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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 传 媒: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9-02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粤传媒”)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13 号)。根据该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询

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17 年 4 月 19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鉴于

叶玫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事项,公司对 2014 年度、2015 年度财务数

据进行仔细核查,根据目前掌握的相关材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予以更正,对公

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其中 2014 年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以下简称“净利润”)6.79 亿元,2015 年调增净利润 3.91 亿元。

    2019 年 2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因香榭丽合同造假,你公司 2014 年年报虚增净利润 1.9 亿元,2015 年半年报虚增净

利润 6,498.76 万元,责令你公司改正。

    请你公司:

    (一)详细说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内容,是否准确包含了本次《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的内容;

    (二)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的内容及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是否还存在需要进行财务信息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情形。

    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详细说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内容,是否准确包含了本次《行政处罚



                                           -1-
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的内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内容

   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鉴于上海香榭丽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公司”)总经理叶玫等人因涉嫌合同诈

骗等事项,公司对 2014 年度、2015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仔细核查,根据目前掌握的相关材料,依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予以更正,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对公司 2014 年

度、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

影响如下:

   (1)香榭丽公司存在多计营业收入的情况,其中 2014 年 7-12 月(香榭丽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纳入合并范围,下同)多计营业收入 102,785,654.89 元,占 2014 年度追溯前合并营业收

入的 6.35%;2015 年度多计营业收入 102,868,491.91 元(其中 2015 年度已自行调整 96,469,849.00

元),本次需补充调整 6,398,642.91 元,补充调整部分占 2015 年度追溯前合并营业收入的 0.5%。

   (2)香榭丽公司多计的营业收入已计提相应税金及附加,但尚未实际申报缴纳,其中 2014

年 7-12 月为 3,746,760.41 元,2015 年度为-927,402.17 元。此部分计提的税金由于无须实际申报

缴纳,故予以冲回,相应增加 2014 年度利润 3,746,760.41 元,减少 2015 年度利润 927,402.17 元。

   (3)香榭丽公司存在少计成本和费用的情况,其中 2014 年 7-12 月少计营业成本 10,554,200.47

元,少计销售费用 1,500,000.00 元,多增加 2014 年度利润 12,054,200.47 元;2015 年度少计营业

成本 331,481.72 元,少计销售费用 375,000.00 元,少计管理费用 81,240.00 元,多增加 2015 年利

润 787,721.72 元。本次补计上述少计的成本和费用,减少 2014 年度利润 12,054,200.47 元,减少

2015 年利润 787,721.72 元。同时补计因延期支付租赁款项产生违约金 6,007,794.32 元,减少 2015

年度利润 6,007,794.32 元。

   (4)调整因多计收入或少计成本、费用而冲销或补计的应收款项余额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的影响,其中增加 2014 年度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635,000.00 元,减少 2014 年度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 16,138,294.82 元,减少 2014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5,422,925.37 元,增加 2014 年度利润

5,422,925.37 元;增加 2015 年度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423,646.93 元,减少 2015 年度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264,553,905.60 元,减少 2015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248,626,963.85 元,增加 2015 年度利

润 248,626,963.85 元。

   (5)根据香榭丽公司追溯后的财务报表和目前经营情况,预计未来无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冲销香榭丽公司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6,084,638.31 元,其中增加 2014 年度所得税费用

1,758,482.15 元,减少 2014 年度利润 1,758,482.15 元。

                                            -2-
   (6)调整香榭丽公司账面多计提无需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其中 2014 年 7-12 月 139,832.08

元,2015 年度 256,984.20 元。

   (7)根据香榭丽公司追溯后的财务报表重新计算商誉,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增加 2014 年

度资产减值损失 571,817,548.76 元,增加 2014 年度商誉 415,068,106.52 元,增加 2014 年度商誉

减值准备 571,817,548.76 元,减少 2014 年度利润 571,817,548.76 元;增加 2015 年度商誉

415,068,106.52 元,增加 2015 年度商誉减值准备 571,817,548.76 元,减少 2015 年度资产减值损

失 156,749,442.24 元,增加 2015 年度利润 156,749,442.24 元。

   (8)根据追溯后的财务报表重新计提盈余公积,减少 2014 年盈余公积 12,567,854.93 元,增

加 2015 年度盈余公积 39,454,145.12 元。”


   2、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1)对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调整如下:                                          单位:元

1.对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多计的收入予以冲销
借:营业收入                                                              102,785,654.89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423,485,123.42
借:应交税费                                                               19,956,326.89
                                贷:应收账款                              385,699,937.05
                                贷:预收账款                                  273,677.41
                                贷:其他应付款                            160,253,490.74


2.对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多计收入部分账面已计提但尚未实际申报缴纳的税金予
以冲回
借:应交税费                                                               13,171,175.75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3,746,760.41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9,424,415.34


3.对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少计的成本、费用及产生的违约金补入账
借:营业成本                                                               10,554,200.47
借:销售费用                                                                1,500,000.00
借:其他应收款                                                                562,500.00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6,102,722.59
                                贷:应交税费                                  837,191.84
                                贷:预付账款                                  485,576.92
                                贷:应付账款                                5,831,531.48
                                贷:其他应付款                             11,565,122.82


4.调整因冲销收入及补计成本费用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6,138,294.82

                                               -3-
                             贷: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635,0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5,422,925.37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9,080,369.45


5.预计未来无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冲销香榭丽公司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4,326,156.16
借:所得税费用                                                           1,758,482.1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084,638.31


6.冲回已计提但无需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480,942.94
                             贷:管理费用                                 139,832.08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341,110.86


7.根据香榭丽公司追溯后的财务报表重新计算商誉,并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571,817,548.76
借:商誉                                                              415,068,106.52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415,068,106.52
                             贷:商誉减值准备                         571,817,548.76


8.根据追溯后的财务报表重新计提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                                                            12,567,854.93
                             贷: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567,854.93



  (2)对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调整如下:                                         单位:元

1.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多计收入予以冲销
借:营业收入                                                             6,398,642.91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526,270,778.31
借:应交税费                                                            19,873,126.55
                             贷:应收账款                             385,845,728.33
                             贷:预收账款                                 183,928.96
                             贷:其他应付款                           166,512,890.48


2.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多计收入部分账面已计提但尚未实际申报缴纳的税金予以冲回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27,402.17
借:应交税费                                                            12,243,773.58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13,171,175.75


