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7-07-0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本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珠明
朱征夫 李 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