 Ernst & Young LLP 评估报告对购买日 ES 资产包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

确认进行计量,并结合本次交易价格对二者之间的差额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在财务报告时点

进一步明确会计处理。此外,公司将对与本次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税费进行确认和计量。”



    2、 会计师核查意见

    (1)经过核查与测算比对,我们认可公司回复,即公司净资产小于标的公司是财务报

表的编制主体及编制基础不同产生的报表列示理解差异。

    (2)经过核查有关评估过程,并咨询评估专业人士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Lexmark、

ES 资产包有关商誉计提减值的具体金额、测算过程是符合评估规范的,有关商誉减值的计

提具有合理性。

    (3)经过核查有关评估过程,并咨询评估专业人士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Lexmark、

ES 资产包有关商誉形成和减少主要是由于非同一控制下并购形成及由于出售而导致企业价

值减少导致商誉的减值,公司拟对本次交易及商誉调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指引。



    问题四:报告书显示,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完成对 Lexmark 的并购。由于 Lexmark

执行下推会计的账务处理,ES 资产包的整体企业价值与资产包内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

差额形成新的商誉 6.62 亿美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ES 资产包商誉账面价值为 6.62

亿美元(即人民币 459,530.53 万元)。请补充披露上述会计处理的依据、对标的公司 2016

年损益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请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1、 上市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美国相关准则,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美国当地时间 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牵头的联合投资者在支付并购对价后,取得 Lexmark100%股权,公司通过

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 51.18%的权益,并实质取得 Lexmark 的控制权。公司之子公司 Ninestar

Lexmark Company Limited(合并完成后已注销)收购 Lexmark 支付对价大于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确认收购 Lexmark 整体的商誉约为 27.04 亿美元,其中,ES 资产包的商誉约 6.62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C03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第7页
亿美元。收购的同时 Lexmark 完成私有化退市,Lexmark 代理董事会同意根据美国准则

805-50-25-4 的商业并购准则提及的下推会计条款进行核算,以评估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重新

调整了 Lexmark 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记录,并重新确认本次收购形成的 ISS 业务及 ES 业务

资产包的商誉(新的商誉),由于商誉是不可辨认的资产,Lexmark 企业软件业务备考财务

报表附注中将其与原来收购 Perceptive Software、Brainware 、ReadSoft、原 Kofax 等软件公

司形成的商誉进行新旧商誉的区分列示表述,即相当于在合并层面原来收购形成的各软件公

司旧商誉已经转换为本次以 ES 业务资产包口径下的新的商誉。

    本次 ES 资产包确认的新的商誉 6.62 亿美元已经反映在公司收购 Lexmark 合并基准日

(2016 年 11 月 29 日)的合并报表中,是 Lexmark 执行下推会计的账务处理后 ES 资产包企

业价值与资产包内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Lexmark 原来收购 Perceptive Software、

Brainware 、ReadSoft、原 Kofax 等软件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 7.29 亿美元已经反映在合并基

准日前的财务报表,对标的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增加了 ES 资产包 2016 年 1-11 月期间的

损失。

    有关的评估结果是基于已知的事实和预期为前提,并以已经公开的交易信息及交易协议、

客观的历史及预测数据为基础而测算得出。Lexmark 执行下推会计调整公司整体账务符合美

国商业并购准则的指引,内部亦经 Lexmark 代理董事会的批准,相关的会计处理亦得到审

计机构美国 BDO LLP 的复核确认。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企业合并的有关指引,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购买方 100%股权的,被购买方可以按

照合并中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因此,Lexmark 的相关会计

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有关评估结果,复核 Lexmark 有关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并参考企业会计准

则及美国商业并购准则的指引,我们认为标的公司(ES 资产包)商誉的披露及会计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有相关规定。


    其他问题:
    请分别补充 ES 资产包及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包含 ES 资产包)2016 年 12 月的经
营状况,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对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的商誉未计提减值的原因。
    1、上市公司回复
    (1)ES 资产包 2016 年 12 月的经营情况平稳,主要的经营数据列示如下(按照公允价
值调整后的数据):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C03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第8页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营业收入                                                                                41,954.63

营业成本                                                                                 8,847.10

经营费用(含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38,712.99

利润总额                                                                                 -5,605.47

所得税                                                                                   -3,041.19

净利润                                                                                   -2,564.28



    (2)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包含 ES 资产包). 2016 年 12 月的经营数据(已按照公允
价值调整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一、营业总收入                                                                         268,562.81

二、营业总成本                                                                         341,275.19

    其中:营业成本                                                                     198,210.22

           税金及附加                                                                      657.94

           销售费用                                                                     39,657.57

           管理费用                                                                     81,866.78

           财务费用                                                                     21,272.66

           资产减值损失                                                                   -389.9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946.8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39.8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6,319.40

    减:营业外支出                                                                         135.8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6,455.21

    减:所得税费用                                                                      -14,024.7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2,430.49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包含 ES 资产包)2016 年 12 月的经营亏损原因主要为:
    ①购并产生的非经营性列支的资本支出
    根据整体交易的安排,Lexmark 吸收合并收购主体,则 Lexmark12 月并入公司的利润表
的数据,实际包含了在合并收购主体列支的收购费用 27,415.69 万元;
    ②未实际产生现金流的公允价值摊销
    由于 Lexmark 在本次交易交割后,根据美国准则 805-50-25-4 的商业购并准则里提及的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C03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第9页
下推会计条款,被收购方可以选择使用下推会计。公司在美国时间 11 月 29 日完成收购后,
Lexmark 同时完成私有化,在取得以公司为首的代理董事会同意下选用下推会计,并委托
Ernst & Young LLP.对 Lexmark 于交割日的资产进行评估以作为下推会计的基础。
    按照公允价值核算的基础,Lexmark 在 2016 年 12 月需确认主要的公允价值增值额的摊
销额合计约为 42,245.34 万元,其中:存货 32,049.05 万元,无形资产 10,196.29 万元。
    综述,Lexmark 于 2016 年 12 月的经营亏损主要是由于上市公司购并而增加的成本费用
导致。


    ③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对 Lexmark(ISS 业务和 ES 业务)计提商誉减值的考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其准则讲解相关条款,企业在对包含商
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
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
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抵减分摊
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
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收购 Lexmark 确认了 ISS 业务的商誉及 ES 业务的商誉,其中:
    1) 公司对 Lexmark 的收购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完成,ISS 业务自收购完成后至资产负
债表日经营及财务状况、现金流正常,整合效应的影响短期内未体现,未发现存在商誉减值
迹象,本报告期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即商誉对应的资产组未发生实质的减值,则商誉未
发生减值;
    2) ES 业务的价值在出售询价过程中,公司预计 ES 业务出售的净现金流入价值高于
账面价值,可变现净值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即商誉对应的资产组未发生实质的减值,则商誉
未发生减值。
    综上, Lexmark 虽然在 2016 年 12 月净利润为负数,但未有实质的资产减值,故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时无需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公司根据内部控制流程对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Lexmark 的商誉进行了
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我们认为公司对 Lexmark 的商誉未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有相关规定。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C03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第 10 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C036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第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