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怡 亚 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转让小贷
资产债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次资产转让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其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另,公司为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
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相关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资产转让及担保事
项。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
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同时
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独立董事:李正、李罗力、张翔、张顺和
                                               2017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