3.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少计的成本费用及产生的违约金补入账
贷:其他应付款                                                           7,900,096.73
借:营业成本                                                              331,481.72
借:销售费用                                                              375,000.00

                                            -4-
借:管理费用                                                                   81,240.00
借:营业外支出                                                              6,007,794.32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18,156,923.06
                           贷:预付账款                                    11,618,691.27
                           贷:其他应收款                                  15,654,034.32
                           贷:应付账款                                     1,983,689.26
                           贷:应交税费                                     3,596,120.98


4.调整因冲销收入及补计成本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64,553,905.60
                           贷: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423,646.93
                           贷:资产减值损失                               248,626,963.85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14,503,294.82


5.预计未来无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冲销香榭丽公司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6,084,638.31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084,638.31


6.冲回已计提但无需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737,927.14
                           贷:管理费用                                       256,984.2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480,942.94


7.根据香榭丽公司追溯后的财务报表重新计算商誉,并计提减值准备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156,749,442.24
借:商誉                                                                  415,068,106.52
                           贷:资产减值损失                               156,749,442.24
                           贷:商誉减值准备                               415,068,106.52


8.根据追溯后的财务报表重新计提盈余公积
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2,022,000.05
                           贷:盈余公积                                    39,454,145.12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12,567,854.93


   3、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4 年度:                                                                    单位:元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
                               追溯前                    追溯后          累积影响数
 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应收账款                          792,736,435.18      423,174,792.95   -369,561,642.23
 预付账款                              73,609,717.98    73,124,141.06      -485,576.92
 其他应收款                            68,441,677.80    67,369,177.80     -1,072,500.00

                                          -5-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
                            追溯前                       追溯后           累积影响数
 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商誉                             156,749,442.24                  0.00   -156,749,442.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46,240.56      12,261,602.25      -6,084,638.31
 应付账款                         165,170,345.19       171,001,876.67       5,831,531.48
 预收账款                         220,497,001.11       220,770,678.52        273,677.41
 应付职工薪酬                        85,411,449.04      84,930,506.10       -480,942.94
 应交税费                            72,618,681.48      40,328,370.68     -32,290,310.80
 其他应付款                          61,569,463.00     233,388,076.56    171,818,613.56
 盈余公积                         195,226,789.75       182,658,934.82     -12,567,854.93
 未分配利润                     1,713,087,264.10     1,046,548,750.62    -666,538,513.48
 营业收入                       1,617,923,601.40     1,515,137,946.51    -102,785,654.89
 营业成本                         939,340,049.95       949,894,250.42     10,554,200.47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125,538.40      27,378,777.99      -3,746,760.41
 销售费用                         349,128,804.82       350,628,804.82       1,500,000.00
 管理费用                         142,051,477.85       141,911,645.77       -139,832.08
 资产减值损失                         1,485,320.01     567,879,943.40    566,394,623.39
 所得税费用                          19,440,992.48      21,199,474.63       1,758,482.15
 净利润                           230,387,411.96      -448,718,956.45    -679,106,368.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29,642,446.44      -449,463,921.97    -679,106,368.41
 者的净利润


2015 年度:                                                                       单位:元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
                            追溯前                   追溯后                 累积影响数
          表项目名称
 应收账款                 498,698,364.96             377,406,542.23          -121,291,822.73
 预付账款                  73,934,109.70              62,315,418.43            -11,618,691.27
 其他应收款                72,728,365.29              55,650,684.04           -17,077,681.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27,758.21              13,943,119.90             -6,084,638.31
 应付账款                 173,559,249.76             175,542,939.02             1,983,689.26
 预收账款                 168,201,697.16             168,385,626.12               183,928.96
 应付职工薪酬              74,993,771.85              74,255,844.71              -737,927.14
 应交税费                  87,117,546.26              58,596,767.11           -28,520,779.15



                                        -6-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
                                 追溯前               追溯后                累积影响数
          表项目名称
 其他应付款                     59,615,594.26          218,228,388.01         158,612,793.75
 盈余公积                      205,456,404.47          244,910,549.59          39,454,145.12
 未分配利润                   1,235,666,009.99         908,617,325.63        -327,048,684.36
 营业收入                     1,292,250,265.62       1,285,851,622.71          -6,398,642.91

 营业成本                      911,412,330.15          911,743,811.87             331,481.7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323,860.53           21,251,262.70             927,402.17
 销售费用                      309,999,806.56          310,374,806.56             375,000.00
 管理费用                      144,429,386.03          144,253,641.83            -175,744.20
 资产减值损失                  427,765,488.12           22,389,082.03        -405,376,406.09
 营业外支出                     16,885,941.53           22,893,735.85           6,007,794.32
 净利润                       -445,569,951.03          -54,058,121.86         391,511,829.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45,421,798.66          -53,909,969.49         391,511,829.17
 利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2014 年香榭丽方面通过 79 份合同虚增净利润 19,027.51 万
元,2015 年上年半通过 29 份虚假合同虚增净利润 6,498.76 万元,导致粤传媒 2014 年年报和 2015
年半年报信息披露违法。
    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基于当时能够获取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已发现的香榭丽公司
虚假合同资料、公安机关调查香榭丽公司的相关证据、广东诚安信司法会计鉴定所出具的粤诚
司鉴字[2016]104 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关于本案的有关刑事判决书等资料或证据,在充分、
认真核查的基础上对前期因香榭丽合同造假所产生的全部会计差错进行了相应更正,其中调减
2014 年度净利润 6.79 亿元,调增 2015 年度净利润 3.92 亿元。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仅包括
香榭丽通过虚假合同虚增净利润,还包括香榭丽应收账款坏账计提、香榭丽商誉减值等事项。
    但是,由于公司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定香榭丽公司虚增净利润相关证据的明细资料,未能
对相关数据进行一一对应的复核,无法确定前期差错更正是否准确包含了本次《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责令改正的内容。
    鉴于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尚未最终作出,公司也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定香榭丽公司虚增
净利润相关证据的明细资料,而且与香榭丽公司有关的刑事案件尚在二审中,因此上述虚增净
利润的金额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最终行政处罚结果及香榭丽公司刑事案件二审
判决结果,结合届时获取的相关证据材料,对前期已作出的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认真核查,并及
时根据核查结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7-
露(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的内容及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是否还存在需要进行财务信息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情形。
    公司对包括但不限于已发现的香榭丽公司虚假合同资料、公安机关调查香榭丽公司的相关
证据、广东诚安信司法会计鉴定所出具的粤诚司鉴字[2016]104 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关于本
案的有关刑事判决书等资料或证据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作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认为作出的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已准确反映上述相关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上述更正事项对更正后已披露的
2015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对已披露的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但
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尚未最终作出及香榭丽公司刑事案件尚在二审等事件的影响,前期差
错更正事项及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件的最终结果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
进行充分核查,以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及补充披露。



