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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思达: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7-08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5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派方
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063,413,3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派送现金 85,073,065.84 元。
    2、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 1,063,413,323 股,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本
一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权益分派的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3,413,32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 3883 号 01 栋 7 楼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张剑洲、武安阳
    3、咨询电话:0756-3265238
    4、传真电话:0756-326523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