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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 传 媒: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5月14日以现场会议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基于
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而面临经营
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
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
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能有效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其
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保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董事薪酬根据岗位责
任,参考行业水平综合确定。薪酬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完成及
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8 年定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
理人员绩效薪酬进行了核实和计算,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珠明



朱征夫                        李 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