    会计师回复:
    对于上述事项,我们履行了如下程序:
    1、重新检查本所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
期差错更正的说明》、《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审计报告》、《关于广东
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审计报告》等与此会计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报告或者专项审
计报告;
    2、重新核对上述第 1 点的报告与广东诚安信司法会计鉴定所也出具的粤诚司鉴字[2016]104
号《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将上述这些报告与此案的相关刑事判决书核对。
    经执行上述复核程序后,我们认为粤传媒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中提及的已进行的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处理是恰当的,对更正后已披露
的 2015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对已披露的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由于我们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定香榭丽公司虚增净利润相关证据的明细资料,我们未能就粤传媒
前期差错更正是否准确包含了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的内容开展核查工作。



     二、 2014 年 10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与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

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报投资”)

与德同(北京)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同北京”)按 30%:70%比例共同设立注

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的广州德同广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德同广报”)。其后,德同广报作

为普通合伙人,你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5 亿元,与其他主体共同发起设立上海德粤股权投

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粤基金”)。

    2018 年 11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上海德粤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会计核


                                          -8-
算方法变更的公告》。广报投资拟受让德同北京持有的德同广报 20%股权。本次交易后,广报投

资持有德同广报 50%股权,并获得半数董事会席位。你公司以实现对德同广报共同控制为由,

将对德粤基金投资的会计科目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进

行后续计量。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投资收益 2.24 亿元。

    2018 年 12 月 3 日,我部向你公司发出《关于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842 号),要求你公司说明调整会计核算方法的具体依据,你公司回

复称通过对德粤基金的管理人德同广报的共同控制进而实现了对德粤基金的共同控制。

    请你公司:

    (一)综合德粤基金设立的目的、各投资人的出资情况及所获得的权利、投委会权利分配

的设计等方面综合考虑,管理人德同广报是否仅是充当代理人的角色,将其认定对德粤基金具

有控制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和实质。

    (二)从权力和可变回报两方面判断,你公司自德粤基金设立时,是否拥有权力并享有可

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的金额,对德粤基金形成控制并应当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

    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综合德粤基金设立的目的、各投资人的出资情况及所获得的权利、投委会权利分配

的设计等方面综合考虑,管理人德同广报是否仅是充当代理人的角色,将其认定对德粤基金具

有控制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和实质。

    1、德粤基金设立的目的

    德粤基金设立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是公司与德同广报、德同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专

注于投资文化传媒的热点领域和创新服务领域的相关性企业。公司与德同资本合作设立德粤基金,

目的是为了抓住文化传媒行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德同资本的专业投资团队和风险控制体

系,进一步增强公司对文化传媒、TMT 行业的投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快速成长。

    2、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及所获得的权利

    (1)德粤基金成立时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合伙人结构)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              实际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德同广报                500 万元              2.5%                  普通合伙人
       粤传媒               15,000 万元            75.0%                  有限合伙人


                                           -9-
         合伙人                实际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            4,500 万元                22.5%              有限合伙人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20,000 万元                100%                    ——


  (2)德粤基金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完成增资,增资后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合伙人结构)
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                  实际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德同广报                    500 万元                  1.58%      普通合伙人(劣后)
         粤传媒                15,000 万元               47.41%       有限合伙人(劣后)

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            4,000 万元               12.64%       有限合伙人(优先)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            1,000 万元                3.16%       有限合伙人(劣后)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有限合伙人              11,140 万元               35.21%       有限合伙人(劣后)

          合计                 31,640 万元                100%             ——


    (3)各出资人权利
    德同广报为德粤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德粤基金有
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本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
合伙事务的权利。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全体合伙人已经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即德同广报担任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得变更,各有限合伙人确认不可撤销地授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人事务时由其独立行使权利,不需要有限合伙人的同意。
    除德同广报以外,德粤基金其他包括粤传媒在内的投资人均为有限合伙人。根据德粤基金合
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德粤基金的合伙事务,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德粤基金的投资业务
及其他以德粤基金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德粤基金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
对德粤基金形成约束的行为。
    有限合伙人包括优先合伙人和劣后合伙人。德粤基金合伙协议中对收益分配有明确约定。根
据《合伙协议》约定,基金取得的收入在偿还债务、扣除应由德粤基金承担的税费和费用后,按
以下顺序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序号              分配顺序                  分配规则
         ① 可分配资产                取得的收入在偿还债务、扣除应由德粤基金承担的税费
                                      和费用后的可分配资产
         ② 优先合伙人的实缴出        向各优先合伙人返还截止分配时点的优先实缴出资额,
             资额                     直至各优先合伙人均百分之百(100%)收回其优先实缴
                                      出资额


                                               - 10 -
          ③ 优先合伙人优先回报    向各优先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优先合伙人就其优先
                                   实缴出资额实现每年百分之八(8%)单利的收益(按照
                                   从出资到账截止日起计算到分配时点为止)
          ④ 劣后合伙人的实缴出    向各劣后合伙人返还截止分配时点各劣后合伙人的劣
             资额                  后实缴出资额,直至各劣后合伙人均百分之百(100%)
                                   收回其劣后实缴出资额
          ⑤ 劣后合伙人优先回报    向各劣后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劣后合伙人就其劣后
                                   实缴出资额实现每年百分之八(8%)单利的收益(按照
                                   从出资到账截止日起计算到分配时点为止)
          ⑥ 普通合伙人追赶机制         [(③+⑤)/80%]*20%
             收益
          ⑦ 最终剩余资金                      ⑦=①-②-③-④-⑤-⑥
          ⑧ 优先合伙人可分配的    最终剩余资金*80%*40%*(所有优先合伙人届时的优先
  (分配     最终剩余资金          实缴出资额之和/全体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之和)
  不分先     劣后合伙人可分配的    最终剩余资金*80%*(所有劣后合伙人届时的劣后实缴
   后)      最终剩余资金          出资额之和/全体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之和)
             普通合伙人可分配的    最终剩余资金*20%
             最终剩余资金
             让渡收益              最终剩余资金*80%*60%*(所有优先合伙人届时的优先
                                   实缴出资额之和/全体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之和)
                                   之金额
             其中:让渡收益*50%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让渡收益*50%   在全体劣后合伙人之间按各劣后合伙人届时互相之间
                                   的劣后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劣后合伙人


