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关于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8-02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
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中国制造”政策号召,加大对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
造项目的投资,完成公司进入全球激光打印机前三甲的战略目标,纳思达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栏
港管委会”)拟签订《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书》及相关的
补充协议(以下合称 “投资协议”),以解决实现前述战略规划与目标涉及的研
发及制造基地与技术、生产、管理骨干的生活配套问题。
本次签订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订投资协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姜建平
地 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
高栏港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公司计划通过在高栏港管委会辖区内设立的项目公司,拟按计划分阶段在高
栏港管委会辖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90 亿元人民币,其中项目公司的注册
资本 8 亿元人民币,项目全部建成投产且全部达产后,力争实现年产打印机约
400 万台、年产值约 200 亿元、年税收约 5 亿元的目标。
(二)支撑项目投资落地的产业园项目
1、项目拟建规模:项目占地约 90 万平方米,计划分期获得土地并分期建设。
高栏港管委会拟将辖区内约 90 万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使用年限为 50 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按国家规定挂牌出让,共分二期出
让,其中项目一期用地 60 万平方米,须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挂牌出让;待一
期项目首期工程投产或产值达到 65 亿规模后,高栏港管委会启动项目二期用地
30 万平方米应挂牌出让给公司,但最迟应不晚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挂牌出让。
2、项目建设期:项目总建设期约 8 年,在乙方已获得一期生活配套居住用
地的前提下,项目一期将于交地后六个月内动工。在乙方已获得二期生活配套居
住用地的前提下,项目二期将于交地后六个月内动工;项目一、二期的最终开工
及竣工时间按照最终通过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约定的时限执行。
(三)支撑项目投资落地的生活配套项目
高栏港管委会拟通过分期招拍挂方式出让辖区内平沙镇 12 万平方米生活配
套居住用地(以下简称“生活配套用地”)用于支持公司项目实施,其中:
1、一期生活配套用地 8 万平方米。
2、二期生活配套用地 4 万平方米二期生活配套用地出让的时间由双方另行
协商确定,但最迟应不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出让二期生活配套用地的
“招拍挂”程序。
(四)支撑项目投资落地的相关产业扶助政策
为支持公司项目落地实施,珠海市人民政府及高栏港管委会将支持公司项目
落地,具体支持方式如下:
(1)一期项目提供扶持资金 8 亿元人民币;
(2)二期项目提供扶持资金 4 亿元人民币;
(3)如有需要再进行调整。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项
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且该项目后续具体实施尚需政府相关部门立
项、审批及按照国家法律程序获取项目建设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的获取尚存
在不确定性。
政府产业扶持资金和奖励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具体影响取决于
项目进度及到账的资金金额。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书》及相关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