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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天科技: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12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7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详 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于《证券时报》的 2018-015 号公司公告。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
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31,112,94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1               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 88 号
      咨询联系人:杨彩萍
      咨询电话:0938-8631990
      传真电话:0938-863226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2、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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