    3、投委会权利分配的设计
    根据《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于德粤基金的事务,投资
决策委员会享有如下的投资决策权:(1)审核批准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之投资与退出事宜;(2)
制定本合伙企业临时投资指引;(3)决定本合伙企业每财务年度审计机构的聘用;(4)批准以
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投资项目的股权或其他权益进行担保或融资等活动;(5)本协议规定的其它
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对上述约定事项进行表决时,须经五分之四以上
投出有效表决票的委员同意方为通过,但对于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以上或对
同一个项目的交易金额在十二个月内累积到达或超过上述额度的,须经全体投出有效表决权的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为通过。

                                            - 11 -
    4、管理人德同广报的定位
    根据《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
规定的对于本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德同广报负责德粤基金日常业
务的管理,包括投资标的的调研论证、提交审议、投资执行等,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协议》,德同广报作为德粤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组建基金的投资决策机
构——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德同广报投资管理团队提交的德粤基金项目投资与退
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独立审议其职责范围内的议案,不受推荐方和其他方的
干涉。
    综上所述,根据合伙协议赋予给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德同广报是德粤基金的控制方,非代理
人的角色。



    (二)从权力和可变回报两方面判断,你公司自德粤基金设立时,是否拥有权力并享有可

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的金额,对德粤基金形成控制并应当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
    如前所述,徳粤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德同广报,在 2018 年 11 月股权交易前,粤传媒全资子
公司广东广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报投资”)持有德同广报的 30%的股权,粤传媒系
徳粤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德同广报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股东为德同(北京)
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同北京”)和广报投资,其中德同北京认缴出资 700 万元,
广报投资认缴出资 300 万元。
    为充分发挥专业投资优势,控制投资风险,德同广报由德同北京主导。德同广报成立后至
2018 年 11 月股权交易前,德同广报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广报投资提名 2 名,德同北京
提名 3 名;德同北京在其提名的董事中推荐董事长人选,经董事会选举后产生。董事会职权包括: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
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9)制定公
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0)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11)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
或全体股东另行约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形成的表决须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但对上述董事会职权中的第 2、3、4、5、6、7、8、9 项所作决议须
经五分之四以上董事同意方为通过。德同广报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德同北京提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负责基金日常管理事务,任期三年。章程并规定,德同广报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
    粤传媒为德粤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参与德粤基金日常经营以及投资业务,

                                          - 12 -
对德粤基金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对德粤基金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2018 年 1 月 13 日,德粤基金进入退出期。根据国资监管部门加强投资监督管理和公司自身
“强管理、防风险”的要求,粤传媒全资子公司广报投资向德同北京提出本次股权交易要求。由
于变更对双方多项关键权利有重大影响,双方分歧较大,主要是:(1)收益权。由于预期收益
已形成且德同广报在基金中占有约定分红比例, 且德同北京认为未来收益提高的可能性更大,
所以德同北京不同意让渡这部分股权;(2)管理权。德同北京认为,其是专业的投资机构,具
备投资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灵活度,如将股权转让给广报投资变成共同控制将会影响退出期投资
项目的决策流程,如决策效率降低甚至可能影响退出的收益实现。(3)德同广报章程中关键条
款的修改。对于其中投决会委派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清算时剩余资产的分配等均进行多
次反复协商。直到 2018 年 11 月,经历多轮磋商谈判,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综上所述,从权力和可变回报两方面判断,粤传媒自德粤基金设立至 2018 年 11 月股权交易
前,并未有能力运用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因此对德粤基金并未形成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不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两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的方法:
    (1) 通过访谈粤传媒管理层,我们获取粤传媒投资德粤基金的目的;
    (2) 我们并取得本次交易前的德同广报的章程和德粤基金的合伙协议,获取了德粤基金
           的章程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及所获得的权利、投委会权利分配的设计等。
    我们了解到德粤基金合伙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即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
不得变更,各有限合伙人确认不可撤销地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人事务时由其独立行
使权利,不需要有限合伙人的同意。根据合伙协议赋予给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因此粤传媒认定
德同广报是德粤基金的控制方,非代理人的角色是恰当的。
    德粤基金的合伙协议和德同广报的原公司章程均未对德粤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建和成
员的委派进行具体约定。我们通过审阅德同广报、德粤基金日常经营决策相关资料了解到,在
广报投资于 2018 年 11 月从德同北京处受让德同广报 20%股权之前,粤传媒未参与德粤基金投
决会委员委派的决策过程。
    德粤基金经营中的主要活动是投资项目的选择、投资方案的确定、项目的投入和退出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管理团队提交的德粤基金项目投资与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由于粤
传媒未参与德粤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委派的决策过程,粤传媒作为德粤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不执行合伙事务,因此对德粤基金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从权力和可变回报两方面判断,在自德粤基金设立至 2018 年 11 月通过广报投资从德同北
京处受让德同广报 20%股权之前,广报投资对德同广报有一定的权力,但是这种权力并未能穿
透作用于德粤基金,对德粤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未能产生影响,因此未有能力影响公司在德


                                         - 13 -
粤基金的可变回报,不符合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条件,不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 2016 年至 2018 年,你公司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6 亿元、9,371.05 万元和-1.95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5 亿元、-1,647.45 万元和 2,268.9 万元。请详细说明你公

司近三年扣非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具体原因,二者变动相背离的

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4,540,682.98        72,551,166.64    186,306,074.74
非经常性损益: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0,001,039.86         5,643,863.85    55,387,929.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55,359,531.87        19,857,905.97    364,289,277.22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7,417,351.11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224,028,096.36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30,328,530.6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58,294.64     -14,948,908.34    -75,056,898.19
所得税影响                                                 -493,821.50      -1,220,610.30     -2,266,435.27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                                           -212,033.59       -163,065.65         -27,001.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195,098,344.94        93,710,511.80    -163,438,147.80


