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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思达: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9-11-16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11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股权激励对象王帆、宋春艳、杨妙玲、戴旭、王晓飞、郭全、徐远东 7 人因离职不
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7 名已离职
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6.3324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从 106,341.3323 万股减少至 106,334.9999 万股,公司注册
资本从 106,341.3323 万元减少至 106,334.9999 万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