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粤 传 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基于个人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债
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
转让债权的事项有利于快速处置债权,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并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
的原则,董事会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债权。
       二、 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两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相关负责人员办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相关事宜。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
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证券市场投资的内控制度》,
详细规定了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
司资金安全。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珠明




朱征夫                        李 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