       2.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的关系: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净利润:                                              50,457,766.93        68,651,947.46    186,306,074.74
加:资产减值准备                                     155,626,466.20       295,841,262.39     60,226,574.49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折旧                          49,617,139.55        67,228,287.01     72,903,277.55
无形资产摊销                                          25,076,502.50        19,619,064.39       5,001,823.3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992,510.24       4,094,625.64    10,016,543.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302,409.58      -6,433,782.77    -55,387,929.1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14,568.10        771,132.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478,546.59      2,728,552.0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39,063,492.83       -554,202,953.38    -47,647,383.5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673.80     14,615,864.58      -1,137,328.3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1,288,177.6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2,793,396.05       -24,658,998.36    20,229,811.30



                                                 - 1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0,753,186.44        70,046,587.94     -27,483,753.5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882,008.59    24,473,899.85    125,408,217.32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88,978.27        -16,474,516.66   349,876,302.06


        3.三年扣非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具体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195,098,344.94        93,710,511.80    -163,438,147.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88,978.27        -16,474,516.66   349,876,302.06
差额                                             217,787,323.21       -110,185,028.46   513,314,449.86


       各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的主要原
因是:
   (1)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的主要原因是:1)当期收到政府补助 5,536 万元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在利润表中作为非经
常性损益扣除;2)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摊销及无形资产摊销合计 23,032
万元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但会减少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3)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10,075 万元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但不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2)2017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的主要原因是:1)2017 年公司转让香榭丽股权后,交易对价与已确认香榭丽超额亏损之间的
差额 47,336 万元作为投资收益,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但会增加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2)当期收到政府补助 1,986 万元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在利润表中
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3)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摊销及无形资产摊销合计
38,269 万元,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但会减少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
的净利润。
   (3)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的主要原因是:1)当期收到政府补助 36,429 万元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在利润表中作为非
经常性损益扣除;2)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摊销及无形资产摊销合计 13,813
万元,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但会减少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
润;3)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7,005 万元,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但不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上述同一事项在各年度变动较大的原因为:
   (1)无形资产摊销在 2017 年和 2018 年同比 2016 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为:公司于 2017 年新
购入琶洲地块计入无形资产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17 年、2018 年分别计提
无形资产摊销 1,424.24 万元和 1,896.24 万元。

                                             - 15 -
  (2)资产减值准备在 2017 年和 2018 年同比 2016 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为:2017 年因受新媒体
冲击,粤传媒报纸和杂志印刷量持续下滑,印刷产能过剩,为响应供给侧改革和“去产能”,
粤传媒在 2017 年 10 月开始推进公司印刷资源整合优化,公司 2017 年度因厂房搬迁和设备闲置
或损耗,依据资产当时的状态经评估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1,873.98 万元;2018 年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4,928.10 万元。
  (3)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017 年和 2018 年度同比 2016 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为:
2017 年公司因处置香榭丽股权,确认处置收益 47,336 万元;2018 年因对德粤基金会计核算方
法变更,确认对其投资收益 22,402.81 万元。
  (4)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在 2017 年和 2018 年同比 2016 年大幅增加的原因
为: 2017 年和 2018 年印刷用原材料单价提升,公司根据对原材料价格走势预判,增加原材料
采购。
    综上所述,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之
间的差异是合理的。



     四、 报告期内,你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为 1.87 亿元、1.93 亿元、1.94 亿元和 2.23 亿元,

净利润为-386.6 万元、4,381.37 万元、-1,284.01 万元和 2,743.31 万元。请详细说明在分季度营业

收入较为稳定的情况下,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从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来看,每季度毛利率均在 30%上下浮动,处于稳定状态;造成各季度
净利润波动的原因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第二季度:公司子公司收到印刷发行补助 4,000 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次性计入其
他收益,进而增加 4,000 万元的净利润;第三季度:公司减资退出联营公司上海第一财经报业
有限公司的股权产生投资损失 2,742.57 万元;第四季度:1)公司改变对德粤基金的会计核算方
法,增加投资收益 22,488.03 万元;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固定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4,928.10 万元。
    在分季度营业收入较为稳定的情况下,第一季度未发生较大影响的非经常性事项,第二到
第四季度净利润波动主要是上述非经常性事项的影响,变动是合理的。



     五、 报告期内,因 YoyiDigitalInc.净值下跌幅度较大,你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8,862.99 万元。请详细说明你公司认定 YoyiDigitalInc.发生减值的依据及合规性,减值准

备计提的主要测算过程及充分性。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 16 -
    2015 年 2 月 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简称“新媒体公司”)以自
有资金 1,600 万美元(9,921.60 万元人民币)认购 ChinaAudienceNetworkInc.(2015 年 3 月更名
为 YoyiDigitalInc.,以下简称“悠易互通”)新发行的 65,879,582 股 D 轮优先股,持股比例为
13.33%。
    (一)悠易互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1.所处的 DSP 广告行业目前市场低迷
    DSP(Demand-side Platform)广告是广告业在互联网行业发展过程中深化细分发展的结果,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DSP 广告的整体规模在不断增加。但目前 DSP 行业存在缺乏自律和监
管,受到流量作弊、广告投放不透明、效果难以量化等市场环境的影响,广告主对程序化购买,
尤其是在效果类广告投放效果的信任度下降、市场规模增速下滑,一段时期以内,DSP 程序化
购买市场增速有所放缓,市场表现低迷。
    2.悠易互通业绩未达预期
    悠易互通投资后至今与当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比,实际运营效果与预期偏差较大。营业
收入 2018 年(未经审计)、2017 年、2016 年实际仅完成预测数的 37.60%、26.53%、37.44%;
净利润数也未达到预期。
    3.退出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下属的新媒体公司是 D 轮投资进入的,估值已处高位,在上市进展未明的情况下,一
级市场回报空间较小,难以吸引财务投资机构;从该公司运营情况看,目前 IPO 进度尚不确定,
IPO 退出前景尚不明朗;回购收回投资依赖于回购到期之时的经营状况,也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值准备计提的主要测算过程及充分性
    2018 年,公司管理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结合公司所了解到的悠易互通经营情况、其所在行业目前的发展状况,
公司初步判新媒体公司持有的悠易互通股权的公允价值可能存在较大幅度、非暂时性的下跌。
    1.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悠易互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
其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股权价值咨询报告,拟利用中介机构的估值结果对
该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但是,悠易互通管理层没有提供符合公司和中介机构要求的未来现
金流的预测情况以及依据,所以采用收益法确定悠易互通股权价值的近期信息不够充分;
    2.公司投资后,悠易互通近年来在市场上没有融资交易,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和可具参
考性的市场估值,无法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公司持有悠易互通股权比例仅为 13.33%,对悠易互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
响,公司能够获取悠易互通的相关资料有限,而且悠易互通在公司投资后的历史的收入、净利
润低于投资时的预测数据,并结合悠易互通所在行业的一些业务特点,公司认为采用悠易互通
2018 年末净资产作为计提减值依据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更能公允的反
应公司持有的悠易互通股权价值。


