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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天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重
大决策和经济运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对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的评价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认为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
绩。

    二、 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18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2019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
    7、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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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info.com.cn)。

    (二)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次会议仅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一项议案,未
披露本次会议决议。
    (三)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1-6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2018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及马来西亚联合要约人以自愿全面要约方式联
合收购UNISEM (M) BERHAD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与马来西亚联合要约人签订〈合作协议〉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订〈关于UNISEM (M) BERHAD之联
合要约合作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UNISEM (M) BERHAD会计政策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情况表<
鉴证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9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2、审议《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3、审议《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4、审议《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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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10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次会议仅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一项议案,未
披露本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依法运作。
公司决策程序合法高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职责,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和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通过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报
告不存在异议。
    (二)公司财务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
了有效监督。同时,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
2018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
况。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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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收购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进行了
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收购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
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所进行的
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3、2018年,公司未出现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发布前均依照上述制度进行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报送,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正、公平。同时在定期报告预约后,
立即发通知提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定期报告预约
的时间及注意事项;在向外递送财务相关报告时,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
提示。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
营行为进行监督,重点对内控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及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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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更有效地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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