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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思达: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9-07-23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6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
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
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选举成立第六届监事会。现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
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单一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 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

    (一)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
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
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二)选举程序
    1、推荐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期间,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
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不再接受
各方的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符合资格的股东代表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5、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
履行职责。

    四、 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
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7、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8、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2、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 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9 年 7 月 25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剑洲、武安阳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联系传真:0756-3265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 3883 号 1 栋 7 楼
邮政编码:519060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
             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等,可另附纸)

  候选人
   信息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劵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的说明)



推荐人:(盖章/签名)


                                                             二零一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