                                          - 17 -
    4.公司计提悠易互通减值准备的金额等于公司持有悠易互通股权的账面价值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悠易互通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的差额。



     会计师回复:

    针对悠易互通发生减值的依据及合规性,减值准备计提的主要测算过程及充分性,我们实
施了以下程序:
    (1)访谈粤传媒管理层,获取悠易互通的投资目的,并了解投资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
估报告等资料;
    (2)获取自投资后悠易互通的财务报表,并从历年的利润情况、现金流情况与投资时的预
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3)访谈悠易互通的管理层;
    (4)测试管理层进行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利用外部估值专家对管理层减值测试中
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和判断的合理性进行了复核。
    经过上述复核程序后,我们认为粤传媒判断悠易互通的投资发生减值,并且计提减值准备
的处理是恰当、合理、充分的。


     六、 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6,065.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1.99%。

请结合你公司固定资产的种类及成新率、技术更新升级等情况,说明本期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

提大幅减少的原因,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依据、主要测算过程及充分性。同时,请说明

前述资产 2017 年末是否存在减值迹象,2017 年相应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请会计师进

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近年印刷行业产能过剩、产品市场收缩、设备使用效率低下等因素导致的机械设备减值
迹象,由于涉及固定资产较多,公司对资产进行了分类,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信”)就公司及下属印务分公司(以下简称“粤
传媒印务”)、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经营印务”)印刷类固定资产以
资产组的形式进行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广报经营印务固定资产


                                        - 18 -
       根据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9]第 015 号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所涉及的广报经营印务印刷资产的可回收
价值:20,669,900.00 元,小于账面净值 36,200,856.25 元,减值金额为:15,530,956.25 元。
       2、粤传媒及粤传媒印务分公司固定资产
       根据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9]第 016 号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所涉及的粤传媒及粤传媒印务分公司固定
资产的可回收价值:17,819,500.00 元,小于账面净值 62,763,020.39 元,减值金额为:44,943,520.39
元。
       (三)本期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大幅减少的原因,同时,请说明前述资产 2017 年末是
否存在减值迹象,2017 年相应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1、因受新媒体冲击,粤传媒报纸和杂志印刷量持续下滑,印刷产能过剩,为响应供给侧
改革和“去产能”,粤传媒在 2017 年 10 月开始推进公司印刷资源整合优化,公司 2017 年度因
厂房搬迁和设备闲置或损耗,已依据资产当时的状态经评估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1,873.98
万元。
       2、2018 年,由于印刷生产基地整合后,闲置的印刷设备被拆解搬迁至异地封存,资产状
态进一步变化;报印业务调整,又有设备出现闲置,公司根据本年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对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比上期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厂房搬迁造成
的资产减值已于 2017 年计提,2018 年度因上述搬迁相关的闲置印刷设备状态变化,对其进一
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2018 年度部分新增的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 2017 年末未出现
闲置的情形,因此不存在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公司 2017 年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合理、充分的。

       会计师回复:

       针对粤传媒 2018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
       (1)查阅贵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否经过《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
审批流程通过,测试与这些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抽取样本,评估管理层对于公允价值
非暂时性下跌的认定的合理性;
       (2)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
       (3)测试管理层进行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利用外部估值专家对管理层减值测试中
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和判断的合理性进行了复核。
       经过上述复核程序后,我们认为粤传媒 2018 年度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恰当、合理和
充分的。


       七、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关联方往来款 141.77 万元,其他应收款-员工借支

                                           - 19 -
619.98 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往来款项形成的时间、原因及性质,并结合你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说明上述往来款项是否构成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回复:
         (一)公司 2018 年末其他应收款中主要的关联方往来如下:

               余额(单位:
公司名称                       关联方关系    形成时间           形成原因             款项性质
                      元)

                                                        根据公司与华美洁具签订的   经营性往来

华美洁具有                    本公司联营企              服务费协议,每年按照华美
                631,394.46                   一年以内
限公司                             业                   洁具营业收入 0.5%作为我

                                                        司服务费收入

                                                        公司 2010 年前因对联营企   非经营性往来
重庆恒渲实                    本公司联营企
                471,039.50                   五年以上   业重庆恒渲借款形成长期应
业有限公司                         业
                                                        收款

                              受同一实际控              业务保证金、押金           经营性往来
广州日报社      304,341.58                   一到三年
                                制人控制

                              受同一实际控              印刷费、押金               经营性往来
其他             13,,912.00                  四年以上
                                制人控制

合计           1,417,687.54


         经查形成这些应收款项时所依据的合同、事实,以及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上述与关联
方的往来款项均不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与重庆恒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
恒渲”)的关联往来款项形成时间已经超过五年,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余款项是正常的
经营性交易形成的。
         重庆恒渲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其控股股东是重庆安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被工
商吊销),重庆安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重庆恒渲
与公司不是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公司对重庆恒渲其他应收款为公司对其的借款,
重庆恒渲已于 2008 年 6 月在重庆市巴山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办理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008 年以来未办理企业年检手续,也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借款一直无法偿还。鉴于重庆
恒渲的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公司将争取与该公司大股东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推动该公司的清算
注销。待重庆恒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后,公司对该笔借款进行核销处理。
         (二)员工借支款的情况
         经查,员工借支款期末余额 619.98 万元,70.49%均在一年以内的应收款项,主要为员工
借取的业务款项、尚未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借款人数
为 189 人,2018 年末员工借款金额最大一笔为 60 万元,形成原因是:公司承接了广告代理业

                                               - 20 -
务,要预先支付广告发布成本,此笔款项已支付给对方客户,但尚未取得发票,为落实跟进发
票取得事宜,将该笔款项挂在了个人名下。上述借款中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借款,不
构成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所有员工的借支手续均经过授权审批,符合公司的管理制度。



