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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 传 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0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
份有限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设备并
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此次公司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
的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之“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之印报机及相关设备并将
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现阶段对印刷业务
资源进行整合优化而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机器设备转让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 关于公司对外转让部分机器设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盘活现有资产,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交易平台,
以公开挂牌的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转让太
和厂 1 台报印机器及相关设备、太和厂 3 台商印机器及相关
设备和洲心工业园闲置设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
率,实现对公司印刷业务资源的整合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转让部分机
器设备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珠明




朱征夫                         李 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
                      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