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18-08-2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同意修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
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 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
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 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
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但在特殊或
紧急情况下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的限制。
除以上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最新修订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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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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