        八、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账龄 1 至 2 年的金额为 290.34 万元,2 至 3 年的金额为

61.5 万元,3 年以上的金额为 107.44 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预付款项形成的时间、事项、长期

挂账的原因,上述往来款项是否具备真实的商业实质、是否构成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回复:

      (一)公司 1 年以上的预付账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余额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原因
 用友软件有                                                 为预付 NC 财务系统费用,由于 NC 财务
                 122.22         -    44.31      77.91
 限公司                                                     系统尚未验收所致。

 上海恒驰广
                 49.06      49.06         -             - 为公司广告资源置换,未完成验收所致。
 告有限公司

 广东新浪网
                                                            为公司置换取得广告资源,因一直未使
 络科技有限      25            25         -             -
                                                            用所致。
 公司

                                                            预付的粤传媒大厦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合
 广东广信君
                                                            同首期款,因律师所要履行的合同审核
 达律师事务      16.98      16.98         -             -
                                                            意见书未完成所致,预计今年出具合同
 所
                                                            审核意见书后进行处理。

 深圳市威富
                                                            为广州日报游天下电商平台预付款项,
 通科技有限      10             -         -            10
                                                            至今未使用完毕。
 公司




                                                            预付的零星材料款尚未结算,原因为以
                                                            前年度预付给供应商货款,公司账上计
 零星供应商      236.03    236.03         -             -
                                                            入“预付账款”核算,但供应商未完全
                                                            供应对应的货物而累积形成的。




          合计   459.29    327.07     44.31      87.91


        公司 2018 年末的 1 年以上的预付款项 459.29 万元,大额供应商的预付款总额为 223 万元,
其他预付款项为金额较小的零星预付款,形成原因为以前年度预付给供应商货款,公司账上计

                                              - 21 -
入“预付账款”核算,但供应商未完全供应对应的货物而累积形成的。经检查与这些供应商签订
的合同、结算单据等资料后,同时这些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我们认为账龄在 1 年以
上的预付款项均具备真实的商业实质,并不构成对我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九、 报告期末,你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257.6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5.57%;跌价

准备 45.4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7.16%。请详细说明库存商品和跌价准备变动相背离的原因

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的库存商品为公司线下销售的食品以及因广告资源置换的商品。本期库存商品余额
下降的原因是受商品销售业务转型,撤销线下门店同时清理仓库库存,导致库存商品原值减少
185.77 万元。同时,公司密切关注由于总体环境的影响对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并于 2018 年末
对公司广告置换的即将到期的库存商品进行了较为谨慎的估计,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大洋传媒
有限公司、广州羊城地铁融媒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粤商会传媒有限公司等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
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存货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
     因此,公司在商品销售业务转型的影响下,库存商品余额下降,而相应的跌价准备上升
是符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的,具有合理性。



     十、 年报显示,增加连锁经营网点技术改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7,500 万元,实际投入

50.97 万元,投资进度 0.68%。因书报刊网点经营效果不理想,你公司暂停了对该项目的投入。

请结合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自查并说明你公司对该项目处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6.3.4 条和第 6.3.5 条的规定。

    公司回复:

    增加连锁经营网点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

化连锁店有限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7,500 万元,以广州为中心辐射至广东珠三角地区,增加

100 间连锁经营网点,用于书刊销售、广告代理与发布。项目建设期 3 年,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收

入为 6,300 万元,年税后利润 1,112 万元。

    公司在 2008 年初开始投入该项目,对书报刊销售网点进行扩张,2008 年投入 50.97 万元。

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书报刊网点经营效果不理想,公司决定暂停对该项目的投入,并结束部

分销售网点的经营。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及战略规划,对该项目的可行性及预计收益等进行了重新

论证,并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对如何实施该项目进行研究、论证,但受市场环境影响,项目实施的



                                           - 22 -
风险和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法按照原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进度推进项目;同时,公司也

在积极探索、论证是否有新的可行项目以便让募集资金有良好的投出和产生回报,但基于募集资

金的特殊性质,公司研究认为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审慎,在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

盈利能力前,不应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所以至今未能将相应资金有效投入项目。公司将对

该项目如何实施进一步论证,以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对该项目处理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6.3.4 条和第 6.3.5

条的规定。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每年度末分别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

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报告。



     十一、 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你公司为香榭丽偿还私募债券和银行借款、缴纳税

款和支付职工薪酬等垫付 4,835.16 万元。2017 年 10 月,你公司将香榭丽 98.61%的股权以 1 元

的价格转让给关联方广州同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 12 月,你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将

对香榭丽公司的债权以 198.88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方广州互动传媒有限公司。请详细说明前期转

让香榭丽 98.61%的股权对上述债权的相关安排、你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上述债权前已采

取的收回措施、对相关债权的处理是否存在损害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请详细说明前期转让香榭丽 98.61%的股权对上述债权的相关安排

    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中提及:

    公司与广州同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乐投资”)拟签署《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

98.61%的股权以及与该等目标股权相关的股东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同乐投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 1 元。

    股权转让后的有关债权的安排如下:

    股权转让对香榭丽的资产、债权、债务、经营不产生任何影响。股权转让后,香榭丽仍应作

为公司法人以其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其债务和经营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香榭丽因借款依法享有的债权,并不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变化

或转让,在股权转让后,公司及其子公司仍为该等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向香榭丽追索。

    (二)你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上述债权前已采取的收回措施

                                          - 23 -
     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债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1)公告中提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报经营享有的对香榭丽公司的债权如下表所示:
序                                                                            代垫      抵押、保
           借款时间           借款金额      借款年利率        结欠利息
号                                                                          管理费      证担保

1     20151230-20161229         2,000,000            4.35%                                无

2     20141205-20151204        10,000,000            4.35%                                无

3     20151201-20161130        10,000,000            4.35%   3,889,293.67   61,939.36     无

4     20151118-20161117        20,000,000            4.35%                                无

5     20170125-20170724      2,400,381.83            4.35%                                无

             合计           44,400,381.83                    3,889,293.67   61,939.36
     上述债权总额为 4,835.16 万元,其中:借款 4,440.04 万元及利息 388.93 万元的债权人为粤

传媒,代垫管理费 6.19 万元的债权人为广报经营。

     因香榭丽公司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粤传媒已分别就以上 1-5 项债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

判决及执行情况如下:

     关于上述 1-4 项债权,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白云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粤 0111 民初 6198 号、6199 号、6200 号和 6201 号】,

