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3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决议公
告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7-05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
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年8月21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
事八人,实际参会董事八人。会议由钟华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广州日报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
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的议案》。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2017-052)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广东广
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1)。
二、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中期财务信
息更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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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决议公
告
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2016 年半年度及 2016
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
强对相关业务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核
算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关于公司2016年度中期财务信息更正的独立意见”。《广
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中期财务信息更正的公告》(2017-053)于2017
年8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广东广州日报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1)。
三、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2017-054)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1)。
四、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
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
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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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决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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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2017-051)。《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55)
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 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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