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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百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7-10-12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10月27日(星期
五)15:30时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10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9:30-11:30时、
13:00-15:00时;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15:00时至
2017年10月27日15:00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1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1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本次股东大会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            √
                            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
记手续。
    4、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必须于2017年
10月26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6日10:00-12:00时、15:00-17:00时。
    6、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1楼公司证券部。
    7、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华东
    联系电话:020-83322348-6220
    联系传真:020-8333133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1楼公司证券部
    邮 编:510030
    8、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3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7         投票简称:广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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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市广百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本次股东大             √
                     会所有提案
   1.00        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            √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股东名称(盖章/签名):
    委托人签名:
    股东证件号码: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
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
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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