白云区法院判决香榭丽公司支付粤传媒借款本金共计 4,200 万元及相关利息。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以被执行人香榭丽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17)粤 0111 民初 6198-6201 号民事判决

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白云区法院申请执行。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收到白云区法院送达的《执

行裁定书》【(2017)粤 0111 执 6248-6251 号】,白云区法院认为: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查明

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本案暂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终结(2017)粤 0111 执

6248-6251 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关于上述第 5 项债权,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白云区法《民事判决书》【(2018)粤 0111

民初 2276 号】,白云区法院判决香榭丽公司支付粤传媒借款本金 240.04 万元及相关利息。公司

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以被执行人香榭丽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18)粤 0111 民初 2276 号

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白云区法院申请执行。2019 年 2 月 25 日公司收到白云区法院送

达的《执行裁定书》【(2018)粤 0111 执 11611 号】,白云区法院认为: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采

取多种执行措施,除了轮候查封被执行人的预售房产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综


                                            - 24 -
上,该案目前暂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可依法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

    香榭丽公司欠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报经营代垫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6.19 万元,公司采取定

期与香榭丽进行书面对账并督促还款,未提起诉讼。

    (三)对相关债权的处理是否存在损害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债权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中提及:

    公司自 2018 年 9 月 17 日起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对香榭丽公司债

权,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198.88 万元。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接到广东联

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在挂牌公告有效期内(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只有一

家意向受让方广州互动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动公司”)向其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

附件材料,并缴纳保证金。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

有企业资产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项目公告要求,香榭丽公司债权转让项目的受让方为广州互

动传媒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就本次交易与广州互动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

交易合同》,本次交易的成交价为 198.88 万元。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交易款项 198.88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向广州市国有

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债权事项,有利于公司快速处置债权,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将

增加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98.88 万元。

    综上,公司对相关债权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二、 年报显示,你公司和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诉叶玫、乔旭东等股权转让纠纷涉

及金额 4.33 亿元,案件进展为中止审理。请详细说明中止审理的原因及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2017 年 5 月,公司及新媒体公司作为原告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叶玫等 24 名香榭

丽原股东及关联人,要求全体被告根据《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 25 -
产协议》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履行业绩补偿义务。2017 年 10 月 31 日,广

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7)粤民初 31 号】,裁定如下: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部分被告涉嫌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日报新媒体公司

实施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单

位行贿罪对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及叶玫、乔旭东、周思海提起了公诉,广东省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正在进行审理为由,向本院申请本案诉讼。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广东省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二刑诉[2017]59 号起诉书所查明的事实,本案中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日报新媒体公司起诉所依据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即是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及叶玫、

乔旭东、周思海涉嫌用以实施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刑事案件正在

进行审理,本案的审理必须以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因此,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

审结的”之规定,属于应当中止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

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截至目前,相关刑案仍在二审审理阶段。

     公司依规对该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诉讼事项进行了披露,具体披露情况如下表:
序号        公告时间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披露章节
                                                             公告全文,同时披露了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广
                                                       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未实现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关于公司                产盈利预测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
                             现金及发行                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334
                             股份购买资                号)、《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
                              产未完成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未实现现金及
 1      2017 年 4 月 19 日                  2017-017
                             2016 年度利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利润承诺情况说
                             润承诺的说                明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明及致歉公                [2017]第 ZC10333 号)及《关于广
                                告》                   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未实现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利润承诺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332
                                                       号)等
                             《关于收到
 2      2017 年 5 月 17 日   法院受理案     2017-030                 公告全文
                             件通知书的


                                           - 26 -
                            公告》
                          《关于收到
3   2017 年 11 月 2 日    民事裁定书      2017-071              公告全文
                          的公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二十、公司子
                                                     公司重大事项”之“(二)报告期内
                          《2016 年年
4   2017 年 4 月 19 日                                 香榭丽公司所涉重要事项进展情
                            度报告》
                                                     况”之“6.法律维权”之“(2)关
                                                             于盈利承诺追偿”
                                                     第三节、重要事项之“二、重要事
                                                     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
                                                     分析说明”之“(一)关于公司之子
                                                     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所涉重要事项基本情况、报告期内
5   2017 年 4 月 26 日
                          一季度报告》               相关进展、后续工作计划及对公司
                                                     的影响”之“2.报告期内香榭丽公
                                                     司所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之“(6)
                                                     法律维权”之“②关于利润承诺追
                                                                   偿”
                          《关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 2016
6   2017 年 5 月 9 日                     2017-027       关于问询函第 8 点的回复
                          年年报问询
                          函的回复公
                              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
                                                     项”和“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
                          《2017 年半                项”之“(二)报告期内香榭丽公司
7   2017 年 8 月 23 日
                          年度报告》                 所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之“3.法
                                                     律维权”之“(2)关于盈利承诺追
                                                                   偿”
                                                     第三节、重要事项之“二、重要事
                                                     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
                                                     分析说明”之“(一)关于公司之子
                                                     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榭丽公司”、“香
                          《2017 年第
8   2017 年 10 月 26 日                              榭丽”)所涉重要事项基本情况、
                          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相关进展、后续工作计划
                                                     及对公司的影响”之“2.报告期内
                                                       香榭丽公司所涉重要事项进展情
                                                     况”之“(1)盈利承诺追偿进展情
                                                                   况”
                          《2017 年年                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
9   2018 年 4 月 20 日
                            度报告》                 诉讼、仲裁事项”和“二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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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重大事项”之“1.盈利承诺
                                                                追偿进展情况”
                                                       第三节、重要事项之“二、重要事
                              《2018 年第              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
 10      2018 年 4 月 28 日
                              一季度报告》             分析说明”之“(二)关于盈利承诺
                                                               追偿进展情况”
                              《2018 年半               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
 11      2018 年 8 月 30 日
                              年度报告》                            项”
                                                       第三节、重要事项之“二、重要事
                              《2018 年第              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
 12     2018 年 10 月 31 日
                              三季度报告》             分析说明”之“(二)关于盈利承诺
                                                               追偿进展情况”
                                                        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
                              《2018 年年               诉讼、仲裁事项”和“二十、公司
 13      2019 年 3 月 5 日
                                度报告》                子公司重大事项”之“1.盈利承诺
                                                                追偿进展情况”



       十三、 备查文件

      (一)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

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3号)

      (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珠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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