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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 聚 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8-03-27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致同专字(2018)第+86110ZA1720 号
                                                        传真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全聚
德股份)董事会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全聚德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
保持其有效性,并确保后附的全聚德股份《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完整地反映全聚德股份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
责任是对全聚德股份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
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
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全聚德股份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1
    本鉴证报告仅供 全聚德股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关黎明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杰



中国北京                              二O一八年 三 月二十三日




                                  2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3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国全聚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

司管理层面、销售业务、担保管理、采购业务、预算管理、财务报告

管理、生产管理、存货管理、投资管理、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固定资

产管理、资金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

要包括食品安全风险、产业环境变化风险、成本上升的风险、市场竞

争风险、需求下滑风险和销售管理风险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4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

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

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

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

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

标准以税前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

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

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3%但小于5%,则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

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

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0.8%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8%,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财务

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5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非财

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

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

                             6
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

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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